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孔子以來的歷史已有二千五百年,這里我們試舉《吳越春秋》中的幾段,來對“仁義”的歷史影響做個考察。此書作于東漢,寫的卻是春秋年代吳越歷史,其中的歷史人物,如伍子胥、越王勾踐、吳王夫差久已為人熟知。閱讀此書不到百頁,語涉“仁義”的話已有好幾處,于是隨手標出,以便看看在東漢人心目中,“仁”學起何作用、如何看待,想來這方法近于“抽樣調查”,當較簡便而可靠,如果要看二千五百年的全程,怕是沒那個學力和時間。
吳太伯者,后稷之苗裔也……公劉慈仁,行不履生草,運車以避葭葦。公劉避夏桀于戎狄,變易風俗,民化其政……其后八世,而得古公亶甫,修公劉、后稷之業,積德行義……古公三子……太伯三以天下讓……于是季歷蒞政,修先王之業,守仁義之道。季歷卒,子昌立,號曰西伯(周文王),遵公劉、古公之術,業于養老,天下歸之……太子發(周武王)……伐殷。天下已安,乃稱王,追謚古公為大(太)王,追封太伯于吳。
這一段是敘周的初史,交代吳國之祖吳太伯(季歷的大哥)之由來。行文中的慈仁、德義、仁義,有如膏藥,直接往古史和古代先人身上貼去,顯出經過西漢“獨尊儒術”,東漢寫書人這方面已經運用嫻熟。而其實,后稷、公劉、季歷這些古人,到底如何的慈仁、德義、仁義,東漢寫書人也未必清楚,反正大家都這樣貼,他也貼得不錯。因這些成功的先王,自有他的過人之處,起碼是能協調并凝聚相當的力量,才能創下江山基業,這協調和凝聚里面,就有“仁義”這意思在發揮作用,也就是在自己所團結的范圍里,按等級存在著與施行著某種“愛”。
可見,“仁義”這東西,哪怕其詞語還沒有產生,它的意思卻必然是由來已久的,在組織起先民來開辟華夏大地方面,功不可沒。也正因有這樣的基礎,它才有被孔子發掘和利用的可能,只不過時移世易,孔子想拿它來“克己復禮”,知其不可而為之,所以很少有人聽他的,弟子們也難以理解和做到。
然而,盡管如此,“仁義”在其原本的意義上,很難和不應否定它。任何一種社會集團內部,任何一個社會全體,總是需要這個東西來充當粘合劑而團結之,但要把它說成“泛”的“普”的東西,好像靠著它一切就行,就不會有人相信了,因為事實上不可能是那樣的。
孔子自己就明確說了:“君子而不仁者有矣乎,未有小人而仁者也”。如果“仁義”有時也“泛愛”及于“小人”,那跟給予“君子”的,絕不會也不能一樣。況且,“小人”不僅“未有仁”,而且也“難養”。那怎么辦呢?辦法只有一個,就是興禮樂,用刑罰,所謂“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措手足”,讓“民”們知道手該怎么放,腳該怎么站。這些,都是孔子說的。這就說明,“仁義”是不必也不可能那樣“泛”和“普”的,一切要按“禮”行事,就是按嚴格等級制去辦,“非禮”是不行的。
至此,我們就讀到了周的初年,古公亶甫的三個兒子讓位而不是爭位的動人故事,結果是最小的兒子季歷及位,兩個哥哥避他而跑到南方荊蠻之地去了,成為吳國的先祖。
吳太伯與弟弟仲雍共同創立吳國,太伯去世,仲雍及位,傳了十七世而到壽夢,這十七世都是仲雍的后代,天下太平。
吳壽夢又面臨傳位,他有子四人,想傳位給第四子季札,結果季札推讓,長子諸樊也表示推讓,后來是諸樊當政,表示以后“授國以次,及于季札”。諸樊要效仿周初故事,讓國給季札,“季札不受,而耕于野”。諸樊歿后,弟弟余祭及位,余祭歿后,弟弟余昧及位,這些,表面上看,都是重復著吳太伯傳位于弟弟的故事,內情我們就不知道了。
接下來,余昧將去世,該輪到傳季札,結果“季札讓,逃去”,說自己要“潔身清行,仰高履尚,惟仁是處。富貴之于我,如秋風之過耳。”于是余昧之子立,是為吳王僚。
到了吳王僚,就發生了公子光謀殺取位的事情。公子光就是諸樊的兒子闔廬,在伍子胥協助下,求得刺客要離,于吳王僚十三年謀殺成功,闔廬踏著鮮血登上寶座。這就似乎將先前的一切寫在紙上好看的東西全污染了。
到了闔廬要立太子時,不準備立夫差,說夫差“愚而不仁,恐不能奉統于吳國”。伍子胥卻說,“夫差信以愛人,端于守節,敦于禮義”,在伍子胥勸說下,夫差得以被立為太子。
有趣的是,吳王闔廬選立太子時,是以“仁”為標準的,認為夫差“愚而不仁”。這似乎有雙重標準之嫌,因為他自己是謀殺奪位的,無論按“仁”之狹義、廣義、本義、引伸義、表面義、內里義、任何解釋的意義上去理解,他都夠不上,除非他認為自己謀殺奪位也是一種“仁”。
可是伍子胥卻把很高程度的“仁”賦予夫差,“信以愛人,端于守節,敦于禮義”,簡直是一個渾身發出“仁”的光輝的人。那么,“仁義”到底有無標準,這時就成了糊涂賬。
然而夫差其人到底“仁義”與否呢?他后來殺了忠臣伍子胥,把吳國弄完了,滅亡于越王勾踐,自己也可恥地在勾踐面前飲劍自盡。這樣看來,他的父王闔廬以前對他的評語就是對的:“愚而不仁”,而伍子胥對他的評論就是不對的:“信以愛人,端于守節,敦于禮義”。
從行為看,無論伍子胥,無論闔廬,都稱不上是儒家,但儒家的“仁義”,卻又似乎是他們選立太子的共同標準。到底僅僅是后來《吳越春秋》這樣的書這樣地寫著而已,還是闔廬伍子胥這樣的人,在當時確實總是這樣地拿“仁義”做著標準?
不管作為東漢人的《吳越春秋》的作者,是如何這樣地遵循通行的儒術來寫書,我們從他們寫出的這書上,卻對“仁義”二字是越讀越糊涂了,甚至讀出了一個“假”字。可以說,從“太伯三以讓天下”起,就是可疑的,如果事實如此,則其中必有隱情。而這假的歷史寫到闔廬,實在也就假不下去,寫到了血淋淋的宮廷謀殺。
到此,我們不由得佩服魯迅了,一九一八年,其《狂人日記》借“狂人”之角度寫道:
“凡事總須研究,才會明白。古來時常吃人,我也還記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葉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里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一道強烈的閃電,劃破黑暗的天空,響起中國現代文學的第一聲春雷,宣告“仁義道德”的“禮教”從此退出歷史舞臺,歷史已經不能以這樣的“儒術”來書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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