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前后,我在上小學之前,從大人們講的故事里了解到大禹治水三過家門而不入的事跡。讀書后,又得知大禹是夏代的第一個王,夏代傳了14代17個王,到桀時夏被湯滅掉。
1956年我考入北京大學歷史系,聽了張政烺先生的先秦史課,開始知曉興起于20 世紀20 年代的疑古思潮,了解到有關夏代的歷史可能只是一個神話傳說的觀點。大學二年級分專業時,我被分到考古學專業,認識到考古學是通過古人留下的遺跡、遺物來研究歷史的,那么夏代有無的問題是否可以通過考古來確證呢?當時,鄒衡先生開商周考古課,很重要的一章就是夏文化探索。他提出,在判定某種文化的性質或族屬時,應做到考古遺存與歷史文獻在時間、地域、文化特征、文化關系等方面相互對應。這是符合實際的科學方法,在其后的相關研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1996年,國家啟動“九五”重大科技攻關項目“夏商周斷代工程”,提出要多學科聯合攻關,即是這一研究傳統的拓展。
夏商周斷代工程于2000年結項,至今己過去20年,但其研究成果影響深遠。工程的目標是制定有科學依據的夏、商、周歷史時期年表,圍繞這一目標共設置9個大的課題,內容涉及歷史學、考古學、古文字學、天文學、現代測年技術等,其中現代測年技術又包括常規物理、化學及核物理、化學等?! ?/p>
二里頭遺址是中國最早的具有明確城市規劃的大型都邑,開中國古代都城規制和王朝文明的先河。圖為二里頭遺址六號基址俯瞰圖 資料圖片
九大課題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夏代年代學研究,下面又分設若干子課題,主要研究考古發掘的遺址,并對其年代進行測定。早期發掘的有河南登封王城崗、偃師二里頭、鞏義稍柴等,后來又增加了河南新密新砦、鄭州商城、堰師商城及陜西商州東龍山等地點。研究這些遺址,目的是尋找夏代遺存,力圖找到可以用來測年的含碳標本,例如木炭、獸骨、人骨、植物籽實等。其中,新砦一期城址、王城崗大城的發掘成果是突破性的。新碧遺址發掘出兩期城墻,早的一期屬河南龍山文化,根據出土陶器的類型學分析,相對年代略晚于王城崗龍山文化大城;后一期屬新砦期,與之同期的一批陶器,如子母口罐、乳足鼎、瓦足簋、鬶 ,盉等,帶有明顯東方文化色彩。王城崗大城復原面積約34.8萬平方米,是當時河南發掘的龍山文化城址中規模最大的,其始建年代屬安金槐先生王城崗龍山文化分期的第二期(龍山文化中晚期)。根據考古研究,王城崗大城所處位置與文獻推定的禹都“陽城”相對應。而在距王城崗大城不遠、東北方向戰國城址中出土的印有“陽城”、“陽城倉器”戳記的陶器,證明至遲到東周時,在王城崗一帶,存在被稱為“陽城”的城市,這是王城崗大城為禹都“陽城”的重要旁證。為獲知其確切年代,考古工作者采集了大量標本進行測年研究。根據測年結果,新砦一期遺存年代在公元前1870—前1785年范圍內,王城崗大城始建的王城崗龍山文化三期遺存年代在公元前2090—前2030年的范圍內,與從文獻推定的“羿浞代夏”之年(約公元前1870—前1720年)及禹建陽城時間(約公元前2070年)相符。
歷史文獻中有不少禹夏時期的天象記錄,其中有關于“禹時五星聚”、“仲康日食”的內容,還有專記夏代事跡的《夏小正》。根據天文學推算,這些記載所涉天文現象的年代亦均在夏代紀年范圍內。文獻記載、天文研究和碳十四測年結果三者若合符節,由此夏商周斷代工程認定,夏的開始之年為公元前2070年前后,有關夏的記載是可信的。
1996年啟動的夏商周斷代工程有20多個單位、200多人參加,從文獻史料和考古發掘入手,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得出的相關結論,是符合實際的,完全可以成立。然而在二里頭夏都遺址博物館建成開放的一段時間內,居然又泛出關于“夏代有無”、“二里頭遺址是夏還是商也說不清楚”的疑問,反映出的問題非同小可。對于這些疑問,學術界有不同認識是正常現象,但不應忽略夏代歷史研究已有的成果和科學結論,同樣不應忽視歷史觀和研究方法是否科學的問題。夏商周斷代工程之所以在夏代年代學研究上能夠取得上述成果,正是堅持了辯證唯物主義的歷史觀,又采用了科學研究方法的結果。
就歷史觀而言,我們一直堅持歷史是不斷發展的。司馬遷的《史記》將先秦正史由古及今地排列為《五帝本紀》《夏本紀》《殷本紀》《周本紀》,這正是應用樸素唯物主義歷史觀對中國古代歷史的客觀記述。在商朝之前有一個夏朝是不可否認的,夏代不是“有無”的問題,而是如何通過研究加以證實的問題。
青銅禮器的大量出現,是二里頭文化已經進入國家文明階段的重要標志。圖為二里頭遺址出土的青銅鼎。引自《中國考古學·夏商卷》
歷史流傳下來大量人類生活、生產實踐的記錄,這些記錄包括傳說甚至神話,文字出現后,增加了用文字記載的文獻,考古學、人類學、社會學揭示的物質遺存和精神遺存也是歷史記錄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歷史研究離不開大量的文獻記載、考古發掘出土的實物資料以及人類學、社會學研究成果。誠然,目前尚未發現夏代文字,但考古出土的有關夏代遺跡、遺物同樣也是研究夏代歷史不可多得的材料。通過多學科合作尤其是科學測年技術的應用,不僅可以確認夏代的相對年代乃至絕對年代,還可確定其大型聚落或城址的性質,甚至可能考察出某位夏王居住的都城。通過出土陶器等遺物的比較研究,也可推出反映族際交往的文化關系,推出夏代社會發展的大體階段。相信通過學科間的融合,將多重研究手段結合起來,夏朝的存在年代、活動地域、重大歷史事件,均有可能呈現在公眾面前。
總之,通過夏商周斷代工程的系統研究,“夏代有無”之爭已成過去式。夏已經進入國家文明,夏是早期中國一個重要的歷史發展階段,夏代是商代之前的一個朝代等論斷,已成共識。
(作者單位: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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