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與“小人”的觀念是中國奴隸社會的產物,是奴隸社會的文化,是奴隸主貴族的語言習慣——兼評劉泰特《中華民族精神中的君子和小人》
探索者
(一)
(一)
《莊子·馬蹄》:“彼民有常性,織而衣,耕而食,是謂同德,一而不黨;命曰天放。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視顛顛。當是時也,山無蹊隧,澤無舟梁;萬物群生,連屬其鄉;禽獸成群,草木遂長。是故禽獸可系羈而游,鳥鵲之巢可攀援而。夫至德之世,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并,惡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無知,其德不離;同乎無欲,是謂素樸。素樸而民性得矣。及至圣人,蹩躠為仁,踶跂為義,而天下始疑矣;澶漫為樂,摘僻為禮,而天下始分矣。故純樸不殘,孰為犧尊!白玉不毀,孰為珪璋!道德不廢,安取仁義!性情不離,安用禮樂!五色不亂,孰為文采!五聲不亂,孰應六律!夫殘樸以為器,工匠之罪也;毀道德以為仁義,圣人之過也!”
“夫至德之世,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并,惡乎知君子小人哉!”在原始公社的無階級社會中,人類既沒有“君子”與“小人”之分,也沒有“君子”與“小人”的觀念。“及至圣人,蹩躠為仁,踶跂為義,而天下始疑矣;澶漫為樂,摘僻為禮,而天下始分矣。”“君子”與“小人”的觀念是中國階級社會,具體來說是中國奴隸社會的產物,是奴隸社會的文化,是奴隸主貴族的語言習慣。在奴隸起義領袖柳下跖那里就沒有這種文化和語言習慣。
“君子”、“小人”,在古時,是按社會地位區分。“君子”指統治階級,社會地位高的人,特指那些有貴族身份,“富”且“貴”的奴隸主貴族;“小人”與其相對,指被統治階級,社會地位低的人,有時特指那些無貴族身份,雖“富”但未“貴”的新爆發戶。
早在西周之前,就出現了“君子”用語。“君子”,原指世襲貴族。《尚書·無逸》:“嗚呼君子,所其無逸。”清人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引鄭玄注《禮器》云:“‘君子’,謂大夫以上。”是對統治者和貴族男子的通稱。奴隸主貴族自稱為“君子”——“君之子”。“小人”與其相對。而對非世襲貴族的男子,則貶稱為“小人”。
(二)
周公(?—前1059年),姓姬,名旦,周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西周初政治家、思想家。因以周地(今陜西岐山北)為采邑,故稱周公。他輔助武王伐紂滅商,立紂之子武庚于殷,使其弟管叔、蔡叔監其國。建周次年,武王逝,成王年幼,由他攝政。管叔、蔡叔、霍叔勾結武庚叛周。他奉成王命東征,“降辟三叔”(《逸周書》),伐誅武庚。營建東都洛邑(今河南洛陽)。作《大誥》,受殷余民。廣封諸侯,先后封宋、衛、魯、齊燕等七十一國,有效地鞏固了周朝的統治。依據周制損益殷禮,“制禮作樂”完善了典章制度。這些典章制度被稱為“周禮”或“周公之典”,對后世有深遠影響。
而在孔子當時,早已經是被孔子稱之為“天下國家可均也,爵祿可辭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中庸·9》)了。“道中庸”,復辟“禮樂”,已經是絕對地不可能的情況下,孔子仍然歇斯底里地狂吠“克己復禮”。對于他的倒行逆施,時人稱之為“累累若喪喪家之狗”,“是知其不可為而為之”(《論語·憲問·14·38》),子路稱是“道之不行,已知之矣。”,孔子自稱“道其不行矣夫!”(《中庸·5》)。孔子是一個在奴隸社會走向滅亡時,價真貨實的開歷史倒車的頑固派。
隨著“違(反)禮”還是“復禮”斗爭的不斷深入 ,在奴隸主世襲貴族中,就把那些主張“克己復禮”者,美稱為“君子”,而把那些不尊守“禮樂”者,貶稱為“小人”。對那些沒有“貴族”頭銜的暴發戶,也貶稱為“小人”。
《論語·里仁·4·16》:“子曰:‘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二者之分,僅在于“義”與“利”之別。“義”乃“禮”之“宜”;“利”乃“非禮”之“欲”,也就是“禮”之“違”。
這是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過程。由《論語·子罕·9·5》:“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后死者不得與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中庸·27》:“大哉圣人之道!洋洋乎發育萬物,峻極于天,優優大哉,禮儀三百,威儀三千。待其人而后行。”看,這個“克己復禮”與“縱己違禮”的過程可能由周公死后就開始了。所以才有:《左傳·昭公十二年》:“仲尼曰:‘古也有志,克己復禮,仁也。’”(孔子說:“在古時的典籍《志》上說:‘克己復禮,即仁矣。’”)孔子以“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論語·述而·7·1》)自詡,“克己復禮”,并非他的新發明,而是在古書《志》上早有記之。“克己復禮”就是“仁”。“克己”,克制自己;“復”,返回、恢復,歸故道;“禮”,“周禮”。“仁”,仁德、道德。
這個歷史過程,由東周(“春秋”)初期(公元前771年)到孔子時(公元前551-前479年)的春秋末期,隨著“禮崩樂壞”,關于“君子”與“小人”的觀念,更是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君子”與“小人”的觀念,逐漸由單純的對社會地位的稱謂,轉向對道德的稱謂。“君子”,有德者;“小人”,無德者。“君子”指道德高尚的人,“小人”指道德低賤的人。當然,在階級社會里,“道德”有著強烈的階級性。春秋末期時,兩種意思雜用。然而,這兩種區分也有其統一性。在階級社會中,道德總是階級的道德,統治階級總是以其自己利益好惡作為道德的標準。其中,孔子就是一個前者的代表。與其同時且稍早于他的老子和與其同時但稍晚于他的墨子的道德觀已經明顯的傾向于一般平民,而孔子仍然固守著周王朝統治者——奴隸主貴族的傳統,沿襲著周奴隸社會的統治者——奴隸主貴族的道德觀念:只有奴隸主貴族才有道德,奴隸主貴族的道德是高尚的等等。
《中庸·17》:“子曰:‘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祿,必得其名,必得其壽。’”孔子說:“德大”者,必然“位”高,必然“祿”多,必然“名”大,必然“壽”長。當然是奴隸主貴族必然有道德,并且道德高尚。
《論語·里仁·4·5》:“子曰:‘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于是,顛沛必于是。’”奴隸主貴族——“君子”無時無刻“違仁”,即時時刻刻為“仁”。奴隸主貴族——“君子”與道德是結合在一起的,是“道德的化身”——在奴隸主貴族的血管里流淌著的是“道德的血液”。
又《論語·憲問·14·6》:“子曰:‘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由此,不僅可知孔子也如劉泰特一樣是一個思維混亂,顛三倒四,自相矛盾的人。把這樣一個人稱之為什么“思想家”者,真是丟人顯眼,是“脫了褲子推碾子——轉著圈丟人”!同時,他也告訴我們說:雖然在奴隸主貴族——“君子”之中,沒有“道德”者,是有的,但是在“小人”之中,卻絕對沒有有“道德”者。
不僅如此,《論語·子路·13·4》:“樊遲請學稼。子曰:‘吾不如老農。’請學為圃。曰:‘吾不如老圃。’樊遲出,子曰:‘小人哉,樊須也!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敬;上好義,則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則四方之民襁負其子而至矣,焉用稼?’”
由此看來,孔子認為只有“上”者中的那些“好禮”、“好義”、“好信”者,才堪稱為“君子”;不僅“民”中沒有“君子”,甚至于那些“請學稼”、“請學為圃”者,也統統被孔子貶稱之為“小人哉”!
甚至于在孔子死后一百八十余年,莊子(約公元前369-前286年)早已經主張“夫至德之世,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并,惡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無知,其德不離;同乎無欲,是謂素樸。素樸而民性得矣”了,但是受孔子思想的影響,儒家的“亞圣”孟子(約公元前372-前289年)仍然如此,頑固地主張奴隸主貴族的那一套“君子”“道德”觀念不變。
《孟子·公孫丑上·3·7》:“孟子曰:‘不仁、不智、無禮、無義,人役也。’”孟子曰:“無君子,莫治野人;無野人,莫養君子。”(《孟子·滕文公上·5·3》)《孟子·滕文公上·5·4》:“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或勞心,或勞力;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
孔孟所說的“君子”不是按“道德規范”區分,而是按“社會地位”區分,并且認為“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祿,必得其名,必得其壽。”社會地位與道德品質成正比:社會地位越高貴道德品質越高尚;社會地位越低下道德品質越卑賤。
這與孔子、孟子的階級地位及政治態度是一致的。孔子(前551-前479年),春秋末期人,自稱“逸民”,也就是俗稱的“破落戶”、“破落貴族”;孟子(約前372-前289年),戰國人,據說是“魯”“三桓”孟孫氏后裔,破落貴族。孔子自詡“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論語·述而·7·1》),主張“克己復禮為仁”(《論語·顏淵·12·1》),一切“仍舊制”(《論語·先進·11·14》)。其“君子”、“小人”的觀念,就必然按照社會地位。
(三)
筆者粗略地查了一下,在僅約12700字的《論語》中,言“君子”一詞就約被收集了106處之多,言“仁”一詞者就約被收集了109處之多,并且往往“君子”與“仁”同時出現。可見:“君子”與“仁”的概念在孔子思維和言論中所占的絕對重要的地位以及“君子”與“仁”的密切關系。此外,在孔子、孟子對“君子”和“仁”的有關論述中還有如下特征:①“君子”與統治階級、奴隸主貴族、“勞心者”、“食于人”者相對應;而“小人”與被統治者、“勞力者”、“食人”者相對應。②“君子”與“仁”相對應;而“小人”與“不仁”相對應。③“仁”與“克己復禮”相對應;而“克己復禮”就是復辟周王朝奴隸制。《論語·堯曰·20·1》:“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論語·八佾·3·14》:“子曰:‘周監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論語·衛靈公·15·11》:“顏淵問為邦。子曰:‘行夏之時,乘殷之輅(Iù),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放鄭聲,遠佞人。鄭聲淫,佞人殆。’”
因此,孔孟的“君子”、“小人”與是否“克己復禮”——復辟奴隸制相對應。孔孟的“君子”、“小人”觀念就是頌揚奴隸主貴族、贊頌奴隸社會,鼓吹“克己復禮”——復辟奴隸制的觀念。
在孔子關于“君子”的言論中,從許多方面描述了奴隸主貴族——“君子”所具有的思想、品德和精神的風貌。“君子”最重要的行為原則是“克己復禮”,以“禮”為自己的行為原則,“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非禮勿動”;“君子”最高尚的道德準則是“仁”,“克己復禮為仁”,即“君子”的準則就是“克己復禮”!“君子”就是對那些“克己復禮”奴隸主貴族的美稱!
孔子的“君子”和“小人”的觀念,所“沿襲”的仍然是奴隸主貴族的“舊制”,是奴隸主貴族范疇的稱謂文化。孔子確實是一個在中國奴隸社會走向滅亡時的奴隸主貴族“傳統文化”的鼓吹者繼承者。
(四)
《周禮·天官冢宰·太宰》:“四曰儒,以道得民。”所謂“以道得民”,也就是孟子所說的:“以佚道使民,雖勞不怨;以生道殺民,雖死不怨殺者。”(《孟子·盡心上·13·12》)“儒”,就是奴隸主貴族的幫兇。
由此可知:“儒”的存在當早于《周禮》的制訂,產生于西周周公“制禮作樂”之前。周公的“制禮作樂”可以說是“禮儀”發展的頂峰,也是“儒”發展的頂峰時期,因此,可以說周公是“禮樂”的集大成者,也是“儒”的集大成者。
到東周“春秋”,“禮崩樂壞”的孔子時,“儒”至少已經存在六百余年了,“儒”也衰落到了一個低谷。孔子并非是“儒”的創立者,而只是一個東周“春秋”末期的仍然固守“周禮”不放的頑固派。所以,孔子稱:“周鑒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論語·八佾·3·14》)并在他晚年快死之際說他“夢見周公”了!《論語·述而·7·5》:“子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復夢見周公!’”
孔子并非是“儒”的創立者。例如,在古時的典籍《志》上說:“克己復禮,仁也”者,就是一個“君子儒”,而且要比孔子早得多!“君子儒”的出現最遲不會遲于此人!而“儒”的創立和出現又當更早于“君子儒”的出現!這是一個非常簡單而淺顯的道理!那些說什么是孔子創立了“儒”,孔子是“儒家的創立者”等等,純粹是在放狗屁!
在孔子當時,“儒”早就有許多派別,諸如:“賤儒”、“大儒”、“小儒”、“陋儒”、“散儒”、“腐儒”、“雅儒”、“俗儒”、“君子儒”、“小人儒”等等。那些主張“克己復禮”的“儒”自詡為“君子儒”,而貶斥其反面為“小人儒”。《論語·雍也·6·13》:“子謂子夏曰:‘女為君子儒,無為小人儒。’”當然,孔子屬于“君子儒”,他也希望他的弟子們做一個“君子儒”,而不要做一個“小人儒”。
(五)
孔子關于“君子”與“小人”的謬說,是孔子仍然固守著周王朝統治者——奴隸主貴族的傳統,沿襲著奴隸社會的統治者——奴隸主貴族的道德觀念,對奴隸制社會的贊賞,對奴隸主貴族統治階級的諂媚褒揚和對奴隸(包括“小人”“民”、“女子”等)被統治階級的蔑視貶斥。它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中的奴隸主貴族的文化,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中——也是“中華民族精神”中極端腐朽反動的部分。
“君子”與“小人”的觀念是中國奴隸社會的產物,是奴隸社會的文化,是奴隸主貴族的語言習慣。
希望勞苦大眾與其劃清界限,不要使用它。你若使用它,那在實際上,你是在自覺或不自覺地利用奴隸主貴族的思維習慣和判斷原則來思考和判斷事物和問題。
(1011.2.23.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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