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憲政+創新禮制道統
文 / 劉浩鋒
摘要:
人類在歷史的辯證輪轉過程中,螺旋型上升返歸而對應原始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社會,必然紛紛進入全球一體化的更高級的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社會,又將走向以圣賢治理為主以治心為本,憲政為輔制度治標互為補充圓融的以德治國過渡期,邁向人人自覺人人自治的道治理想社會,最終實現天下大同世界和諧。
人治遵循天道陰陽兩分,可以分為強者極權陷世界于災患的暴君之治與普度眾生的圣賢之治;前者如秦始皇之治,后者即是堯舜禹文武周公乃至孔子的仁治與唐太宗的無為之治,也即是以道德治國,這是中華文化政治上真正的圣賢道統。中國社會當今固有之頑疾其根本在于缺乏真正深入規制人心的道德治國,不能有效將道德融入全面融入到政治經濟文化藝術生活領域中去;因此,繼承中華五千年文明固有之道統,與時俱進創新禮教形式與內容,全面有效貫徹于國民之精神心靈,才能克正片面迷信憲政的惡果,轉化文化與社會的危機,才能真正更好的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p>
真正的仁治即是提倡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互愛的良性循環均衡運行的美好社會,其關鍵是在于遠比西方文化傾重于制度平衡而更為深入根本的規制人心。中國解決這個問題的歷史經驗就是將之確立為一套道德禮教制度融入政治經濟生活中。目睹中國當今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諸多的危機問題,歸根結底是文化的問題,文化的核心就是道德的問題,道德核心即是仁愛的問題,仁愛通俗的說法即是均衡“互愛”。愛的大境是大愛,是沒有敵人超越敵人的博愛,愛的化境乃至于舍我無我成就大我,所謂天人合一,與宇宙大生命融為一體,獲得大解脫得真正大自由,唯有獲得宇宙性的大自由才有宇宙性的永恒的大幸福。而今全球一體化時代,東西方消隱了物理隔閡,完成了文化與地理的互為銜接,東西方兩種道統互為中和,才能創造人類共同的最好的治理模式。由此可知,在既有的憲政秩序上完善,和大力恢復創新中華禮制道統,將仁愛心靈全面貫徹,才是歷史的必由之路,才能更好的服務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動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造福世界人民。
縱觀人類歷史,從原始社會到現代社會各種組織形式與治理模式的演進變化發展,整體性而言就是遵循“太極圖”天道規律,陰陽兩分不斷輪轉分化演繹。人們一般將最高國家權力的執掌者人數的多少與最高國家權力執掌者的產生方式和任職期限作為政體類型的劃分標準,通常國家政體劃分亦是遵循天道陰陽法則,從總體上分為少數人的專制政體和大多數人的民主政體兩類。
專制與民主形式上恰恰互為相反,前者是個人極權與少數人集權的強權,乃人治,后者是多數人通過游戲規則委托少數人的民主之治,乃憲政。前者是少數人專制,后者往往走向多數人專制或言多數人暴政。兩者皆未能均衡圓滿,在歷史的長河中縱向消盈運動,未能更好的實現和諧秩序造福人類。
人治又陰陽兩分為兩種基本類型,一是圣賢之治,二是暴君之治,兩者互為交叉波浪型辯證運動。憲政也是陰陽兩分為兩種基本類型,君主立憲與共和憲政;
君主立憲又陰陽兩分為兩種,一是議會制,二是二元制;君主政體是指國家最高權力實際上或名義上由君主一人掌握的政體。君主立憲政體是指君主不再享有專制政體下的無限權利,其權力受到憲法和議會限制的政體。議會君主立憲制君主所受的限制較大,二元君主立憲制政體下君主的權力受的限制極少。
共和政體是指國家最高權力實際上或名義上都不屬于一人所有,而由選舉產生并有一定任期的人員組成的國家機關掌握的政體。共和憲政也陰陽兩分,一是資本主義憲政,二是社會主義憲政;資本主義是資產階級對無產階級的壓迫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國家形式,社會主義是無產階級對資本家的反抗建立起來的國家形式,兩種階級之間的對抗構成了截然相反極端的政權形式,一度成為20世紀東西方兩大陣營,后來又不得不紛紛吸取對方的成份以尋求從自身的極端陷阱中獲得自救,因而資本主義具備社會主義的特征,社會主義具備資本主義特征,處于消極平衡的互為輪轉的格局中。
資本主義實行議會制,其又陰陽兩分,一是總統制,二是內閣制;議會制國家議會在國家生活中占主導地位,由議會產生內閣,向議會負責,總統由選舉產生,一般不掌握實際權力,只為名義上的國家元首。在總統制國家,總統由選舉產生,對選民負責,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議會行使立法權,對總統行使一定的制約權。民主方式亦陰陽兩分為兩種基本方式,一是直選制,二是間接民主的代議制;政治選舉中多黨自由競選,政黨集中代表各種社會勢力的綜合要求,候選人首先要滿足政黨自身的條件,而然后再滿足選民的要求,政治生態中是在野黨與執政黨陰陽橫向互斗的格局?! ?/p>
社會主義憲政在形式上由蘇維埃制、大國民議會制、代表團制、人民代表大會制等許多具體表現,是一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政治協商制度,政治選舉以民主集中制,既要符合上層官方利益,也要滿足下層民間利益,有時滿足上層官方利益更多些,有時滿足下層民間利益更多些,人民代表機關在國家政權組織體系中占實際或名義上的最高地位,代表機關產生其他機關,其他機關對代表機關負責。政治生態是在野黨與執政黨陰陽縱向互斗格局;
由此可知,人類文明的五千年演進,簡單的說就是從少數人沒有通過大多數人授權而是以特定的歷史條件直接獲得權力的治理模式,轉變為通過大多數人授權委托少數精英代為治理的模式,剛好走了一個輪回?! ?/p>
社會主義之所以在中國獲得了延續是代表了西方文化發展到高級形式與東方文化的交媾。社會主義的中國化,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提升發展就是代表東西方文化陰陽百年交媾的過程,交媾的最終結果所產生的精神果實與社會形態,必定融合東西各種文化文明的優秀部分,代表著人類本期文明的圓滿結束與螺旋型上升新文化新時代的開辟。這種心靈的文化的歷史的演進必定和物理的天體的時空的演進是和諧一致,互為全息的?! ?/p>
人類在歷史的辯證輪轉過程中,螺旋型上升返歸而對應原始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社會,必然紛紛進入全球一體化的更高級的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社會,又將走向以圣賢治理為主以治心為本,憲政為輔制度治標互為補充圓融的過渡期,邁向人人自覺人人自治的道治理想社會,最終實現天下大同世界和諧?! ?/p>
辯證看待憲政基礎及歷史與現實局限
憲政的出現是人們內心遠離上帝,心靈普遍淪陷后的無奈創造,也是心靈陷入小我個性張揚的積極創造,以應對無處不在的叢林黑暗中的潛在恐懼,獲得自我感覺良好的消極平衡。憲政是人們普遍迷失自性與神性的光明,墮入自私自利、自我崇拜人權時代的產物,是代表著一個歷史的波浪流變過程,既不高貴也不美滿,而是充斥著無奈與丑陋,因而憲政具有自身的歷史局限,處于“禮流而為刑”的周期性過程。迷信憲政,是因為人們陷入歷史與現實的惡性循環之中無法超越,看不到憲政之“井”的外部陽光世界,以致除了憲政將人類放入自身設計的牢籠束縛之中,人類似乎就沒有獲得幸福的更好道路。
所謂憲政(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是立憲政體的簡稱。對憲政概念的理解與定義有無數種,每一種概念本身都是對自身的局限;但依循天道法則陰陽兩分法,基本可以分為“民主憲政概念” 與 “自由憲政概念”?! ?/p>
通常而言,憲政是指由社會多數人制定的或被多數人承認的憲法性法律所確定的公共權力的組織、相互關系、職責權限、活動規則以及旨在保護公民權利的政治體制,是法治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憲政的本質即是限政,通過限制政府的權力,保障個人權利和自由。憲政正式形成的歷史背景是西方文藝復興運動,從神權王權進入人權時代,其理論基礎是個人主義與自由主義,其價值邏輯基礎是人性私惡,為了捍衛個人的權利自由,避免權勢者濫用權力謀求私惡,通過一套游戲規則來囚禁權勢者,即憲政的“獸控”、“鳥籠”原理,從而催生了憲政。故憲政的邏輯前提是認為人性是逐惡行私不惜損人利己的,其核心價值是保障個人自由的實現,其實現手段是通過政治民主與為主權設計分權制衡,為人權提供制度性保障和司法救濟。毫無疑問,這種顯而易見的偏執,引起了自由主義學者的心虛,乃至不得不通過道德倫理來完善,于是,悖論形式就出現了,邏輯出現了前后互為割裂,無法統一圓滿。
憲政是歷史發展的產物,西方從古希臘羅馬原始憲政思想到中世紀的憲政觀念的萌芽,直到資產階級革命成功后的憲政體制才是代表了近現代憲政時代的開始。憲政出現之前的政治體制是專為圣賢設計的,設計者相信人類在本性上有道德自覺的能力 ,而憲政的理念對人性的預設卻是:人性是不完善的 ,有自私和濫用權力的傾向。(參見程竹汝:《司法改革與政治發展》,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01)
較成熟的憲政概念表述距今不到 400 年。憲政學家天真的將憲政自詡為規范政治,但從歷史經驗的觀察來看,憲政規范作用也是一廂情愿的,與一勞永逸的理想狀態存在巨大的差距。天道辯證邏輯認為,任何事物都隱藏著自身的對立面,陰中含陽,陽中含陰一樣,憲政也同樣如此受制于天道陰陽這一規制中。
可以肯定的說,無論是歷史還是現實中的憲政國家,都或多或少發生了層出不窮的貪腐官僚與政治暗殺、法律舞弊事件。這些歷史都見證了憲政對社會的規范作用的同時存在著不規范,或者說憲政的規范作用是非常有限的,其本身不完備性導致未圓滿,總是不可避免的存在諸多的漏洞,讓一些人們有洞可鉆,從而給社會制造了防不勝防的危害;當社會掌控立法權的既得利益集權成為制度的最大受益者,立法的拖拉落后就成為一種必然,構成憲政秩序的立法的普遍滯后,總是重復性眼睜睜地目睹政治經濟文化社會領域步入畸形導致周期性危機爆發而缺少必要的積極預防性的療救作用。
憲政從歷史的過程來看,即是一種社會運動的過程 ,也是從觀念到現實的轉化過程。憲政的主體憲法作為約束政府權力與公民權利最高大法,具有相對的正當性、穩定性、 操作功能性和權威調控性,而成為社會基本行為準則。換句話說,也具有不正當性、不穩定性、難以操作性、偽權威性的因子。
在人性私惡顯赫的心靈墮落叢林時代,民主通過大多數人制定的游戲規則有限期的委托少部分人代為治理,治理的內容包括共同制定一部約法,確立各種社會組織與個人的權利與義務關系,其中對自由的描述厘定了自由的范疇與邊界。
自由如果構成了對他人與社會、自然惡性循環的傷害,那么自由就喪失了應有的美好價值,自由就遠離了真理!如果說,憲政是自由的,那么憲政就缺乏方向,可能陷入黑暗深淵。如果說憲政是民主的,那么,總是存在大多數對少數的專制;
自由主義思想整個的內容無非就是從個體的不受任何外在約束的絕對自由到各種范疇的相對自由之間的消盈變動。而自由的目的是什么呢?人們也許會說,自由的目的是幸福。什么是幸福呢?對于損人利己天經地義的人們來說,叢林中獲勝完成原始積累也是幸福!對于精勤修煉者來說,舍己為人布施救濟窮人是一種幸福!幸福理解無數種,人心的狀態決定了幸福的內涵。人心究竟要持什么樣的心態運行才是一種超越盲目的無知幸福狀態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就必須從宇宙間小我狀態跳出來,將自身融入到整個宇宙中去。才能明白“天地人”三者自然序列的關系。明白人的提升發展方向是向大生命的回升與宇宙本源深處的回歸,而不是向更小生命形式的墮落。
事實上,憲政不能保證人民成為國家主人翁 ,也不能保證人民成為虛妄的自由民,只要對人性的認知停留在以私惡為天經地義的固執理解基礎上,就無法避免人民的自由不受當道者權力的公開或隱性的侵犯。心靈與制度作為主體與客體的關系,在彼此的辯證關系中,心靈的片面必然導致與客體形成惡性矛盾。憲政雖然具有對違憲的懲戒作用,但在執行的過程中,偏執的心靈仍然可以輕松鉆制度的漏洞,以致對于以鉆營為專業的高手來說,可以輕松規避制度的約束,而侵犯群體的利益乃至他人的自由,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只要人們堅持認為片面逐惡行私是天經地義的,那么憲政所具有的公共內涵總是殘破不全的。立法對于每個立法者與立法者所代表的民眾階層利益而言,也總是不完備的。
雖然中國與西方都普遍主張 “法律統治”、“保障人權”的憲政具有許多共同性、一致性。
然而,無論是西方憲政還是中國的憲政,立法者并不真實等同于所代表的群體,更不代表等同于全體國民;這種真實更為殘忍的是,議會與人民代表大會機構里面的議事者們之所以能夠成為議事者,大多是所謂的各種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勢力具體或抽象的代表。西方議會往往不可避免成為各種社會勢力的鱷魚蟒蛇大戰,政策立法傾向于劣汰優勝者,各種政策利好與資源大規模流向少數的優勝者,導致整個社會肌體的失衡,互為割裂的結果就是西方國家總是陷入大罷工與周期性政治經濟文化危機爆發。
而作為中國的憲政來說,議事者直接來自于社會的強勢者,而非民眾的選票,則更為赤裸的將憲政的痹癥遠比西方更為明顯的表露出來。而輿論掩飾的結果,最終只會導致遠比西方危機更為空前的爆發。
長期以來,議事者大多是政治經濟文化藝術科技等各個領域的勢力者、經營者、知名者等,這些人們在崇尚逐惡行私的社會風氣里,公益往往成為掩飾謀求私利的招牌,對西學鼓勵惡性自由競爭的諂媚,對利益不惜損人利己的強勁渴望,使之聚集成為國家的既得利益階層。這些利益階層會有效的阻擾立法機構及時出臺一些有損自身的立法。比如背后是房地產業的議事者,為了利益最大化往往阻擾立法征收房地產稅與拆遷補償立法;于是,整個社會就只能放縱房地產價格泡沫與弱勢民眾受到各種強制拆遷的危害,而大量的財富迅速向那少部分人集中。貧富懸殊、市場供需失衡所形成的經濟畸形就此形成,給經濟危機積累禍患直至最后爆發。
因而,憲政在人心片面人性私惡的黑暗時代最多只能是一種有限的消極平衡。實現此種平衡還需要依賴民主選舉與對制度的切實遵循,還需與時俱進不斷修正自身,還需面對鉆營與層出不窮的制度漏洞?! ?/p>
因此,人們過度迷信憲政,是片面錯誤的。但是,人們若企圖放棄憲政同樣是錯誤的;我們要辯證看待憲政的優點與局限,才能對癥下藥實現人類治理的圓滿,才能打造出和諧社會?! ?/p>
實現和諧社會=憲政+創新禮制道統
人治遵循天道陰陽兩分,可以分為強者極權陷世界于災患的暴君之治與普度眾生的圣賢之治;前者如秦始皇之治,后者即是堯舜禹文武周公乃至孔子的仁治與唐太宗的無為之治,也即是以道德治國,這是中華文化政治上真正的圣賢道統。中國社會當今固有之頑疾其根本在于缺乏真正深入規制人心的以德治國,不能有效將道德融入全面融入到政治經濟文化藝術生活領域中去;
西方叢林競爭文化刺激了東方中國的神經,大大促進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然而,也同時毒化了整整數代人,朝野莫不陷入不惜損人利己的拜金主義之中,個人主義與集體國家利益不能均衡,私利至上與公心不能兼顧的結果,利用改革轉軌期制度的疏漏乃至空白,官員們肆無忌憚紛紛刮吞集體國有這塊唐僧肉,吏治腐敗的結果進一步帶動整個社會經濟、文化藝術與倫理生活的沉淪不堪?! ?/p>
因此,繼承中華五千年文明固有之道統,與時俱進創新禮教形式與內容,全面有效貫徹于國民之精神心靈,才能克正片面迷信憲政的惡果,轉化文化與社會的危機,才能真正更好的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p>
與之相對應的西方社會,則是從蘇格拉底柏拉圖等到中世紀基督教會、人權彌倡的民主道統。其中基督的圣賢道統逐漸衰落陷入宗教黑暗專制;而民主憲政制度的發達成為放棄上帝之后提倡個人自由的新形式的“西方圣賢”道統;西方民主憲政的價值前提是人性私惡天經地義;其邏輯前提基于自然權利即天賦人權,以及由此演繹出來的契約授權、 構建政府、 市民社會與國家對立、 以權力和權利制約權力、橫向與縱向分權、選舉制、代議制、政黨政治、違憲審查、人民抵抗權、公民參與、保障人權等。
然而西方文化文明數千年至今一直陷入邏輯與價值互為割裂的悖論狀態;一方面主張行私逐惡不惜損人利己,一方面又強調同情心幫助弱者、提倡慈善、揮灑鱷魚眼淚;一方面主張對外擴張尋找市場大肆殖民傷害人權,一方面強調尊重維護人權;一方面對世界實施霸權主義,踐踏國際民主,一方面又對區域聯盟、國內人民強調遵行民主;這種惡性循環的悖論文化無處不在體現于西方文化文明的各個領域。
對此,法國百科全書派領袖人物霍爾巴赫( Paul Henri Dietrich Holbach 1723-1789)說:“中國是世界上唯一的將政治和倫理道德相結合的國家。這個帝國的悠久歷史使一切統治者都明了,要使國家繁榮,必須仰賴道德?!?“在中國……建立于真理之永久基礎上的圣人孔子的道德,卻能使中國的征服者,亦為之所征服”,“歐洲政府非學中國不可”。
現代憲政的學術標準與現代憲政制度的邏輯建構要求反對人治(Rule by Men) ,實行法治(Rule of Law)既是連同優良的圣賢仁愛道統也視而不見,倒掉臟水的同時聯通孩子也倒掉了。
真正的仁治即是提倡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互愛的良性循環均衡運行的美好社會,其關鍵是在于遠比西方文化傾重于制度平衡而更為深入根本的規制人心。中國解決這個問題的歷史經驗就是將之確立為一套道德禮教制度融入政治經濟生活中。目睹中國當今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諸多的危機問題,歸根結底是文化的問題,文化的核心就是道德的問題,道德核心即是仁愛的問題,仁愛通俗的說法即是均衡“互愛”。愛的大境是大愛,是沒有敵人超越敵人的博愛,愛的化境乃至于舍我無我成就大我,所謂天人合一,與宇宙大生命融為一體,獲得大解脫得真正大自由,唯有獲得宇宙性的大自由才有宇宙性的永恒的大幸福
因此,從人類文化文明整體來看,西方式的圣賢道統與東方中華的圣賢道統來說,剛好是互為辯證關系;西方的形式上發達,邏輯與價值互為悖論,形成消極平衡惡性循環;中國的心靈文化發達,邏輯與價值互為一致,形成積極平衡良性循環。然而從各自道統內部而言,彼此皆遵循天道宇宙法則而處于“盈消虛長、成住敗空”的流變之中。
老子言:“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義,失義而后禮”。仁治的愛人學說在歷史流變中逐漸衰弱,從而仁愛變得虛偽,仁治蛻變為專制丑惡的貶義詞,這真是對仁治莫大的誤解。
而今全球一體化時代,東西方消隱了物理隔閡,完成了文化與地理的互為銜接,東西方兩種道統互為中和,才能創造人類共同的最好的治理模式。由此可知,在既有的憲政秩序上完善,和大力恢復創新中華禮制道統,將仁愛心靈全面貫徹,才是歷史的必由之路,才能更好的服務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動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造福世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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