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中國共和國成立,先后制定了4部憲法,但不可否認54年這部憲法是最好的,當年教員在杭州西湖勾莊殫心竭慮花了3個月時間,不僅在黨內而且廣泛聽取征求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建議和意見,誕生了共和國第一步憲法。為今后制定其他法律奠定了基礎和保障。為什么說他是最好的一部憲法,除了廣泛性和民主性,其根本保障了新中國的國體和政體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保障了全中國人民的整體利益。為今后實現社會主義建設奠定了法律基礎。
筆者從事法律工作30多年,發現一個非常奇葩的現象,無論是法律界還是政府部門,對憲法的崇高地位并不重視,對旗下的各種法律可以津津樂道,口若懸河,滾瓜爛熟,但唯獨對根本大法不見得有多熟悉,他知道莫部法律有款幾條,但問問他憲法有幾款幾條不一定能準確回答。盡管2014年國家設立了憲法日,我可肯定說沒幾個人能答出具體日期。從設立至今已經過去了10年,除了當天有關部門搞個形式,過去了基本都忘記了。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唯獨違憲沒地方可究。下位法必須服從上位法,這是法律的根本原則。至今為止,違憲行為屢禁不止,其根本原因是違憲成本很低,特別是沒有專門機構懲處制止這些違憲行為。這部根本大法得不到應有的尊重。每年開二會,沒見那個法律界代表有提案,更搞笑是那個廣東人大代表對電動自行車感興趣,就像那個臭名昭著的行長提禁止放煙花一樣不務正業。連法律界都對憲法如此不重視,其他部門就更不用說了。
依法治國說了很多年了,按理早應該設立專門機構維護憲法權威和尊嚴。國家每年都有幾部法律出臺,多如牛毛,更不用說法律解釋條文了。禁止違憲行為的發生,必須有個專門的機構對違憲行為進行審查和處理。
學法律的都知道執法主體,既然憲法是根本大法,為何沒有執法主體?整天說同國際接軌,請教各位,違憲在任何一個民主國家都是重罪,為何我們處理的如此輕微,甚至根本得不到處理?
違憲事情就不用我多說了,強拆,強占都是小意思,其他的就不多說了。請給位保重。
按理設立憲法法院并不是一件難事,主要是憲法法法院一旦設立,許多現實利益得益方(目前掌權方)不會放棄。各級黨委和行政部門的權力將得到很大制約和限制。目前的檢察機關的批準和決定逮捕權將由法院決定,一般刑事案件的起訴將從目前的檢察院剝離出去,由各級司法部門負責,律師的地位將得到很大的提高。目前公訴人除了起訴,還有一項任務和權力,就是對法庭進行監督,不利于律師和法官獨立行使各自的職責。雖然檢察院這二項工作駁離,但新成立的檢察院主要職責是對各級黨委人大和政府及行政部門的執法行為進行全面監督,并對違法犯罪行為進行立案偵查。目前的監察委功能回歸正常,紀委管黨員,監察局管公務員的違紀問題,違法犯罪移交檢察院處理。法院審判活動也將發生重大變化,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由陪審團決定。公民的人身權利將得到很大的保護,上訪活動基本消失。
有生之年不知憲法法院能否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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