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又看到了討論養孩子的文章《為什么六七十年代可以養五六個孩子,而現在家庭養兩個孩子都養不活?》(今日頭條:2024-07-21 20:26·螞雨)。
文章討論了“為什么六七十年代可以養五六個孩子,而現在養兩個孩子都養不活?”有些人以現在養孩子的要求高,而過去只要吃飽穿暖就可以了作為答案。還有人認為,“就按6070年代的標準,生五六個能活45個”。這種說法顯然是很荒唐的。
當我們說“六七十年代可以養五六個孩子”時,可不僅僅指的是吃穿,還包括了受教育和婚娶條件的儲備等等。養一個孩子是指保證一個孩子從出生到成人、成家的所有條件的創建,是指老百姓一家變成二家、三家……的這種發展狀態。譬如過去一個家庭有四、五個孩子,有讀小學的、中學的、中專的,但家長不用為孩子的學雜費用擔心,中學小學的費用非常有限,而讀到中專以上,學校已經提供生活費用補貼了。但現在一切都市場化了,你能與過去比?那樣的教育環境,你今天能創造出來嗎?同樣的婚娶費用,那時候結婚只需要有個房間即可,不需要買婚房、不需要高額彩禮,那時的婚姻觀也不是一切向錢看,而是看一個人的品行和勞動能力。而如今在農村的即使有房,女方還是要求男方到城里買房,還有那高額的彩禮,如此的婚娶環境,僅僅是一個買房都要了你的命,更別說還有其它費用了。你能把那種構成婚娶的社會環境挪移過來?
在這里,“可以養五六個孩子”是指老百姓的生存和發展環境。這種生存和發展環境,主要是由兩個方面構成的:一個是由生產方式構成的勞動者的獲得收益的環境;一個是社會提供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環境,甚至還包括與前面兩個方面相關系的社會意識形態的環境。
就當時農村的人民公社構成的環境來看,農業生產力水平雖然不高,但是,生產隊采用了以工分為形式的按勞分配制度。每個社員都可以憑借勞動投入參加年終糧食和現金分配。這種按照工分多少參與產品分配的生產方式,是歷史上絕無僅有的生產方式。因為采用了這種體現勞動者權利要求的生產方式,因此,老百姓的收入與集體經濟發展處于一致狀態,即集體發展得好,老百姓同時也受益增加。而從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提供的方面來看,人民公社真正建立了以農民需要為中心的文化教育體制、衛生醫療體制,建立了服務于生產隊的農技、農機、供銷和科技服務系統,形成了為老百姓服務的行政服務體系等等。
六七十年代所以一個家庭可以養五六個孩子,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人民公社的生產隊是一種消費價值生產方式,它是以社員為主體的、滿足社員個人家庭利益要求的生產方式。是因為當時形成了這種消費價值生產方式相適應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體系。
可以養幾個孩子?完整的理解就是勞動者自身的再生產處于何種狀態?是擴大再生產狀態?是維持簡單再生產?還是處于萎縮狀態?從本質上來說,就是勞動者生存和發展能力的強弱問題。
在這里,不僅僅是涉及分配問題,而且從根本上來說,是由社會生產方式決定的。當一個社會采用工本雇傭資產的生產方式,社會就會以滿足勞動者的消費需要為目的,因而勞動者自身的生產和擴大再生產必然會處于主導地位;相反,如果一個社會采用的是資本雇傭勞動的生產方式,社會生產就會以資產增殖為目的,勞動者只是資產增殖的手段而已,于是生產資料的生產和擴大再生產必然處于主導地位,勞動者的生產和再生產會處于被動的、萎縮的狀態。
生產力問題由生產勞動和生產資料兩個方面構成的。當社會生產以資產增殖為目的時,活勞動只是資產增殖的手段而已,資本具有獨立的個性,而活動著的人卻沒有獨立性和個性;相反,當社會以滿足勞動者的需要為目的時,生產資料只是滿足勞動者消費需要的物質手段而已,勞動者才具有獨立性和個性。
因此,問題的關鍵,是在于采用了何種生產方式?是資本雇傭勞動的生產方式?還是工本雇傭資產的生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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