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潘慶林委員的提案作點補充(修改稿)
在今年召開的全國政治協商會議上,來自天津的全國政協委員潘慶林建議全國用10年時間,分批廢除簡體漢字,恢復使用繁體字。
為此提案本人感到十分的高興,并為此而喝彩。同時,也感謝潘委員為發揚和宏揚我國的傳統文化以及民族文化所作出的貢獻。
不過,對于潘委員的提案,我個人總感覺到有那么一點不足之處,在這里特把我的一些粗淺想法提出來,以作為潘委員這一提案的補充,不知道潘委員是否愿意采納呢?!
其一,為了更好的發揚和宏揚我國的傳統文化和民族文化,在這里我鄭重地建議:“請政府把我國恢復到秦始皇統一文字之前的狀態。”為什么要這樣做呢?理由是:第一,我國有文字的歷史已經有五千多年之久了,在秦始皇統一中國以后僅有2230年(從前221年算起),就是說秦始皇統一中國之前至少已經有了2770年以上。兩者相比較,哪一個時間更長?哪一個更在前面呢?如果說時間長的就是傳統的、民族的,或者說老祖宗的(時間在前面的)就是傳統的、民族的。那么,我國就應該恢復到秦始皇統一文字之前的狀態,因為這是我們的傳統文化和民族文化啊!第二,多種文字的恢復,在我國豈不是可以更好的呈現出文化的多樣性?豈非可以更好的體現出和諧共存的精神呢?
因此,還是恢復到秦始皇統一文字之前的狀態更好也。
其二,為了更好的發揚和宏揚我國的傳統文化和民族文化,在這里我鄭重地建議:“在我國應該迅速的掀起一場由全民參與的最大規模的批判秦始皇嬴政的活動。”為什么要這樣做呢?因為:第一,秦始皇嬴政統一文字,統一度量衡和車同軌、書同文等等的做法乃是一種破壞傳統、滅絕文化的行為,理應受到最高規格的批判;第二,通過開展這樣一場全民參與的最大規模的批判活動,可以教育我們的民眾,提高全民的文化意識和文化素養,從而可以進一步加強對我國的傳統文化和民族文化的保護。
其三,為了更好的發揚和宏揚我國的傳統文化和民族文化,在這里我鄭重地建議:“請政府把我國的政治制度恢復到秦始皇建立郡縣制之前的分封制。”為什么要這樣做呢?因為:分封制在秦始皇之前已經有實行兩千多年的歷史了,乃是老祖宗行之有效的好制度,豈能因為秦始皇這小子一個人的主張而廢除呢?共和制才實行了多少年呀?又哪能與擁有兩千多年歷史的分封制相提并論呢?因此,我們非常應該恢復老祖宗這一制度也。
其四,為了更好的發揚和宏揚我國的傳統文化和民族文化,在這里我鄭重地建議:“如果政府擔心實行分封制后,會出現尾大不掉而不利于國家統一的情況,那就請政府把我國的政治制度恢復到辛亥革命之前大一統的帝制也是好的。”為什么要這樣做呢?因為:帝制在辛亥革命之前也同樣實行了兩千多年,也同樣是老祖宗行之有效的好制度,豈能因為后代的子孫說廢除就廢除呢?我們又怎么能夠做這不肖的子孫呢?再說,共和制才實行了多少年呀?又哪能與已經擁有了兩千多年歷史的帝制相提并論呢?因此,我們恢復老祖宗這一制度也是一種非常好的選擇也。
其五,為了更好的發揚和宏揚我國的傳統文化和民族文化,在這里我鄭重地建議:“請政府把我國選拔人材的制度恢復到封建帝制時代的科舉制度。”為什么要這樣做呢?因為:封建帝制的科舉制度乃是老祖宗最科學、最公平、最公正和最公開的人材選拔制度,已經實行了一千多年啦!它可以讓貧苦的子弟們一朝跳龍門呀!它也是我國的傳統文化和民族文化呀!再說,今天的人材選拔制度才實行了幾年呢?它不過占科舉制度歷史的百分之三到四而已,又怎么能和老祖宗行之有效的制度相比呢?所以,我們非常應該恢復老祖宗這一做法也。
······
另外,為了更好的發揚和宏揚我國的傳統文化和民族文化,在這里我鄭重地建議:“請政府恢復我國過去的太監文化,并建議潘慶林委員自己去當或者送他的兒子或孫子去當太監!!!”為什么要這樣做呢?理由是:第一,我國的太監文化已經有了幾千年的歷史,乃是我國的傳統文化和民族文化,豈能說沒了就沒了,這不過是受過去的“極左思潮”的影響而導致的結果;第二,恢復我國的太監文化還可以解決部分人員的就業問題,以緩解現如今因為金融危機而帶來的失業壓力,這也是搞好民生的大好事情呀!第三,同時這也是向國際慣例接軌的一種措施嘛!——東南亞一些西方式民主的國家不也有人妖的存在嗎?為何在我國就得廢除呢?第四,恢復我國的太監文化還可以培育我國的旅游資源,發展我國的旅游業,為擴大就業創造有利條件,增加我國民眾的收入,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進一步拉動內需促進我國經濟的穩定發展;第五,恢復我國的太監文化還可以降低人口的出生率,使我國達到計劃生育的目的也!······既然有如此之多的好處,那我們為何不恢復太監文化呢?
最后,為了更好的發揚和宏揚我國的傳統文化和民族文化,在這里我鄭重地建議:“請政府盡快恢復我國過去婦女同志們裹腳的優良傳統,并建議潘慶林委員家族中的婦女同志們都參與裹腳這一光榮的活動!!!”為什么要這樣做呢?理由是:第一,我國婦女同志們的裹腳文化已經有了悠久的歷史,完全屬于我國的傳統文化和民族文化,是我國非常寶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也,又怎么能說沒了就沒了呢?這不過是受過去的“極左思潮”的影響而導致的結果而已;第二,恢復我國過去婦女同志們裹腳的優良傳統,可以減少婦女同志們的外出,避免婦女同志們在外面招蜂引蝶,這樣就可以凈化我國的社會風氣,降低離婚率,以增進家庭的穩定,最終達到穩定社會的作用也!第三,恢復我國過去婦女同志們裹腳的優良傳統,減少婦女同志們的外出,還可以減輕我國日益增加的就業壓力也;第四,恢復我國過去婦女同志們裹腳的優良傳統后,因為婦女同志們所穿的鞋子小了和短了,這樣還可以節約資源保護環境,達到可持續發展的目的,這也是符合科學發展觀的精神的;第五,恢復我國過去婦女同志們裹腳的優良傳統同樣也能培育我國的旅游資源,發展我國的旅游業也!······既然有如此之多的好處,那我們為何不恢復婦女同志們的裹腳文化呢?而且就請從潘慶林委員一家子做起也!!!
對了!還有一點:何不一并恢復老祖宗從右邊寫起和直豎書寫的做法呢?還應該廢除標點符號才對呀!——這樣才是俺們悠久燦爛的民族文化和傳統文化啊!!!
以上我所提出的這些建議,我想潘慶林委員一定不至于反對吧?!
哎喲!還沒有寫完這帖我就要暈倒了!真不知道我這帖一發出,會有多少網友往俺的身上扔臭雞蛋或空酒瓶呢?!
別扔!別扔!提出這樣的建議,我自己都想罵自己的娘呢!沒準秦皇嬴政再生還會把俺看成當今的淳于越而活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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