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 隱 私
宋公明
隱私就是不可告人的秘密。每個人都有隱私。每個人都有不愿意向別人透露的秘密,哪怕是父母,哪怕是配偶。這些不想讓他人知道的私密信息之所以可以成為隱么并受法律保護,原因一是因為可以不讓別人知道,如果無法隱藏或不想隱藏,也就不成為隱私了。例如你非要在熱鬧的大街上接吻,能不讓人家看和說嗎?所私密的事要在私密的空間做。二是別人無須知道。你想隱藏的事,與他人無關,別人無須知道,也不想知道,知道了也沒有任意義。三是不違法不涉及他人合法權益。如果為了保護他人隱私而幫助做了犯法的的人隱藏和銷毀信息,那就成了同案犯。夫妻之間也會有隱私,但涉及對方的合法權益時,就不能隱瞞,例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收入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就不應對配偶隱瞞。
雖然人人都有隱私,但是不同的人隱私也各不相同。文明社會,大家都衣冠楚楚,把各人的隱私藏得嚴嚴實實。如果有人偷窺偷拍,那就侵犯了他人隱私,吃不了要兜著走。但是有的人就是要裸奔,把自己的隱私公開。在所謂文明社會,也有所謂天體浴場,也有裸體表演,裸體又不是隱私了。過安檢時,給你來個全身掃苗,有個屁的隱私。這就是文明的代價。
各人的隱私對于不同的人也是不一樣的。有些事,對于外人是隱私,對于自己的配偶就不是隱私。夫妻之間都知道對方很多隱私,當然也是夫妻共同的秘密。但是夫妻翻了臉離了婚,把對方的隱私公開就不對了。名星大腕離婚是常事,有的人把原配偶的隱私公開,這是很不道德的。
醫生也會知道患者的隱私,當然也有替患者保密的義務。醫生公布患者的隱私以圖名利,當然極其下流無恥的行為。
同樣組織也有替個人保密的義務。有些事對于公眾是隱私,對于組織就不能是隱私。例如個人的婚姻,子女,收入,健康等情況。當然,組織也會替他保密,不會把這些情況泄露給無關的人。
個人的存款也屬于隱私,銀行有替儲戶保密的義務。但是不能對抗法律。如果公檢法機關按法定手續調查,銀行就必須配合。
窺探和公開及出賣他人隱私是犯法的,但是自己可以公開或出售自己的隱私。現在有自媒體,有人把自己的日常生都拿到網上直播,有的甚至涉及淫穢。這當然是需要加強監管的。
公檢法機關依法調查取證,組織對個人的考查了解,群眾對干部官員的監督舉報,與隱私權的保護之間,是什么關系呢?公安檢察機關偵破案件,可以依法采取跟蹤,蹲守,監視,監聽,搜查等手段,但采集到的所的證據,都屬于機密,除了可以在法庭出示之外,不允許向界透露。組織對個人情況的掌握,也有替個人保密的義務。群眾有對干部官員監督和舉報的權利,但是有關個人隱私情況只能向組織和專門機關反映,而不應當公開宣揚散布。所以,各有各的邊界,各有各的義務,各有各的責任。
局長與他人通奸,下屬當然可以舉報,但是只能由專職機關查處,而不能公開宣揚。下屬未經請示動用刑偵手段調查是否違法?只要得到的證據交給了專職機關,沒有向社會散布,就不是違法。最近一名公安人員在渡假中,偶然發現一個通輯犯,當即將其捉拿,這正是履行了公安人員的職責。下屬發現局長有不規行為,采取措施取得確實證據,并沒有當場捉奸,也沒有對外公布,而是上交舉報,這應屬于履行公安人員的職責。與侵犯隱私權毫不相干。
雖然法律保存護個人的隱私權,但是有人就是喜歡窺探他人的隱私。例如鬧洞房有聽墻根的習俗,這雖然是侵犯隱私權,但又很難用法律處理。例如狗崽隊,專門挖名人名星的隱私。大衣哥成了名星,這網上每天都有大衣哥家里生活的視頻,大衣哥吃什么飯,開什么車,種什么菜,兒女如何,等等,不知道這些與你有何關系?可有的人就是喜歡看。現在跟蹤偷窺竊聽的手段非常先進了,可以說是防不勝防。當然,如果自己沒干虧心事,也就無須要防。就如大衣哥,家里不斷人,吃饅頭喝稀飯也有人拍視頻,拍好了,這又不丟人。有人說三道四,讓他說好了,人家吃好吃壞關你屁事?但是真要做隱密的事,那還是自己要小心。例如那位局長,既然要偷情,那么就要做好隱蔽,俗話說,情人個個有,不露是高手。自己是做公安局長的,反偵察能力應當是很強的,讓人抓了現行,正說明隔墻有耳,紙包不住火,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人在做,天在看,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隱私固然要保護,但是偷雞摸狗的事還是少做為好。
201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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