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一張舊照片,照片拍于1962年。照片中共有十三個人合影,分為兩排,照片上書“芋縣白樂公社全體干干部合影”。“芋縣”應該就是現在的河北蔚縣,“公社”就是現在的鄉或鎮。
我小時候曾回過老家農村,在我的印象中,那時候公社的院子很大(小時候“很大”的概念),大門大敞著沒人看著,院內房子很多(小時候“很多”的概念),但“辦公”的人很少,幾乎看不見什么人。這個場景就很符合這張舊照片透露的信息。“管理”一個幾千人或上萬人的公社的“管理員”,就這么十三個人嗎?這十三個人占一個公社人口的百分之多少呢?公社社員能不能養起他們呢?
有句話說,“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一個公社再“沒事”,也會有很多工作的“攤子”。那這十三個人咋“管”的呢?這肯定是一個人要管多個“攤子”的。你說,他們這累不累?他們這算不算勤政?
放大了看,現在一個鄉或鎮的各種“冒號”,少說也有百兒八十的。
1962年我正上小學,那時的全國人口數量的標準口號是“六億五千萬”。現在呢?現在全國人口數量的標準口號是“十四億”多,我們算“十五億”。按比例算,應該是比當年多了三分之二吧。按此可以推出,現在一個鄉或鎮的人口,平均也應是多上個三分之二(為敘述方便,姑且這么粗略估算)吧。再按此推,現在一個鄉或鎮的“管理員”,也應該不會超過五十個人吧。
現在的一個鄉或鎮的辦公地點,一般至少是三層樓,一層至少十多間至二十間辦公室吧,一間辦公室的辦公人員,至少也是兩三個人吧。
以前是一個人“管”幾個攤子,現在是幾個人“管”一個攤子。以前的供養比例是百分之一,甚或更少。現在的供養比例是多少,相信大家伙兒會算出來的。以前是真的能養起,現在能不能養起我不知道。
以上只是粗粗的算,是粗得不能再粗的算,如果細算下來,一定會有驚人的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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