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卿大夫章第四》批判
——形象與孝民
卿大夫章第四
(原文)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無擇言,身無擇行;言滿天下無口過,行滿天下無怨惡:三者備矣,然后能守其宗廟。蓋卿大夫之孝也。《詩》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譯文)不是先代圣明君王所制定的合乎禮法的衣服不敢穿戴,不是先代圣明君王所說的合乎禮法的言語,不敢說;不是先代圣明君王實行的道德準則和行為,不敢去做。所以不合乎禮法的話不說,不合乎禮法道德的行為不做;開口說話不需選擇就能合乎禮法,自己的行為不必著意考慮也不會越軌。于是所說的話即便天下皆知也不會有過失之處,所做的事傳遍天下也不會遇到怨恨厭惡。衣飾、語言、行為這三點都能做到遵從先代圣明君王的禮法準則,然后才能守住自己祖宗的香火延續興盛。這就是卿、大夫的孝道啊!《詩經·大雅· 民》里說∶“要從早到晚勤勉不懈,專心奉事天子。”
(批判)《卿大夫章第四》講的當然是卿大夫之孝。卿大夫在周朝時期是國王及諸侯所分封的臣屬。規定要服從君命,擔任重要官職,輔助國君進行統治,并對國君有納貢賦與服役的義務。但在其“家”內,為一“家”之主,世代掌握所屬都邑的軍政大權。一般情況下,卿的地位較大夫為高,卿的田邑較大夫為多,并掌握國政和統兵之權。
在《卿大夫章第四》中,孔子根據卿大夫在統治階層中的地位,對卿大夫之孝講了三個方面的內容。即法服、法言、德性。由于人民在孔子提倡的孝道缺位,此三者當然不會來源于人民幸福的需要,而是來源于統治人民,保護自己社會地位的需要。孔子認為,在這方面,先代圣明君王是做得最好的,因此提倡卿大夫們效法先王。“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 要從早到晚勤勉不懈,專心奉事天子。只有這樣,才能守住自己祖宗的香火延續興盛,即所謂“三者備矣,然后能守其宗廟。”
讀《卿大夫章第四》,抽去具體內容,人們不難發現,孔子所講實際上涉及到了“形象學”的內容。即作為統治集團中擔任重要職務的官員,如何在穿衣、說話、行為上符合“禮法”,使自己能夠擁有一個好的形象,不要成了千夫指,萬人嫌。然而官員注意形象不是建立在“孝”民的基礎上的,因而也是一種表演。因為他們塑造自己的形象,其動機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官位、財富,向更高處爬升,獲得更高的位子和更多的財富。
孔子提倡先王的孝道,是為他所處的時代服務的,而今時空不知變換了多少次,社會環境,社會矛盾早已今非昔比了。今人讀卿大夫之孝,當然不能把它奉為金科玉律,而要把它當做文化礦藏,以批判的態度,提練為于今有用的東西。
實際上,今天的官員也面對著如何樹立形象的問題。由于我國現在處在社會主義時期,“孝”民是社會主義的基本價值觀,官員如何如何樹立自己的形象呢?答案是不能以先王為標準,也不應以洋人為標準,而應以為人民服務為標準。
先說“法服”,所謂法服就是定服,有一定固定標準的衣服。為什么要有法服?我曾讀過一本《新孝道》的書,這本書的作者說,“因為法服能夠把卿大夫的地位表現出來,精神氣也能因之帶出來。”接著作者說:“我們這個時代沒有法服,這是個遺憾。”如果我們把目光投向客觀世界,就會發現,作者的判別是錯誤的,當今并非無法服,而是有法服的。筆者在稅務部門工作,就是一個穿法服的人。警察、工商、物價、城官等等部門的工作人員都有法服,只不過現在的法服不是所有國家公務人員都穿,穿法服的國家公務人員沒有明顯的級別標志,面對一個穿法服的國家公務人員,除了軍官、警察,人們看不出他的級別,不知他是縣級領導、地(市)級領導,還是省級領導、中央領導。
社會主義制度下該不該有法服?不看能不能把官員的地位表現出來,也不看能不能把官員有精氣神帶出來,而要看能不能有利于官員為人民服務。如果工作性質穿民服更有利于為人民服務,就不穿法服。如果穿法服有利于為人民服務,就穿法服。而且在筆者看來,因為法服是由政府財政支付的,是人民負擔的稅錢,應當盡量多花在更能為人民服務的地方。筆者小的時候,國家公務員只有部隊和公安穿法服,后來工商、稅務部門也穿了起來,工商、稅務之后,許多部門紛紛起來效仿,于是出現了“十個大蓋帽,管一個破草帽”的現象。實際上,就許多部門的工作性質而言,是無需穿法服的。包括筆者工作的稅務部門。不穿法服,與民一樣,其實是能夠縮短官員與民的距離的,更容易與民打成一片,更好地為民服務。
另外,國家公務人員穿法服,還需要一個良好的監督環境。如果人民不能很好地監督國家公務人員,國家公務人員的行為就得不到有效的監督,反倒有利于他們從人民那里撈好處,為不正之風啟開方便的大門。
其次說“法言”,跟法服一樣,也要有一定的規矩,一定的風格。對于法言,孔子給的標準也是先代圣明的語言。在社會主義社會的今天,孔子的這個標準是不能要的。國家公務人員的語言只能合乎人民的利益,一個官員,口無遮攔,張口就損壞人民的感情和利益,是要遇到報應的。前些年就有一個例子,據媒體報道:河南省鄭州市一家房地產公司,將一塊原來被批準建經濟適用房項目的用地,違規建成了高檔別墅,受到當地群眾的舉報,當記者到鄭州規劃局采訪時,一位接受記者采訪的領導竟問記者:你們是替共產黨說話,還是替老百姓說話?此事由媒體報道之后,凡知道此事的人,無不驚詫,聲討之聲四起。此君此言一下子把共產黨和老百姓分割開來,一下子把共產黨提得高于人民。當然人民還是大度的,雖然禍從口出,此君還是得到了人民的寬容,人們對其只是批評了一陣,很快便不再提起此事,沒有深究下去。
再說“德行”。所謂德行就是經過某種道德規范了的行為。《孝經》中的德行是指經過先代圣明提倡的道德規范過了。其核心是“孝” 天子,“孝”統治集團,“孝”統治階級,至于“孝” 民,對不起,是沒有的(即使有,也僅僅是仁政、王道之類)。在社會主義的今天,用《孝經》中所提倡的道德來規范國家公務人員的行為是斷然不行的,對國家公務人員的行為必須用“全心全意為人民”的道德來規范。否則的話,就會生產不好的效果。現舉一例,2012年8月26日,延安發生交通事故,時任陜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楊達才趕赴現場處理事故,記者把一張他在故事現場面帶微笑的新聞照片發在媒體上,引起網民的憤怒,這么悲痛的事件,你這個局長竟然笑得出來。人們進一步發現他的手腕之上竟帶著名表,進一步“人肉”,竟然發現他擁有多塊名表。隨后,又在網上曝出他擁有價值十萬多元的眼鏡和名貴腰帶。網民的喊聲引起了陜西省委的重視,研究決定,撤銷楊達才陜西省第十二屆紀委委員、省安監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并對其經濟問題進行調查。楊達才的例子雖是個別,但他反映出一個問題,即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國家公務人員,其行為必須是經過“全心全意為人民”的道德規范過的,否則,害已不說,也對黨,對政府形象形成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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