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教形態——當本體被預設為某種精神性的存在時,或者說人們的精神取向被本體化時,即表現為超驗的有神論宗教。這種強勢宗教是宗教子系統的本位形態,或者說是宗教型文化的意識形態。如照基督教“圣父、圣子、圣靈”三位一體的教義,“圣父”表示精神性的本體,“圣子”表示信徒,“圣靈”表示制度化的修行實踐,三位一體意指人神結合。宗教一詞(religion)源自拉丁語“結合”(Religio),表示靈魂與神之間的重新結盟,引申為人對精神本體的信仰、義務和崇拜。
2)準宗教形態——準宗教不設置精神性的形上本體,或者說人們的精神取向未被本體化(圣父缺位),故表現為自然主義的泛神論或倫理型宗教。如佛教所謂“我法二空”,如儒教所謂“祭神如神在”,“子不語怪力亂神”,而釋迦牟尼與孔子既不是先知也沒有超自然的力量。這種弱勢形態的準宗教往往是政治子系統在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的反映,或者說是政治型文化的意識形態。倫理道德之不同于一般宗教在于其經驗性和世俗性,如祖先崇拜即是一種基于人的“神靈信仰”。
3)非宗教形態(也即自由主義)——自由主義否定意識形態本身固有的精神取向,更對精神性形上本體預設不予認同(圣父圣靈缺位),因而是經濟子系統的意識形態表現,或者說是經濟型文化的意識形態。如啟蒙運動以來高倡信仰個人化的西方社會主流思想,也即自由主義,可概括為“對自然的帝國主義態度、對傳統的虛無主義態度、對科學的盲目崇拜、對理性的過分迷信以及對自由的單向度理解等。”(參閱王治河《中國的后現代化呼喚第二次啟蒙》)所謂信仰個人化,指的是人的精神追求完全退縮到個人良知層面,因而呈現出自由、多元的狀況,缺失了外在的權威和客觀標準。
4)虛無主義——虛無主義否定任何本體的存在(圣父圣靈圣子均缺位),我們毋寧將之視為生物子系統的意識形態表現。虛無主義的現代代表尼采宣稱“上帝死了”,因而在意識形態領域與自由主義區別不大(或許自由主義還承認人的良知,而虛無主義則否認人有良知)。它包括主張“道法自然”的中國道家,還有推崇非中心、非基礎、非本質、邊緣化、碎片化、非理性等的西方后現代主義。作為一種文化異端,虛無主義實質是對主流文化的反動,故在當代物質性本體瀕臨瓦解之際,有其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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