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發表《基督教善惡的絕對性》,論述“原罪”思想是西方民主文化的一個基礎。
但是有讀者提出中國文化也有“性本惡”思想,盡管讀者沒有接著提出為什么中國的“性本惡”產生不了民主文化,但這個問題豈不是自然而然應該提出來嗎?本文就回答這個問題。
準確的說,中西文化人性論的區別,絕不是人性惡和善的問題,因為這種爭論是永遠不能證明,因此也是永遠沒有結果。
善惡是一對矛盾,矛盾雙方永遠是相互依存,任何簡單的“性本善”或者“性本惡”的思想,都是十分幼稚的。
“人之初,性本善”,這是一種中國文化的人性論,按道理這種“性本善”如同“原罪”思想也是人人平等的價值觀,只不過是它們認識角度不同。
那么中國文化的“性本善”是不是如同西方的“原罪”,具有平等文化的意義?結論是徹底否定的,而且恰恰相反,“性本善”的思想不僅沒有將中國文化導向平等,而是導向了不平等!
這如何理解?
中國文化不平等是如同黑白分明一樣的容易識別,但是很多迂腐的學者偏偏不承認這一點,他們的依據是斷章取義,把中國文化理論上的一些片言只語無限放大,比如“人之初,性本善”,“人皆可以為堯舜”,其實,任何最不平等、最壓迫的中外文化(比如秦始皇),都能從中找到很多平等的口號。
中國文化的不平等是鐵證如山,中國人對中國不平等文化抨擊的最有力的,就是魯迅,魯迅的批判思想我另文展開分析。
那么“性本善”的思想怎么也和中國不平等文化脫不了干系?
問題關鍵是,中國“性本善”的思想沒有絕對性,它對中國文化真實人性的判斷沒有決定意義,決定性的是人性在后天經驗世界里的表現,每個人的社會地位也是取決于后來經驗世界人性各自善惡的高低。
因此中國文化“性本善”的思想沒有積極意義,說了也白說,它和中國文化“性本惡”的思想其實是一回事,它們既不是中國文化人性善惡的真實依據,更不是它們的尺度和衡量標準。
它們不過是恩賜給遭受不平等待遇大眾的一種華而不實的心靈安慰,這種安慰口惠而實不至,混同心靈雞湯,混同千里送鵝毛,披著美麗的外衣:
大家彼此出生和本性是平等的(“性本善”或者“性本惡”彼此一樣,因為我們是宗法文化血脈相連的一家人),人生起跑線是公平的,只是有的人更用力的朝著善的方向奔跑,而有的人相反。
因此,社會出現了人性善惡不等的區別,因此如同不能犯刻舟求劍的錯誤,人類也不能像開始出生時沒有區別的一樣平等,隨著人性善惡的變化,彼此社會地位需要按照人性善惡高低來重新配置。就比如手心手背都是肉,但是五個手指頭伸出來不一樣的齊。
文化變成不平等了,但其實不平等的分配原則很公平,它在人性本原上沒有歧視,大家都是“性本善”;后來的不平等,恰恰是對人們后天善惡的競爭和表現給予公平的量的考核和相應的等級待遇,難道善惡的好壞能夠一個樣嗎?(如同今天干多干少能夠一個樣嗎?)
如此一分析,天下哪還有比這個道理更加公平嗎?
中國文化明明是不公平,卻能夠編出如此公平的道理出來,是何等高明!難怪很多大學問家,被中國文化七拐八拐,云里霧里,最后完全對中國文化的所謂平等性(比如錢穆,梁漱溟等等),竟然口服心服,甚至頂禮膜拜。中國不平等文化的歪理,因此幾千年頑固不化,還十分的理直氣壯,有恃無恐。
其實認識中國文化面目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像魯迅那樣,不是看它怎么說的,而是看它怎么做的。
中國文化的實際內容,不就是等級森嚴的政治專制嗎?退一步說,就是實現了中國文化的主要理想:按照人的道德水平給予不同的政治待遇,區分社會地位,難道一個人道德好,就能夠心安理得的高人一等嗎?這不是出爾反爾,以善來害善嗎?善的絕對平等價值到哪里去了?
再看事實結果,也完全是和理論目標背道而馳:
由于把社會分成政治等級,每個人都想做人上人,這就導致社會出現大量道德偽君子。道德屬性是內心的,如若口蜜腹劍,你又如何識別?識別了又如何證明?
因此事實的結果是,廣泛盛行言行不一、知行不一的形式主義的虛偽文化;因此越是強調道德屬性的政治文化,往往越是會敗壞社會的道德文化。
這一點,兩千年前的老子就已經有了非常深刻的認識,老子在《道德經》中認為大仁大忠的文化最終會導致大惡大奸,對此作了很多精辟分析,他說:
“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始也!”
“不尚賢,使民不爭。”
“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
“美之與惡,相去若何?”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辯,辯者不善。”
有意思的是,魯迅激烈的抨擊老子虛無主義的思想,但是魯迅批判中國文化虛偽和不平等的一面,其實和老子的大仁帶來大惡的冷峻思想是一致的,這方面魯迅應該承認老子是自己的思想前輩。
大仁帶來大惡,也發生在我們這個時代。
“文革”的動機是一種平等文化的大仁,但是“文革”中極端道德的政治要求,導致部分的人性淪喪和變態是駭人聽聞,也因此,不少人認為是“文革”導致了中國道德風氣變壞,變得更加狡猾和欺騙。而這種結果,又造成了改革開放文化的所謂對極左道德的大徹大悟,這種大徹大悟又把中國人從極左推向極右,兩種極端文化都是通向人性的寡廉鮮恥,中國人思想道德文化的混亂因此而雪上加霜。
以上分析說明,由于中國人性論文化的不徹底性,導致中國文化的善惡思想真假難辨,因此助長了渾水摸魚、魚目混珠、投機取巧的不良人性文化。
基督教“原罪”文化的絕對人性論,最終通向“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的奉獻犧牲精神;而中國“性本善”或者“性本惡”的相對人性論,是始終樂此不疲的追求“學而優則仕”的高高在上的優越精神。一個甘心下地獄,一個爭著出人頭地,兩者善的精神是多么不一樣!
在此我回答讀者,中國文化的性惡論和基督教文化的性惡論完全是不同的內涵,它們的根本區別,一個是絕對的(基督教),一個是相對的(中國)。
絕對的認識,是確定性的認識,是事實性的認識,即人性的惡是躲不掉的;相對的認識,是不確定的,是沒有事實意義的,即人性的惡是可以通過積德行善而擺脫掉的。
絕對的認識,給了人們很清晰的思維,人們因此而具有很清晰的是非價值觀。比如每個人都有惡的本性,因此不能輕信任何人,不能讓個人的權力沒有約束,必須用法律來預防和懲罰人類自發的惡的行為。
相對的認識,給了人們模糊的思維,人們因此而是非不分。比如你不能依據中國文化的“性本善”或者“性本惡”,來判斷一個人或善或惡,因為它們都是相對的,都是可以變化的,甚至變化到每個人都可以成為圣人,也就是惡在全社會都被消滅了,最后是如此的違背常理,荒唐到令人難以置信,沒有惡,善又從何談起?
這種荒唐性,本人接觸過。
“文革”時,宣傳“一人紅,紅一點;大家紅,紅一片”,就是要求人人成為道德圣人。
那么成長為圣人,肯定有個時間先后,時間在先的,就有幫助他人的責任;為了讓領先一步的圣人完成幫助落后分子的責任,就必須賦予他高于普通人的權力,中國政治等級不平等文化,如此便堂而皇之的登臺亮相,而“性本善”等透露的人人平等文化,事實上只是為了裝潢門面,純屬子虛烏有。
為了率先成為可以高高在上的道德圣人,于是政治騙子紛紛粉墨登場。越是主張道德的政治文化,社會上的政治騙子也越多,“文革”中,我有個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不斷的在批判走馬燈一樣的政治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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