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系實在中的要素質素共存的必須性
——《易龍圖》:大自然生命體信息思維建筑二十三
⑵.《道學文化的新科學觀》之誤區和謬誤
① 把“道”與“常道”(大道)弄混并顛倒
在該文第一節中,對于什么是道,做了三層講解:
“其一講‘道’是自本自根的宇宙最高的絕對本體;其二講道不能用語言和數學來描述,不能用人的感官或儀器直接觀察,但卻可以從‘有’和‘無’兩個方面體認它的玄妙;其三講道化生宇宙萬物,宇宙萬物又復歸于道的‘大循環’規律是道‘周行而不殆’的根本規律。”
還強調了“道是宇宙的本源,它有體有用。”并言“常道(或曰‘常’)是宇宙一切生化運動的總規律和總原因”,“而老子的‘道’是人類智慧不可超越的最高宇宙本體”。
只可惜文章整個一節雖然反復羅列了眾多的中外神學或哲學術語,但是,除了讓作者能夠明顯看出將“道”與“常道”弄反之外,其它方面只是讓人感到邏輯混亂,不知所云,很不可理解。并且,這種講說方式還把“道”的“規律”性意義消殞殆盡。這與其它行文清晰的章節相比,顯得思維非常不一致。
② 對道學文化新科學觀核心內容的解釋有重大錯誤
一是把“陰極生陽,陽極生陽”稱為“太極原理”,不但不正確,而且違反了其所明確強調的“陰陽”為“關系實在”的本質。因為“陰陽”既然不是“實體”,就不存在生與被生的關系。如“矛盾”作為“關系實在”,矛極不會生盾,盾極也不會生矛。或者說引力的極端不會生出斥力,斥力的極端也不會生成引力。也就是說,既然是“關系實在”,其結構的要素、質素就是非獨立,而是相關存在的。失去了一方,另一方也就不存在了。在這里“辯證法合理內核”的失誤不在于理念,而是缺少了物理模式支撐。陰陽復象觀(即太極陰陽原理、大道)的高明之處,正在于其范疇的物理實在性,實現了物理模式與理念方式不可分離的一致性。
二是關于老子“道生一”中的“一”的解釋,既不是道學的,也不是科學的,倒是很佛陀、很柏拉圖理念的。
三是“物質是宇宙以粒子性存在的方式,它標志著部分和整體、個別和一般之間的區別”一句,句子不通。物質與宇宙都是“實在”的,但不能用“關系實在”來進行描述,更不應該套用所謂“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的“辯證法”。很簡單,如果進行如此的套用,那么只能證明其思維在本質上還是西方的、或印度的,而不是中國道學的。“新科學觀”之所以新或舊,不是因為加入了雜質才稱其為“新”或“舊”的,而重在“觀”字上,也就是說,要么是根源上有了新的自然質素的發現;要么是在范疇的意義上有了新明確;而不應該源于攪漿糊。
四是關于“老子《道德經》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中氣以為和。’這段話是新道學文化的宇宙創生和深化圖式,是道學文化新科學觀的核心內容”,應該以自然的、科學的“實體”及“關系”為基礎或根本來解,才是“科學”的,卻不應該以佛教的“因緣”“辯證法”來論。因為,這樣一來,也就失去了“文化科學觀”的本來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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