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岳飛并非愚忠!——岳飛“愚忠”論,可以休矣!
(從岳飛之“忠”看宋朝士人的政治取向)
提起岳飛,很多人立即就會聯想到他背上刺的“盡忠報國”,就會想到一個忠臣義士形象。盡管歷史上真實的岳飛很有主見,性格倔強,從來都不曾“愚忠”,但是流傳甚廣的民間演義小說演義小說卻虛構杜撰出岳飛的“愚忠”形象!但是,自明清以來,岳飛卻成了統治階級宣揚“忠君至上”的典范。解放以來,現代史林諸賢,曾屢屢為評價岳飛之忠而操筆伐戈,僅從五十年代關于岳飛是否“愚忠”的大辯論至今,見諸報章刊頭的專文,已逾數十篇之多,至于史家評史兼論及岳飛之忠者,更是無以盡計。然縱觀諸家之說,大約可分為兩派:其一是所謂“愚忠”說,認為岳飛之忠,是絕對忠君,其所作所為,都是在忠君的思想驅使下干的。甚至直到臨刑前,“還愚不可及地希求趙構能明察他的耿耿忠心,”是岳飛的忠君思想,“葬送了抗金事業,”鑄成千古奇冤,使岳飛“卻被自己無限忠誠的皇帝慘殺了”。1985年2月,黃 君萍氏在《晉陽學刊》上又大論《岳飛愚忠思想的危害》,再次論述了這寫觀點。其二,是承認岳飛之忠里包含有忠君思想,但決不是對皇帝無限忠誠。如王曾瑜先生所說:“岳飛確有忠君思想,但并不如后世人渲染得那么嚴重……岳飛的悲劇在于既要愛國,又得忠君”。而龔延明先生則更具體地指出:“在抗金斗爭和反對趙 構、秦檜妥協投降政策上,岳飛不存在忠君思想,在對待農民起義問題上,岳飛確有忠君思想”。值得注意的是,如此爭論數十年,卻始終沒有哪方能“大獲全勝 ”。
由此看來,僅僅對岳飛忠君與否進行“量”的研究,是不足以解決問題的。對此公案,筆者學疏識淺,本無發言之權,但因近年留意于宋代社會倫理思想,對岳飛之“忠”曾嘗試著進行了一些“質”的分析,偶有一點淺見,現陳述于后,以就教于諸賢。
一、宋代“忠”的內涵
“忠”,是中國封建社會倫理思想中的一個重要規范。它不僅有一個形成的過程,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在不同的社會人身上體現時,還有著不同的內涵。評說岳飛之忠,不可不分析宋代“忠”的具體內涵。
本來,在先秦時期,“忠”是表示各種人際關系可靠程度的概念,不僅具有廣泛的社會適用性,也具有非常豐富的倫理學內涵。自秦漢封建專制形成之后,“忠”便成為君王對臣民的單向絕對要求。孟子所謂“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主張,很少再被人提及,朋友、父子、夫妻之間,也不再用“忠”來表述 相互情感和關系,“忠”的內涵,被強制的唯一地釋為“忠君”。可是,到了唐末五代期間,“君權天授”的迷信,被農民起義和統制階級內部的激烈傾軋所粉碎。兵強馬壯的軍閥武夫,只需挾二三悍卒,便可任意易君弒帝,自稱孤寡。如大臣馮道幾易新朝,卻全無不忠不義之愧。
自北宋太祖以強兵逼君“禪讓”而建國之后,為了鞏固趙宋王朝的統治,才重新宣揚“忠君”。如歐陽修修《新五代史》,便多以能否“忠君”為褒貶。宋真宗時,太子喻德魯宗道私入酒肆飲宴賓親,被糾察抓獲,不得以而向宋真宗坦白交待,反被宋真宗大為夸贊,譽為忠于君而不敢隱己私的典范。
但是,畢竟是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社會意識,既然宋太祖都能不忠其君,誰會癡信“忠君”之行為天經地義呢,所以,盡管宋王朝皇帝費盡心思,一直沒取得多少成效,如上述宋真宗對魯宗道的小題大做,正是當時社會欠缺“忠君”風范的反證。
自北宋中期之后,一些有影響的思想家加入了宣揚“忠君”的啦啦隊,但卻旗幟鮮明地摒棄了只強調臣民絕對服從君王的愚忠概念,轉而強調君王應以社稷國家之久遠利益為忠的前題,即所謂“君要行君道,”君要能時刻“為江山社稷計”。如理學創使人二程就曾多次指出:“忠者天理,”“然為君盡君道亦天理 也,”
君王背天理而使臣,便不能望臣盡忠。王安石則更尖銳地指出:
夫君之可愛而臣之不可犯上,蓋夫莫大之義而萬世不可易也。然桀、紂為不善而湯、武放弒之,而天下不以為不義。
不難看出,這些大宋臣民已沒有多少“愚忠”的意識,竟然不說“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而是公開宣稱:若君王多行不義,臣民不僅不必忠其君,甚至“ 放”(趕跑)、“弒”(殺掉)之,也是理所當然!注意,這是前代人所不敢言,后代人所不敢想的“忠”,而宋代人卻對此說得滿不在乎。
更值得注意的是,宋人并不僅僅在理論上反對“愚忠”,在實踐中走得更遠。到北宋末年,金兵大舉南下,整個漢民族被推到危亡關頭,而腐敗的宋王朝統治者,卻在金貴族的屠刀下乞求哀憐,甘心出賣中原民族的利益,無恥地背叛了漢民族國家。放棄了組織宋朝人民反抗民族壓迫、拯救民族危亡的起碼職責,在這種情況下,宋朝人民包括一大批文武官兵,馬上無情地唾棄了賣國之君,公開發出以“忠于社稷,忠于國家”為忠的“忠義”怒吼,“忠”的概念再次升華,把僅有的一層名義上“忠君”的薄紗也徹底撕破了。最突出的例子是:當宋欽宗為求和而罷免抗戰派官僚李綱時,汴京城里立即爆發了以陳東為首的數十萬軍民大示威,他們殺主降官、殺宮使,隨時準備沖入皇宮,旗幟鮮明地把矛頭對準賣國皇帝,逼著宋欽宗立即恢復李綱、種師道的職務,讓他們率眾抗金。并且理直氣壯地宣告:這種行動,是“以忠義挾天子”!這是中國封建歷史上第一次由臣民強迫皇帝去忠于國家,忠于民族利益!也是宋人第一次公開突破以“忠君”為忠的思想藩籬,給“忠 ”這一傳統倫理概念賦于新的內涵。
隨后,當宋欽宗一意孤行,與金兵訂立城下之盟,下詔割讓河間、太原、中山三鎮以求和時,兩河人民不僅不對換皇帝“愚忠”,反而焚毀詔書,殺掉欽差割地使!“抉其目而臠之”。用“城自為戰,人自為戰”,誓與國土共存亡的壯烈行動,表達對皇帝極度輕蔑,對國家的無限忠城!
到南宋初年,忠于國家,已成宋人最光榮最基本的職責,也成為社會檢驗某種行為是否“忠義”的主要尺度。于是,當人們并不知宋高宗逃亡何處時,卻始終不懈地投入抗金救國斗爭:北方蜂擁興起無數“忠義民兵”,接連又出現了壯烈的陜州保衛戰、徐州保衛戰、楚州保衛戰……就連曾與宋王朝統治階級血戰到底的 各路農民、漁民、士兵起義軍,也毫不猶豫地把矛頭指向金兵,而與宋朝抗金軍民站到了一起。
正是因為社會以國為忠,使南宋小朝廷投降求和比決心抗金更難。曾幾何時,當宋高宗和秦檜一伙打著“盡孝”的幌子,借口迎梓宮而賣國投降時,朝野之間不僅不對皇帝惟命是從,相反,各階層人士都強烈表示反對和憤慨。小小的樞院編修官胡銓憤而上《乞斬秦檜書》,兩日之間,坊刻萬千,傳遍天下。在歷數秦檜誤國的同時,也毫不客氣地痛斥宋高宗道:“陛下一屈膝,則祖宗、社稷之靈盡污………陛下尚不覺悟,竭民膏血而不恤,忘國大仇而不報,含羞忍恥…….天下后世謂陛下為何如主!”臣僚范如圭則警告皇帝:“自公卿大夫以至六軍萬姓,莫不扼腕忿怒,豈有聽陛下北面而為仇敵之臣哉!萬一陛下拂天下之情,屈身于敵,意 外之患,有不可勝言者矣”。這“意外之患”是什么?為何“不可勝言”,宋高宗心里也很清楚:顯然是指天下“六軍萬姓”要憤而唾棄皇帝!決不會是百姓對他的 “無限忠誠”!
從“以忠義挾天子”,到范如圭不可勝言的“意外之患”,都清楚地說明:在當時的社會歷史條件下,“忠”的內涵,是忠于國家、忠于民族、忠于社稷。
順便提一下,即使到了南宋中后期,雖然南宋小朝廷亦極力宣揚以“忠君”為忠,卻和北宋一樣收效甚微。就連極力鼓吹三綱五常的朱熹,也明明白白地不許弟子們絕對“忠君”,而是要先看皇帝是否“愛民如子,使臣以禮”,然后才可決定是否“事君以忠”。并且找到了冠冕堂皇的理由:倘若君不盡禮而臣子仍盡忠,必將“致君臣不以善終”,這不是忠君,而是“賊其君者也”。可見,在宋代這樣的社會里,岳飛之忠,是不會象后世宣傳的那樣“愚忠”的。
二、岳飛之忠,志在民族國家
偉大的民族英雄岳飛,正好生活在北宋末、南宋初年這樣一個漢民族危亡不定的時代里。他是以“忠勇”贏得英名的,他所“忠”的對象是什么?宋高宗獎給他“精忠岳飛”旌旗時,當然是希望岳飛忠于自己的,可是岳飛背上深入肌膚的四個大字卻是“盡忠報國”!國是指什么,僅僅是皇帝嗎?僅僅是趙構本人嗎?
許多人一再撰文強調:在中國封建時代,國家和君主、祖國和朝廷,完全是同一個概念,岳飛當然也不會分辨清楚的。因而“盡忠報國”,即是為趙宋王朝盡忠,為朝廷盡忠自然也就是為皇帝盡忠。可是,只要我們仔細分析一下兩宋時期社會思想的實際內涵變化,我們就可以肯定地說:恰恰是從宋代開始,準確地說,從北宋末南宋初開始,“朕即國家”的概念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在極其尖銳的民族矛盾面前,在宋朝人民的堅決抗金與趙構秦檜一伙投降派面前,宋人將皇帝與國家分成了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尊師周寶珠先生在《試論南宋軍民與岳飛反對宋高宗對金投降活動的斗爭》一文中,對這種現象曾作了精辟論述,先生列舉了這樣三條史料:
1、當宋欽宗下詔割太原等三鎮時,宰相何粟居然當朝痛斥宋欽宗一伙道:
“況天下者,祖宗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石敬瑭故事豈可遵乎?!”
2、當宋高宗和秦檜一伙準備對金屈膝求和時,樞院編修官胡銓憤而上《乞斬秦檜書》。其中寫道:
“夫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陛下所居之位,祖宗之位,奈何以祖宗之天下為犬戎之天下,以祖宗之位為犬戎藩臣之位!………”
3、最直率的莫過御史方廷實,當紹興議和時,方廷實在奏章中寫道:
“…………嗚乎!誰為陛下謀此也?天下者,中國之天下,祖宗之天下,群臣、萬姓、三軍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
請看,宋人把“天下”和“陛下”分得何等清楚!不難看出,何粟、胡銓把天下說成是“祖宗之天下”,只不過是不敢“造次”而說出不是趙家天下,卻具體地指出:“非陛下之天下”。而方廷實說出的才是宋人的心里話。天下國家是誰的?是中國人的天下(當然是指宋朝統治區內各族),具體說就是“群臣、萬姓、 三軍之天下”,根本不是宋高宗的天下!所以,如果硬要說宋人也分不清皇帝和國家的本質區別,那就根本無法理解以岳飛為代表的宋朝軍民,為何能如此自覺地進行如此英勇的抗金斗爭了。
作為一名武臣,岳飛不能象方廷實那樣直言不諱,也不可能象何粟、胡銓等文臣那樣激揚文字,可是,岳飛在忠于陛下還是忠于國家的問題上,卻一點也不含糊:他抗金斗爭的一生,清楚地證明了這位民族英雄對祖國地熱愛和對宋高宗賣國投降、背叛民族利益行徑的仇視。
讓我們略舉幾例:
——建炎初年,當宋高宗、黃潛善、汪伯彥一伙積極策劃拋棄中原,南下逃跑時,身為從七品下等軍校的岳飛,居然“越職言事”“親自上書批評皇帝:
“陛下已登大寶,社稷有主,已足伐敵之謀,而勤王之師日集,彼方謂我素弱,宜乘其怠擊之。黃潛善、汪伯彥輩,不能乘圣意恢復,奉車駕日益南,恐不足系中原之望,臣愿陛下乘敵穴未固,親率六軍北渡,則將士作氣,中原可復。”
結果,被以“越職言事奪官”。倘若不是以國為計,他何以能冒如此之大險,竟敢于直言指斥權相誤國,敢敦促一心要逃命的皇帝親征。試問,如果岳飛只是一心“忠君”,唯君命是從,愛君如父,只看君王的安危,那就希望皇帝盡可能逃得快一點,逃離金人遠一點,哪里還會犯顏直諫,要皇帝親冒矢石,拯國家、民族人民于水火呢?顯然,這完全是出自岳飛為國家分憂的主人翁精神。
——當金兵猛攻建康時,身為右相兼江淮宣撫使的杜充,完全置敵于不顧,不僅不組織軍民抗擊,反而蓄意投降。岳飛明知主帥怯敵,諸將不協,面對洶洶強敵,自己雖“以孤忠效命,亦無補于國家”,但他還是浴血力戰。當其他潰將劫持輜重四散逃亡時,岳飛想的卻是“建康為國家形勢要害之地”,率眾連戰兩日, 斬敵首以數百千計者不知其幾,直至迫不得已,才整軍撤離。這時,既無朝廷號令,亦無主帥指揮,岳飛想到的卻只是國家。建康失守后,當杜充降敵,大將戚方率眾為匪,一些將校眼看糧盡援絕,皇帝下海后,不知去向,便也勸岳飛自謀生路,有些人甚至卻岳飛集中散兵游勇,一道北去投奔金朝。在這種時候,“忠于皇帝” 早已沒有任何號召力了。岳飛當然也不會想到為那個找都找不到的皇帝效忠,可他卻堅定不移,并且激勵將士們“以忠義報國”。絕不應“降而為虜,”或“潰而為盜”。并且說:“其或不聽,寧先殺我,我決不能從汝曹叛!”在及其堅難的情況下,他一直與金兵周旋在建康周圍,準備相機收復建康,連續多次重創金兵。當他率師移駐宜興時,他曾滿懷激情地揮毫題壁述志:
“余駐大兵宜興,…….徘徊暫歇,遂擁鐵騎千余,長驅而往,然俟立奇功,殄丑虜,復三關,迎二圣,使宋朝再振,中國安強,他時過此,得勒金石,不勝快哉!“
從表面看,岳飛要迎還二圣,似乎屬于“忠君”其實更重要的是“使宋朝再振,中國安強!”
——當紹興八年,宋高宗與秦檜一伙決意求和時,岳飛不僅接連上章反對,并且和宋高宗“對著干”,一方面加緊練兵,準備軍需,一方面派人大力連接中原義兵,相約以“岳”字旗為號,一旦準備就緒,便要舉兵北伐。與此同時,岳飛還明確表示:“今歲若不舉兵,當納節請閑”。不當這不為國家盡忠的窩囊官。當 宋高宗怕岳飛舉兵阻礙和議,想把岳飛召到杭州進行說服時,岳飛立即上書“屏跡山林,以養微軀”,嚇得宋高宗急忙連下嚴詔,勒令岳飛入朝。再三借口自己是迫于“盡孝”,要迎回“帝后梓宮,”請求支持議和,岳飛卻毫不客氣地指出:“夷狄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相臣謀國不臧,恐貽后世譏議!”繼而又復奏道:
“不可與(金)和!緣虜人羊犬之性,國事隙深,何日可忘!臣乞整兵復三京陵寢,事畢,然后謀河朔,復取舊疆,臣之愿也。”
當宋高宗一意孤行,按金朝要求定了和議后,詔書傳來,岳飛卻在所謂的賀表中再次痛苦地申明自己的反和立場:
“臣…….身居將閫,功無補于涓埃,口誦詔書,面有慚于軍旅,……臣愿謀定于全勝,期收地于兩河,唾手燕云,終欲復仇而報國,誓心天地,當令嵇顙以稱藩!”
這哪里是賀表,簡直可稱為檄文!
宋高宗為粉飾丑行,對文武臣僚加官進一秩時,岳飛堅決不肯接受,并且一再強調:
“夫虜情奸詐,臣于昨對,已嘗奏陳,切惟今日之事,可危而不可安,可憂而不可賀,可以訓兵傷亡,謹備不虞,而不可以行賞論功,取笑夷狄。事關國政不容不陳,初非立異于眾人,實欲盡忠于王室,欲望速行追寢,示四夷以不可測之意。萬一臣冒昧而受,將來虜寇叛盟,則以傷朝廷之體,仍望以此貼黃,留中不出,保全臣節,臣不勝至情,伏乞睿照”。
這里,最值得注意的是“保全臣節”,岳飛認為,容忍皇帝與金議和一事,是有損于自己的民族氣節的,倘若再因此而升官受賞,則更有辱于人格,與自己 “盡忠報國”的夙志相悖。只有以國家榮辱為榮辱,以社稷興亡為己任的岳飛,才敢于兜頭給宋高宗、秦檜一伙潑下一盆冷水。一個滿心忠君的人,是無論如何也干不出來的。
——當紹興十年(1140)金兵叛盟,大軍壓境,宋高宗迫不得已,下詔岳飛等全線抗金。時岳飛苦心經營大舉北伐已達三年,中原義軍,已在兩河結成起犄角之勢,單等岳飛揮戈北上。西線上的抗金將領吳介(王旁)胡世將等,頑強地抗擊金兵,把金兵阻擊在鳳翔,在東線上,抗金將領劉奇(金旁)以五千精兵打退金兀術十萬大軍的猛烈攻擊。另有韓世忠率部渡淮攻取淮陽軍,劉光世率部進攻和州,張俊部王德已進軍宿、亳,形勢對宋非常有利。可是,宋高宗一見局勢緩和,便要岳飛住手,專派司農少卿李若虛星夜趕往鄂州(今武昌),傳旨岳飛“兵不可輕動,宜班師”。岳飛見旨后,義憤填膺,反復向李若虛申明形勢大義。為了 “忠君”,李若虛再三堅請岳飛遵旨班師,岳飛堅決不從,寧可違抗皇帝而招來殺頭之禍,也決不讓國家失去這次難得的抗金良機,毅然抗詔揮師北伐。正是這種無限忠于祖國的義舉,才能使李若虛大為感動,也毅然表示:“事既爾,勢不可還,矯詔之罪,若虛當任之。”于是才有了郾城大捷,才能進軍朱仙鎮,打出宋朝的國威。倘若岳飛只是忠君,何以能有如此義舉!
僅從上述幾例,我們不難清楚地看到:岳飛之忠,其志在民族和國家,并不以皇帝的意志為轉移。
三、“愚忠”之論,可以休矣!
既然宋人“忠”之概念如此,岳飛之“忠心報國”又如此,為何史學界許多人一直要說其“愚忠”呢!這里倒并非是誰人有意貶低岳飛,而是對一些史實缺乏分析而產生的誤解。筆者既要論岳飛之忠,自然亦要對此試條析一二。
我們應該注意,宋朝畢竟是封建時代,盡管宋人在“忠”內涵上有了創新,但仍是以朝廷為國家的合法代表,宋人可以不忠于皇帝,但卻要忠于代表自己民族的趙宋王朝,可以說,在宋朝人看來,為國盡忠,只有通過支持宋王朝,才能表現出來。試想,如果宋人沒有趙宋王朝這一旗幟和紐帶,那與一盤散沙有何區別?毫無疑問,在階級關系上,宋王朝是統治和鎮壓人民的反動政權,但在民族關系方面,宋王朝卻是漢民族賴以存在的依托物,所謂祖國,并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而總是有類似宋王朝這樣具體的地理上政體上的依托物,因此,宋人關于國家、民族的意識,一般是通過對趙宋王朝的支持與否來反映。只有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譬如被宋欽宗拋棄的三鎮軍民,是為自己的家鄉本土而戰,是為自己是漢人而戰,再如北方淪陷區的忠義軍,也是如此,其中的石(赤頁),在山西文水縣屢敗金兵,粘罕以酷刑勸降,他厲聲回答:爺是漢人,寧死不降。正是因為他們失去朝廷之后,才會想到高于朝廷之上的民族。而岳飛沒有這樣的經歷,他的民族意識,只能依托于宋朝朝廷。所以,和當時的絕大多數宋朝人一樣,岳飛必須承認朝廷是宋朝人的代表,必須承認皇帝是統治者,誰都能想象得出,如果當時有人敢公開稱自己不服從皇帝,會招來什么麻煩。畢竟皇帝還是國家的合法代表,在岳飛的奏札言詞中,言必稱臣子,國必稱朝廷,是非常合乎情理的。據此并不足以說明岳飛是對皇帝無限忠城的。我們應該看到:當宋高宗不得以而抗金時,他成為捍衛民族利益的旗幟,岳飛的“忠于國家”、“忠于朝廷”,和“忠于皇帝”名義上是相統一的,或者說是一致的。這時的“忠君”,只是一種“忠于國家”的表現形式。當宋高宗對金乞和投降時,岳飛立即就與其進行斗爭。這時的“忠”,就與“忠君”完全格格 不入了。岳飛之“忠”的實質,也就鮮明地表現出來了!其實,就連宋高宗也不承認岳飛忠君,恰恰相反,宋高宗正是認為岳飛不忠君,認為岳飛是叛臣,認為“必殺飛始可和,”才伙同秦檜殺害岳飛的。所以,我們還是要看岳飛之“忠”的實際行動,究竟是為國還是為君,才能看到其真實思想本質。
最為“岳飛愚忠”論者津津樂道的,大致有三點:一是岳飛鎮壓楊幺等農民起義軍,二是岳飛面對十二道金牌,不該班師,三是當宋高宗要置岳飛于死地時,他不該再對宋高宗抱有幻想。
其實,岳飛鎮壓起義軍問題,近年來史家論述不少,依筆者陋見,并不是因為他的忠君思想,而是他的抗金立場所致。
究竟楊幺是否真的“連結李成”,勾結偽齊,目前史界還有分歧。但有一點諸家都同意:即岳飛認為楊幺是肯定與偽齊和匪兵李成有勾結的。這在許多史籍中都言之鑿鑿。如紹興四年他上奏請出兵收復襄陽六郡時,曾提到:“今外有北虜之寇攘,內有楊幺之竊發,俱為大患,上軫宸襟,然以臣觀之,楊幺雖近為腹心之 憂,其實外假李成,以為唇齒之援。”岳飛受命出征楊幺時,又提到“臣契勘湖賊先與偽賊結連…….”所以,就岳飛主觀愿望來說,楊幺造反朝廷,尚且不為大過,唯其“勾結李成”和“與偽齊結連”,則是直接危害民族國家利益的彌天大罪,也是岳飛所以“忠實地”執行宋高宗“剿平楊幺”的主要原因。所以,以此為據 來說岳飛“忠君”,顯然是只看表面,未見本因。
其二,人們指責岳飛因“忠君”而不敢違抗十二道金牌,其咎亦未必應當。眾所周知,岳飛這次大舉北伐,出師便是違詔的,當岳飛連獲大捷時,忽然接到班師詔令,并沒有“忠實地”執行,而是立即上奏道:
“今虜重兵盡聚東京,屢經敗衄,銳氣沮喪,內外震駭,聞之謀者,虜欲棄其輜重,疾走渡河,況今豪杰向風,士卒用命,天時人事,強弱已見,功及垂成,時不再來,機難輕失,臣日夜料之熟矣!惟陛下圖之。”
發出這一“抗詔”之奏之后,岳飛不僅沒有“班師”,反而乘勝進軍,逼進朱仙鎮。這時,宋高宗、秦檜“知飛銳不可回”,便采用“釜底抽薪”之術,先下令張俊、楊沂中等部后撤,嚴令劉奇(金旁)、韓世忠等部不得輕進,同時連下十二道金字牌班師詔,在這種形勢之下,岳飛感到自己無力實現恢復中原的夙愿,且前有負隅之金兵,后有奸相之鉗制。岳家軍正處于危勢,若堅持進擊,雖可再獲大捷,但卻會斷絕糧草軍需供應之源,又失去牽制金軍力量之左右翼,孤軍深入,縱能支持亦不可長久,紹興六年秋,岳飛亦曾孤軍挺進陜洛,因軍糧無繼,士卒有饑餓而死者,那種慘境,岳飛還記憶猶新。況金兵見岳飛軍孤勢窘,必然會集重兵來圍攻。其后果可想而知。所以,岳飛忍痛班師而不再“違詔”,決不是因為“忠君”或“愚忠”,而是迫不得已。任何明智的軍事家,都不會因自己的義憤而置千百萬士兵的生命于不顧的。只要我們為岳飛設身處地地想一想,都不會怪罪岳飛班師的,更不會因此說岳飛“因愚忠而葬送抗金事業”。
至于說岳飛遭冤時,仍對宋高宗表示忠誠,抱有幻想,這種說法,其實主要是來自歷代統治階級故意虛構渲染岳飛忠君至上(譬如清朝乾隆皇帝)以及《說岳全傳》之類的演義小說!
然而,歷史上真實的岳飛,從一被詔到臨安,就對宋高宗的不義帶有戒心,雖然相信“使天有目,必不使忠臣陷不義”,但又預感到“萬一不幸,亦何所逃”!待到獄中遭刑訊逼供時,岳飛悲憤地說:“吾方知既落秦檜國賊之手,使吾為國忠心,一旦都休!”一直到臨刑前,岳飛只寫了“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個大字,根本就沒有任何“對皇帝抱有幻想”的只言片語,倘若岳飛對宋高宗存有幻想,他為何不請求皇帝為他主持正義呢,他把自己的冤屈全對“天日”傾訴,不正是因為他看透宋高宗狼心狗肺了嗎?他哪里“還愚不可及地希求趙構能洞察他的耿耿忠心”呢?
明朝時期,人們推崇岳飛的忠義,但是更強調岳飛堅決抵抗外侮,抗擊外族侵略者的事跡。而清朝乾隆皇帝充分肯定岳飛,多次寫詩贊揚岳飛,還巡視了岳飛故里,并到岳廟岳墳祭拜。但是,乾隆比歷史上的其他人又多做了一些事,他別有用心地把岳飛描繪渲染成一個絕對忠君的形象,特別突出強調了“君臣之義”。乾隆對岳飛形象的這一加工,成為后世很多人批評岳飛“愚忠”的源頭,以至于清朝反清復明的秘密結社,所供奉的主要是關羽,卻不愿供奉“愚忠”的岳飛。直到清朝末年,以孫中山為代表的革命黨人,才改變了民間秘密結社的方式,在“驅逐韃虜、恢復中華”的口號下,把岳飛當成了反抗滿清統治的旗幟。
事實上,岳飛生前為了抗金、為了恢復舊山河,曾多次抗旨,很多歷史學家指出,把岳飛視為“愚忠”,至少是不準確的。我認為,在皇權專制制度下,岳飛的確有一點“愚忠”的痕跡。但是,拋開皇權專制制度,那么岳飛對于國家、對于自己民族、對于先進文明的忠誠,是無可指責的。也就是說,岳飛的忠誠里面,既有特特定歷史條件下對于朝廷的忠誠,也有千古不變的,對于人間正義的忠誠。僅僅把岳飛描繪成一個“愚忠”形象,是完全錯誤的。
關于岳飛的愛國與忠君問題,著名歷史學家、宋史泰斗王曾瑜先生在他的的力作《岳飛新傳》中有一段精辟分析,現在附在下面:
『中國歷史上的愛國主義,大致是自秦漢以來,由于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建立、鞏固和發展,而長期形成的對祖國的最深厚的感情。但是,在岳飛所處的時代,愛國主義不可避免地與保衛趙宋家天下、忠君思想融合為一。須知祖國、國家和君主,乃是現代人的不同概念。但是,忠君思想不可能完全等同于愚忠。
后世人對岳飛“愚忠”的印象,其實并非真正得自于準確的歷史記載。岳珂編寫祖父岳飛的傳記,即《鄂國金佗稡編》的《鄂王行實編年》,固然竭力諱避和抹煞岳飛與宋高宗的矛盾,但強調、渲染和虛構岳飛的“愚忠”形象,還是更晚的事。
清朝乾隆皇帝為使臣僚對自己盡忠,有意將岳飛虛構渲染成對皇帝“愚忠”的楷模。乾隆皇帝別有用心地稱贊岳飛“知有君而不知有身,知有君命而不知惜己命,知班師必為秦檜所構,而君命在身,不敢久握重權于封疆之外”。
事實上,乾隆皇帝的此段評論并不符合史實,須知岳飛為抗金成功,并未回避久握軍權之嫌,紹興十年班師時,岳飛也未料想會遭秦檜的毒手。當然,給人印象最探者,還是演義小說《說岳全傳》、戲曲之類的藝術虛構。如清朝人錢彩的《說岳全傳》,無視史實,虛構杜撰出岳飛死到臨頭,仍對宋高宗感恩戴德,忠心不二,他親自捆縛企圖造反的岳云和張憲,引頸受戮。
其實,宋人盡管一般都肯定岳飛,但是卻并未將他作為忠君道德的楷模,更無人認為他有今人所謂的“愚忠”思想。
理學集大成人物朱熹在肯定岳飛“忠勇”的同時,又認為岳飛“有些毛病”。“毛病”之一是“驕橫”,“若論數將之才,則岳飛為勝,然飛亦橫”。“岳飛較疏,高宗又忌之,遂為秦所誅”。“毛病”之二,是“恃才不自晦”,鋒芒畢露,不行韜晦保身之計。
如今看來,朱熹的一些指責,倒恰好是岳飛的一些優點。例如岳飛在紹興七年憤慨辭職,紹興十年違詔出師,說明他對皇帝并非是絕對服從,而毫無怨尤。
研究問題忌帶表面性,若僅從今存宋高宗手詔和岳飛奏議著眼,總不免有表面應酬的官樣文章。人們摘引此類文詞,說明君愛臣,臣忠君,自然并不困難,卻不足以說明實質性的問題。
如果進行由表及里的探究,就不難發現,紹興七年是宋高宗和岳飛君臣關系發生轉折的一年。自紹興元年到七年初,宋高宗需要擢用良將,安內攘外,以保全皇位。岳飛升遷最快,后來居上,一時成為宋高宗最器重的武將,甚至準備授以全國大部兵力的指揮權。岳飛在上奏中非常感激皇帝的破格提拔,渴望抗金功成,以為報答。但是,自宋高宗取消兼統淮西行營左護軍的成命,岳飛憤而辭職以后,圍繞著設立皇儲,要求增兵,對金和戰等問題,君臣之間的裂痕愈來愈深。宋高宗最后使用屠刀,也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岳飛的悲劇在于既要愛國,又須忠君,事實上兩者不可兼得。他在生前最后幾年中,既對皇帝愈來愈不滿,卻又不能擺脫忠君道德的束縛。最后則是宋高宗對這個根本沒有野心的將帥下毒手。人們不能苛求岳飛具有反對專制政治的超前意識,岳飛的才能、品格和風骨盡管堪稱是古代武將的典范,卻反而不容于世,成為專制腐敗政治的典型犧牲品。
在中華四千年的悠久歷史巾,對后世子孫起著巨大精神影響的歷史偉人,為數并不多,而岳飛則是其中的—位。岳飛“盡忠報國”的精神,岳飛的高風亮節,不僅為表率于宋代,也激勵著后世。
殘酷的宋金戰爭早已成為歷史陳跡,金朝的女真人逐漸融合在漢族之中,其后裔也已成為漢人的一部分,僅有少量留在東北的女真人,成為后來滿族的祖先。然而岳飛的崇高愛國精神,卻長久地滋養著我們民族的神魂,砥礪著我們民族的志節。岳飛的不朽詞作《滿江紅》,也長久地震撼著我們民族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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