中國古代啟蒙典籍《孝經》開篇即提到,“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誠哉斯言,從身體倫理的角度講,我們其實沒有任何權利對自己的身體實施任何形式的自殘行為。然而,古今多少針對身體本身的僭越行為,都在反復印證那悲愴的事實:許多時候,由“身體自治”所產生的自負和虛驕,湮沒了那從古老血統和道統中生長出來的對于身體完整性的虔敬與堅守。
近日,據《東方早報》援引浙江新藍網的報道稱,杭州一小區內驚現一個非法腎源供養基地。住在“賣腎基地”中的都是年輕男子,賣腎的原因有還債、嫌打工賺錢慢等。報道稱,該基地內目前有30余名供體,一顆腎國內統一行價3.5萬元。記者5月28日獲悉,杭州警方目前已介入調查。
事情的荒謬性,令人嗟嘆不已!就為了區區3.5萬元,這些年輕人就義無反顧地賣掉了自己的一顆腎臟。盡管也許的確是“你情我愿”的交易,但我不認為,他們對賣腎的后果有清醒的認知,他們哪里是賣掉了自己的腎,他們顯然是把自己的健康和一生都輕率地支付出去了。他們可憐亦復可悲地把自己放上了生命的祭壇,而另外一些人,卻在絞肉機的轟鳴中不動聲色地發了橫財。
3.5萬元能做什么?買不起車更買不起房,在大城市里也許能夠支付一年或者半年的房租,大約能買7個Iphone手機、10個Ipad平板電腦。其實,任何一個理智健全的成年人都不難認識到,與生命健康相比,任何一個價格,都足夠廉價,更何況這區區3.5萬元。然而,這群年輕人就是甘心情愿地進行這場不平等的屈辱交易,臉上還掛著滿不在乎的表情,就好像要摘的是別人的器官。
我們不想過分責備這些年輕人。他們是這場屈辱交易中唯一的受害者,他們對自己的身體和生命健康所表現出來的無知和冷漠,就更不是他們的錯,而只能說,我們這個社會并沒有適時和有效地向他們傳遞正確的生命觀和價值觀。如果再聯想到這群來自底層的年輕人日常生活的潦倒艱困和走投無路,我們甚至都可以說,他們的悲情行為,深染著時代的不公不義色彩。
然而,無論如何,我們都要阻止這種野草般瘋長的非法器官買賣行為。此次事件表明,非法器官買賣,已經暗流洶涌,蔚為壯觀的非法利益已經集團化、系統化和鏈條化,如若不能痛下狠手治理,器官移植市場將制造無以復加的倫理問題和法律問題。
事實上,從根本上剪除非法器官買賣行為,只有一個辦法,即拓展合法器官移植的可能性。目前,利益蠱惑下的私下器官交易,之所以大行其道,無非是因為合法移植器官的可能性相當逼仄。公開數據顯示,中國每年約有100萬患者需要腎移植,約30萬肝病患者需要肝移植,但能開展移植手術的僅有約1萬例。大量的病患,都是在苦等“供體”的煎熬中痛苦離世。
而另外一方面,卻是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立法部門,在器官捐獻領域的刻舟求劍和無所作為。我國至今尚未建立起一個國家級的遺體器官捐獻體系,致使公民死亡后即使有意捐獻也常常“捐獻無門”;此外,在我國認可的三大合法器官來源中,“活體”囿于近親屬,“無心跳尸體”器官往往帶有不確定性,而“腦死亡尸體”又沒有立法保障,導致無從開展。既然選擇“合法”就差不多等于等死,那“非法”的暗地交易,自然是如火如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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