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9日,美國眾議院跨黨派罕見全票通過了《臺灣沖突嚇阻法案》(以下簡稱“嚇阻法案”):一旦中國大陸動用武力收臺,美國將公布并凍結大陸官員在美資產,并且禁止他們使用美國的金融系統。
中國大陸民眾對“嚇阻法案”反響非常矛盾:一方面,對美國粗暴干涉中國內政,阻撓大陸武力收復臺灣的無恥行徑表示切齒痛恨。另一方面,對“體制”極度失望,期望美國能痛痛快快地公布大陸官員在美資產,“倒逼”中國官方盡快公開官員個人財產,及時跨境國際追逃追贓;但又深深地擔心那些被貪官污吏們搜刮并已轉移出去的中國人民的巨量社會財富被美國政府無恥地沒收走。
“嚇阻法案”能否實現大陸民眾的愿望?筆者對此持懷疑態度:一是大陸貪官污吏們轉移到美國的財富可能是天量的,一旦公布出來肯定會加劇中國社會的撕裂,引起嚴重的動蕩,甚至會嚴重動搖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這從近年來查處的官員動輒貪腐數以億計,以及許家印家族轉出國外的財富就能以管窺豹;離境稅和官員個人財產公開制遲遲難以出臺,以及對已經查實的巨貪們少殺、慎殺,甚至不殺判決案例,也從側面印證了問題的嚴重性;在巨額財產沒有“技術性洗白”前,官員個人財產公開短期內很難付諸于立法。二是美國短期內不會公布并凍結中國官員在美資產,因為只要這個“達摩克利斯之劍”一直高懸著,一些屁股不干凈、立場不堅定的大陸高官就會很“聽話”,隨著白宮的指揮棒翩翩起舞:假借“混合制”改革進一步蠶食國有企業,削弱公有制經濟基礎;假借“高水平”對外開放,進一步敞開大門,一步步把中國變為美國的附庸;假借“中國人不打中國人”的幌子,在臺灣問題上采取“綏靖妥協”的態度,反對以武力收臺,從而實現美國敲詐勒索中國綜合收益最大化的險惡目的。
官員財產公示制度,素有“陽光法案”或“終端反腐”之稱,目前世界上已有146個國家實行了官員財產公開制,占總數的83%。2012年,越南通過《反腐敗法》全面推行官員財產公開制,要求副科級以上干部必須公布個人財產,內容包括收入、房地產、海外資產、個人賬戶、及其他個人財務。
中國大陸從1987年開始探討公務員財產公示制度,迄今為止已經過去了37年,有關部門不是以“時機尚不成熟”,“存在困難”,“正在積極開展工作”進行搪塞;要么就是以“逐步推進官員財產和財富信息公開”,“正進一步深入調研,將結合實際對制度設計進行研究論證,并已著手起草建議稿”,“將加快建議稿起草進程。”進行敷衍;有些全國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因此失去參政議政資格,人民群眾絲毫看不到官員財產公開的立法希望。“專家”和“教授”們則表示,如果現在公開官員財產,可能會引發民眾“仇官”、“仇富”心理,不利于社會和諧發展。他們認為,等到全民共同富裕了,公務員收入“不扎眼”時,再實行官員個人財產公開就很容易被各方所接受了。
中國大陸官員財產公開難以實行的最大癥結,不是官員個人隱私保護,不是技術條件不成熟,立法更不是難點,而是決心問題。財產公開直接涉及到黨政高級官員的切身利益,涉及到既得利益群體的切身利益,他們非常害怕財產公開,遭遇“歷史問題”而被“秋后算賬”;非常害怕自己及家庭的巨額來源不明財產一旦公之于眾,人民群眾必定會要求法律及時跟進并予以嚴懲。這才是官員財產公開難以在實踐中施行的最大腸梗阻。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當官發財兩條道,當官就不要發財,發財就不要當官,人民群眾不能容忍“既當…又立…”的腐敗官員在“體制”內大量存在。1924年,孫中山先生親自批準將這樣一副對聯掛在黃埔軍校的大門上:上聯是“升官發財請往他處”,下聯是“貪生怕死莫入此門”,橫批是“革命者來”。1931年,民族英雄吉鴻昌將軍親筆寫下“做官即不許發財”,命人燒制在瓷碗上,分送部屬軍官,勉勵大家要廉潔奉公。
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應,官員財產公開已經成為國際慣例,37年過去了,中國再不實行官員財產公開制,的確沒有很多理由向廣大勤勞善良而愛國的普通老百姓解釋;美國就會以此為要挾無休止地全面全方位“拿捏”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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