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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立評價歷史人物的正確標準
不同階級評價歷史人物有不同的標準。剝削階級帶著本階級的私利和偏見,運用唯心史觀的研究方法,當然不可能找到評價歷史人物的正確標準。馬克思主義的歷史科學,以唯物史觀為指導,樹立了評價歷史人物的正確標準。簡單地說,就是以對于社會歷史發展所起的作用去評價歷史人物的歷史地位。
這是一個科學的標準。它和任何形式的階級偏見劃清了界限。例如,封建史家總是帶著仇恨的心理去評價“犯上作亂”的農民起義領袖,把他們說成是天生的“壞人”、“妖人”,乃至是禍國殃民的“罪人”。趙爾巽等人撰《清史稿》,即污蔑洪秀全說:“秀全以匹夫倡革命,……中國危亡,實兆于此。”這顯然是對歷史的歪曲。從中國近代歷史的發展過程看,洪秀全所領導的太平天國運動,順應歷史發展的潮流,合乎中國人民謀求自立的愿望,是整個推翻三座大山斗爭的一個有力環節。這場運動對于歷史的作用是積極的,它的領袖洪秀全的歷史地位是必須肯定的。由此可見,立起了正確標準,一切歷史人物——包括剝削階級中的杰出人物,才能得到公正的評價。
有了這樣一個標準,也才能和唯心史觀的研究方法劃清界限。以往的舊史家,評價歷史人物,總是過分看重個人的天賦、性格、意志、品質等等對于歷史人物活動以及這種活動結局的影響,這當然是不科學的。例如,司馬遷在《史記》中,描述商鞅行法于秦,終遭車裂的歷史過程時寫道:“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卒受惡名于秦,有以也夫。”其實,商鞅一類法家人物“刻薄寡恩”,并非出于“天資”,而是那個時代的經濟關系、階級關系、政治關系的表現,是時代的產物,是階級的品格。只有基于此,才能合理解釋商鞅的被害,才能說明只有這種激烈的斗爭,才會帶來當時的偉大的社會變革。這樣,商鞅的歷史地位就可以講得比較清楚,因而評價得也比較穩妥、公正。
列寧說過:生產力的發展是“社會進步的最高標準”。毛澤東也說過:“中國一切政黨的政策及其實踐在中國人民中所表現的作用的好壞、大小,歸根到底,看它對于中國人民的生產力的發展是否有幫助及其幫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縛生產力的,還是解放生產力的。”順應歷史發展,促進生產力進步,從而使整個歷史向前發展,這主要依靠人民群眾的力量,階級的力量,但是,在這中間,杰出人物也將因此而發揮作用,并將因此而得到肯定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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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歷史人物的翻案問題
樹立起評價歷史人物的正確標準,在具體評價歷史上的杰出人物時,就有一個對以往剝削階級給歷史人物所定舊案加以重新審定的問題,也有一個不斷改正我們給某些歷史人物所定錯案的問題,通常說,這就是為歷史人物翻案。
為歷史人物翻案具有很大的社會影響,對于宣傳唯物史觀,批判唯心史觀起到不容忽視的積極作用,因而受到史學工作者的重視。
歷史人物的歷史面目被歪曲、歷史地位被顛倒,首先是由于剝削階級的偏見造成的。例如勞動人民的起義領袖,盡管他們在領導起義斗爭、推動社會發展方面作出過杰出的貢獻,但是,在剝削階級史家的筆下,都被歪曲得面目全非,都給定上了“殺人放火”、“犯上作亂”的錯案。這個案當然是要翻的。但是,剝削階級的偏見不僅影響著對于歷史上的勞動人民代表人物的評價,也影響著對于某些剝削階級代表人物的評價。例如秦始皇、曹操、武則天等這些在歷史上頗有作為的人物,就被某些封建史家作了根本顛倒的評價,這也應該按照唯物史觀,翻掉歷史的舊案。
還應看到,即使是在馬克思主義歷史科學產生之后,由于種種原因,例如左傾思想的影響,對唯物史觀的掌握還很不熟練,某些歷史史實尚未揭開……這都會造成在評價歷史人物時發生根本性的錯誤,因而還需要重新研究,還有翻案文章要做。例如前幾年發表的一些史學論文,對某些農民起義領袖、封建官吏、以及黨史上的某些著名人物,都曾作過一些帶根本性的錯誤評價,現在,已經把這些錯案逐步翻過來了。所以,對于造成歷史人物評價上的錯案的原因,要具體分析。但是,不管屬于哪種情況,一經發現,就應推倒舊案,重新評價。歷史科學總是逐步發展的,為歷史人物翻案是其中的一項嚴肅、科學的研究工作。
要做好為歷史人物翻案的工作,根本在于堅持唯物史觀。只有堅持唯物史觀,才能識別錯案,敢于翻案,并能達到撥亂反正,立案準確的要求。在這方面,郭沫若為曹操翻案是有一定典型意義的。曹操是一位雄才大略的人物。他雖然鎮壓過黃巾起義,奪取過黃巾起義的果實,應該受到批評;但他掃除軍閥腐朽勢力的混戰,統一北方,勸農桑,設屯田,修水利,推廣先進生產工具,數年之間,改變了“出門無所見,白骨蔽平原”的慘景,并倡導了文學藝術上的繁榮,這都是順應社會歷史發展要求的巨大貢獻。可是,在封建文人的筆下,曹操不過是一個“亂世之奸雄”。加上戲曲的渲染,曹操幾乎成了家喻戶曉的“壞蛋”。曹操之所以被詆毀,是以封建正統思想為依據的。這個舊案應該翻。毛澤東、魯迅都為曹操講過話。新中國成立后,郭沫若專門為曹操寫了翻案文章。曹操在歷史上應享的地位不僅被恢復了,而且,掃除了以往在評價歷史人物時的正統思想,帶來很好的社會影響。
為歷史人物翻案,要實事求是,不是為一切歷史人物翻案,不能帶上主觀隨意性,不能故意標新立異、故作驚人之筆。許多歷史人物的評價,是分寸問題、解釋問題,大家雖然意見并不一致,但沒有翻案可言。例如對洪秀全、楊秀清,雖然目前大家的看法有較大距離,但并沒有在評價問題上有根本錯誤而需要糾正,因而不存在翻案問題。再如李世民、朱元璋等封建帝王,在歷史上的作為一般都是肯定的,但如何分析和估計這些作為,尚有不同意見,這需要討論,不過也不是翻案問題。所以,為歷史人物翻案,不能隨意套到一切歷史人物的評價上去。有的同志,不是從唯物史觀出發,而是故意標新立異,隨意為歷史人物翻案,這是值得商討的。例如,最近在中國近代史研究中,為左宗棠和洋務派人物、維新派人物等所作的翻案文章,就值得分析。左宗棠是有案可翻的。左宗棠在中華民族遭受外國侵略者欺侮的時刻,懷著強烈的愛國主義精神,敢于抵御外侮,力主自強圖存,是為中華民族的正義斗爭立下功績的。僅只看到他曾鎮壓農民起義,而將其完全列入歷史罪人行列,是一個錯案,應該重新評價。至于洋務派人物,情況是很復雜的。有的目的在于要解決“心腹之患”,有的目的在于“制西人以自強”,有的面對外國侵略表現了一定的愛國精神,有的以后走上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道路。由于情況不同,不能一概而論。但是,想為洋務派中的李鴻章、曾國藩等人翻案,就很值得商榷。他們勾結外國侵略者鎮壓農民起義,在洋務運動中實行投降賣國路線,對于中國近代社會歷史發展起了很大的阻礙作用,如果為他們翻案,美化這些人,那就是對歷史的顛倒,違背了實事求是的精神。說到維新改良派的康有為、梁啟超、譚嗣同等人,過去對于他們在維新變法中的歷史地位,一般都是基本肯定的,雖有批評,主要是講歷史的階級的局限。現在,有的同志認為,由于左傾思想影響,在強調革命斗爭的同時,貶斥了改良派,不夠妥當。這可以研究,力求評價更科學。但這里并無翻案問題,因為,把康梁等人作用過高夸大也是不符合歷史實際的。
在考慮為歷史人物翻案時,還有一個正確對待反面歷史人物的問題。某些反面歷史人物,在歷史上也曾有過一定的積極作用,過去評價時缺乏具體分析而全盤否定,是不科學的。現在應該重新評價,克服片面的不科學的地方,如實反映歷史人物的全貌。但這不是翻案,因為作為反面人物這個基本面是無案可翻的。例如近現代史上的胡適,過去對他一概否定,有失之片面之處,他的唯心主義世界觀當然是反科學的,但他在提倡白話文等方面的一些成績是應予肯定的,重評胡適,要講這些成績。但這不是翻案,因為根據胡適一生的言行,概括地把他看作是現代史上反面人物這個基本點沒有錯。再如韋昌輝,他對太平天國運動所起的破壞作用是無法更改的。當時,不僅洪秀全等太平天國領導人稱其為“叛爺”,斥之為“臭蟲”,就連地主階級文人都說他對楊秀清“陽下之而陰欲奪其權”,并記述了他從參加太平軍前到參加太平軍后的奸詐為人。對于這種人,在寫太平天國史時,亦應如實反映他在前期的積極活動,給以適當肯定,但這里同樣不存在翻案問題,因為評定韋昌輝為反面人物這個基本點也沒有錯。有的同志對歷史人物缺乏具體分析,沒有充分根據就搬用“功大于過”的公式為一些有過無功或過大于功的歷史人物翻案,看來是不夠鄭重的。
為歷史人物翻案有強烈的政治性,有明顯的社會影響,對此,史學工作者應該特別注意。我們為勞動人民領袖、為對歷史作出貢獻的人物翻案,效果都是很好的,伸張了歷史正義,鼓舞了人民斗志,宣傳了歷史前進的規律性。可是,站在錯誤立場上,為反面人物翻案,其效果就完全不同了。例如,抗日戰爭時期,既有人為宋代投降派秦檜翻案,又有人為鴉片戰爭中的投降派琦善翻案。蔣廷敝在他的《中國近代史》中,公然認為琦善簽訂賣國的《穿鼻條約》“是下了一番知彼知己的工夫”,比“不肯犧牲自己的名譽去與時人奮斗”的林則徐好。這種為實際無案可翻的歷史罪人翻案,說穿了,就是為所謂“曲線救國”的賣國路線制造“歷史根據”,社會效果當然是極壞的。不過,它告訴我們,為歷史人物翻案是與現實政治緊密聯系著的,我們必須持慎重態度。今天,我們已經為許多著名的蒙受了不白之冤的歷史人物翻了案,發揚光大了祖國歷史上的光明面,使我們得到了更多的歷史借鑒。今后,隨著歷史人物研究工作的深入開展,更多的優秀歷史人物還將在翻案中恢復其真正的歷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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