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農民,賣了沒有經過檢疫的羊肉,獲利180元,江蘇的執法部門給予10萬元罰款。
如果說,這個羊肉確實質量有問題,那大家自然也能理解,對于黑心商販嘛,重罰,沒毛病。
頗為諷刺的是,這個羊肉的檢驗結果為:合格!
總的來說,就是一個普通老百姓,因為不懂法,賣了沒有經過檢疫認證的、但質量沒任何問題的羊肉,被江蘇有關部門抓了現行。
小商販苦苦哀嚎,親人還有癌癥,家庭確實困難,請求從輕處罰,執法部門不予理睬;
小商販發起行政訴訟,一審直接敗訴;
小商販繼續訴訟,二審的時候,驚動了江蘇高院,還是在江蘇高院的親自協調下,執法部門主動撤回10萬元罰款,給予1萬元的“從輕處罰”。
結局就是——這個小商販撤回了所有的訴訟!
法院松了一口氣,基層執法部門也松了一口氣,畢竟小商販自己都認罰了,1萬塊錢罰款認了、交了,你看,皆大歡喜,不是?
你們這些網友,難道還有什么意見嗎?
是的,我們沒有意見,也不敢有意見,怎么會有意見呢?
只是回到標題,這個事情,和江蘇出不了六小龍,有什么關系嗎?
我認為是大有關系的。
我們再看一個同類的案例,圖2,發生在杭州:
某便利店涉嫌經營超過質保期的香腸,涉案余額不超過500元,杭州執法部門做出不予處罰處理。
早在2019年開始,杭州的執法部門就制定了容錯免責清單,對于這些普通的小商小販,只要不是大奸大惡之徒,都是給予從輕處理,在法理之外,注入了執法的溫度。
我們說,“六小龍”之所以誕生在浙江杭州,恰恰在于浙江當地的執法者,對于所有的民營企業是一視同仁的,不因為你是豪商巨賈就服務周到,也不因你是小商小販就刻意歧視,而是對所有的市場主體都給予充分的尊重。
浙江的營商環境,是有溫度的,根源在于,它的執法者,是有溫度的。
反觀江蘇,對于一個普通的小商販,就因為她不懂法,賣了點未經檢疫的合格羊肉,哪怕違法所得僅180元,哪怕未造成任何的負面影響,竟然直接給予10萬元罰款,面對這樣的營商環境,本地的人尚且有意見,外地的企業它敢進來嗎?
所以我說,由小見大,江蘇出不了六小龍,的的確確是有原因的。
江蘇的營商環境要變,首先要變的,是江蘇的執法者,江蘇的執法者要變成有溫度的執法者,而不是冰冷的法律工具。
這門功課,沒有那么簡單:
如果江蘇真的像自己的官媒三問那般,痛定思痛、刮骨療毒,在營商環境上下真功夫,那我相信,不久的將來,江蘇還是有希望出現“六小龍”的。
但說實話,我個人持悲觀態度:因為事情鬧這么大,全國人民看得清清楚楚,最后還硬是要罰1萬塊錢,來體現執法者的正確無誤。
這樣的處理結果,我大不相信江蘇能出現“六小龍”。
但愿我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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