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國家衛健委發布了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擬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完善傳染病分類制度、重點突出不明原因聚集性疾病防控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是我國傳染病防治領域最高、最重要的法律,最早實施是在1989年9月,在2004年8月第一次修正,2013年6月第二次修正,2020年10月這一次是第三次修訂。
在這一次的修訂中,可以看到的一個重大變化就是:中醫藥被明確寫入《傳染病防治法》中,要求要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傳染病防治中的作用,此外,不管是傳染病防治專家咨詢委員會中,還是醫療救治中,都明確提到要有中醫學專家以及中醫醫院參與進來。在《傳染病防治法》中,中醫終被肯定,要堅持中西醫并重!
征求意見稿第八條明確提到——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建全國傳染病防治專家咨詢委員會,專家組成包括公共衛生、臨床醫學、中醫學、法學、管理學、公共政策學、經濟學、社會學、傳播學、信息技術等領域專家組成,由這些領域的專家組成的專家咨詢委員會將為傳染病防治政策制定及實施提供咨詢、評估、論證等技術支撐。
第九條明確提出,國家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堅持中西醫并重,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傳染病防治中的作用。
在第五章《醫療救治》中第五十八條明確提到:健全優化重大疫*情救治體系,建立由傳染病專科醫院、綜合性醫院、中醫醫院、院前急救機構、臨時性救治場所等構成的綜合救治體系,根據患者疾病分型和病情進展情況進行分級、分層、分流的救治。第六十二條:……在醫療救治中,注重發揮中西醫各自優勢,提高救治效果。
回顧《傳染病防治法》的歷史,可以說,這是一次重大的進步,是中醫藥在傳染病領域終被重視的重要節點。
在1989年最初的傳染病防治法中,完全沒有明確地涉及到中醫藥。2004年第一次修正,涉及到中醫藥的也只有1處,即該法第8條規定:“國家發展現代醫學和中醫藥等傳統醫學,支持和鼓勵開展傳染病防治的科學研究,提高傳染病防治的科學技術水平”。
2013年第二次修正后,涉及到中醫藥的仍然只有1處,仍是該法第八條:“國家發展現代醫學和中醫藥等傳統醫學,支持和鼓勵開展傳染病防治的科學研究,提高傳染病防治的科學技術水平。國家支持和鼓勵開展傳染病防治的國際合作。”
雖然,2003年的非*典防疫中,以鄧鐵濤鄧老為代表的中醫人中醫藥體系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展現了中醫藥在傳染病防治中的突出優勢,但是可惜的是,這些貢獻在當時被刻意遺忘了,在非*典的慶功大會上,都沒有中醫人的身影。所以,在2004年的《傳染病防治法》修正中,中醫藥仍然沒能在傳染病領域獲得法律上的充分肯定以及保障。
2020年的新冠,中醫藥抗疫再一次做出了突出的貢獻,在國務院新聞辦發布的《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國行動》白皮書中,介紹到:“中醫藥早期介入、全程參與、分類救治,中醫藥積極參與輕癥、重癥、和危重癥患者治療,以及提高醫學觀察發熱病人和密切接觸者免疫力,出院患者康復方案。中國堅持“老藥新用”基本思路,積極篩選有效治療藥物,總結出“三藥三方”。”
在這次的抗疫期間,媒體上呼吁為中醫藥介入國家公共衛生體系提供法律保障的聲音日漸增多并越顯迫切。天津中醫藥大學校長、全國人大代表張伯禮院士接受《中國青年報》專訪時表示:“法律上要保證中醫藥作為一線的隊伍第一時間、全程參與抗疫防控和治療。”5月7日《人民日報》刊登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院長陳新宇文章,主要內容是“實踐證明,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必須要有中醫藥參與”,從中醫人才培養、中西醫并重、平戰結合的公共衛生基地建設等方面提出了詳細分析。而兩會期間,不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提交了這樣的提案。
如今,國家衛健委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到中醫藥的作用,要求堅持中西醫并重,算是對此前的呼吁以及提案做出了良好的回應。
在保障人民健康方面,中醫藥又往前走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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