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之熟練:坎卦之詮釋
(下坎上坎)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
[釋詮]坎卦:器物的可信度一為本質(類屬性)、性質(個別性、本性);一為運動、變化的規律(機械力)及相互間關聯作用法則(化成性)。
[把握]分析事物,既要“孤立”、“靜態”地進行定性研究,也要“關聯”、“動態”地進行規律的必然趨勢性及結構性考察,才能達到窺一斑而知全豹的目的。
《彖》曰:坎,重險也,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維心亨”,乃以剛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險不可升也,地險山川丘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險之時用大矣哉!
[釋詮]《彖傳》說:坎卦的構型表明器物之間的界面是交疊相重的,不能夠完全徹底地割裂開來。同時,器物也是運動的,像流水一樣永不停止(所以,我們才聽到孔子的感嘆:逝者如斯夫了?不舍晝夜)。若要準確地把握動態的事物,不但要弄清其本質、性質,而且還需要明白事物相互間關聯作用法則和規律。“運動、變化的規律”,就是事物循環往復變化作用效果的顯現。“形而上”的境界是無限的,要看個人的思想能力所及。人的認識有多遠,“天”就有多大。器物的境界則各有所止,人們通過對其命名而使之分類歸屬。如將大地上的事物分別稱為山、川、丘、陵等。人類社會則依據傳統的生活居住地域,默認或強行劃分出了不同的國界、洲境等地區的分界線,以利于統一的管理和組織。因此,懂得和明了事物,即時空的交疊運動和變化,是人生中非常重要的大事啊。
[把握]需要注意地是天、地、人三界關系。“天”——形而上的境界,是貫穿于地(第一自然的現象世界)和人(第二自然的人類社會)始終的無量、無限、無盡之法則、規律。
《象》曰:水薦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釋詮]《大象傳》說:水流連續地源源不斷,正如坎卦的構型象征。因此,倫理學家們建立起一整套規范的行為法則,以利人類社會在文明的教化下,長久、幸福地生存。
[把握]所謂“細水長流”、“潤物細無聲”,正是行為法則和道德規范的最好比喻和說明。
初六,習坎,入于坎萏,兇。
[釋詮]初爻:能夠重復、交疊使用的才是思想、邏輯。一旦將思想和邏輯局限在“物”本身的“孤立”性上,就會犯錯誤。
《象》曰:“習坎入坎”,失道兇也。
[釋詮]《小象傳》說:“把可重復性、或重疊性割裂”,就把“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規律性和必然性丟棄了。如此一來,必然災禍不斷。
[把握]這里的一個關鍵之處是人的思想能動性,不但可以把握自然規律,還可以通過構形的選擇和確認,使人類社會避免第一自然中必然帶來的災難性的體制、機制構造,從而智慧地幸福生存。
同時,必須明確“坎中有坎”、“物中有物”、“粒子里有粒子”、是嵌套且無盡無窮的。只是器物的“無限”,相對于形而上的無限性來講是一種“惡無限”,即其“無限”性,圈閉在了有限之中。
九二,坎有險,求小得。
[釋詮]二爻:現象世界的事物都有“閾”的區別和自然劃分,定性地對其進行研究,就能得到互相區分的獨立的本質和性質。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釋詮]《小象傳》說:“事物獨立的本質(類屬性)和性質(個別性、本性),像人的心靈意識一樣,是介于形而上存在與器物之間的“形而中”。
[把握]物體(形而下),定量;物質、能量(形而中),定性;形而上的變化之道、能動,定律、定則。
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于坎萏,勿用。
[釋詮]循環往復的是物體,固定的路線是道。以物之體為界限,被體所拘,人們的思想和視野就會狹隘、短視。因此,人類必須超越物體的境界,透過現象看本質(通過功能明結構)。
《象》曰:“來之坎坎”,終無功也。
[釋詮]《小象傳》說:“只是像物體一樣循環往復地機械變化”,就失去做人的意義了。
[把握]遵守不可違抗的規律、道,并不是機械地模仿和重復物體的行為,而是通過對自然的必然性認識,找到人類社會發展的文明之路和道德的社會組織架構。
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無咎。
[釋詮]四爻:薄酒、素菜以食,簡單樂舞而禮,節儉質樸地按照自然規律生活,永遠不會有大害。
《象》曰:“樽酒簋貳”,剛柔際也。
[釋詮]《小象傳》說:“薄酒素菜”,是崇尚精神,還是跪拜物質的分界線。
[把握]“納約自牖”和“剛柔際”,一個把遵規守矩當成像接受陽光一樣,賦予至高無上的“憲法”地位;一個從行為舉止上提出了規范的界標。有了這兩條、社會哪里還會有不公正、不公平的現象是不能解決的呢?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無咎。
[釋詮]五爻:政府不強制推行自己的意志,而是公正、公平地恰當處理內政外交,必然不會遭害。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釋詮]《小象傳》說:“意志不能太滿”,因為心靈意識沒有達到普適的高度。
[把握]公正、公平是永久的話題,也是一個只能在動蕩中調整的訴求。但解決此一問題的根本要害不是利益本身,而是人的心靈意志的約制。這一點以私有霸權為信念的資本主義制度走的是相反的路,所以只能是兇害四伏,危機重重。
上六,系用徽纆,置于叢棘,三歲不得,兇。
[釋詮]上爻:團體、組織一旦被集體利益的繩索捆住手腳,就等于被置囚在了兇險的荊棘叢中,長久不得解脫。
《象》曰:上六失道,兇三歲也。
[釋詮]《小象傳》說:不走正道,就會長久困于兇險之中而看不到生活的希望。
[總論]此一卦旨的明確闡述,使我們清楚地看到中國傳統文化的大道哲學,即真在論,其表達方式的簡潔、深刻和包容,非西方任何一派哲學所能比擬,也是佛學的抽象辯證思辨所遠不及的。尤其是她所蘊藏的恒久的、能動力量,更加顯得對宇宙自然規律掌握的得心應手、運用自如。
即使在平民百姓手中,真在論,也是一種生活的科學宇宙觀,是整體生成論,而不是書齋式哲學的理念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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