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 論
事有必至,理有固然。
泱泱中華上下五千載,其存理不以鐘斗量之,車馬載之,理多乎哉!
今同床以中華之理問于余,余倚窗而臥,是因感于吾中華詵詵之理,唯恐以吾之拙見而有辱于學,固良久未答。斯人催之,吾終因不避之由而冠吾思以一“修”字。
今思忖良久,是以三修而論。
一曰:修事。
吾嘗聞古之女子出行比修容,男子入朝必修服,諸子遠涉必修行,此三修皆以外物飾己,謂之修事。修事之舉莫不因艷羨、匹行之心而起,是所望于人容而容,望于人服而服,望于人篤行則篤。然市井之民之修理亦不常在于此,耕人修田,蠶人修桑,漁人修漁,未嘗不以繁雜事所起。
此曰:修事。
二曰:修心。
昔聞孔丘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理,余欣然嘆之,又愧于不能匹及。修身亦為修己,而此舉亦不同于修事之為,此以修心為旨。古人有言,在乎外,為人;在乎內,為心。吾竊以唐以降,修心者牛毛如數,而獨感于清之納蘭性德。
容若幼隨父讀詩品詞,及十七一舉中第,稍長則侍君,南巡北狩,商議戰事,而立之年撒手人寰。雖深入庭內奉上,然終未以忠臣之名名於后世,而以詞絕于天下。信夫王國維終以“北宋以來,一人而已”贊之。納蘭性德何以詞而絕于天下?吾謂之修心也。居朝廷而不自傲,立萬石之家而不自驕,持八斗之才而不自恃,皆因修心而成。居朝廷而修出世之心,立富家而修清貧之心,持高才而修平凡之心。若以此而不名于后世,可乎?
此曰:修心。
三曰:修世。
修己治人,修身踐履,皆為修世之基。孔子修儒,莊子修道,荀子修學,韓非子修法,此五子未嘗不以修己之術傳乎修世之道。修儒以治,修道以明,修學以用,修兵以戰,修法以規,皆提世事之綱,假以修其道。人之修舉,或治人,或闡道,或喻理,或規行,而終用之于世事之治。吾感于修術之眾而蓋以助吾中華騰飛而上九萬里,漂乎而下十丈西。
此曰:修世。
吾以為先修事,后修心,而后終于修世,方可成一家之言,興一國之治。
幸以《修論》聞于君,幸甚,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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