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福劍辱國視頻曝光后,網絡輿論一片喊打,央視也開始了整頓。這說明中國人民的偉大的人民,中國共產黨還是偉大的黨!
在輿論呈現一邊倒的情勢下,人民日報發表了劉成友《不告密不揭發是道德底線》的文章。文章說:“不告密、不揭發,與其說是一種可貴品質,不如說是一條道德底線。告密成風的社會,是人人自危的社會,告密使人與人之間失去基本信任,甚至相互侵害,沖擊人們的價值判斷,毀掉社會的道德基礎。” 本來,央視已開始對畢福劍事件處理,我也不想多說什么。但一看第一黨報的立場,覺得非要說點什么了。畢福劍面對外國人,辱罵開國領袖,侮辱人民軍隊,是不是“隱私”?公開其辱國視頻是不是告密?對其辱國行為進行包庇是否就是人民日報的高貴品質和道德底線?
毛澤東主席的歷史地位是寫進憲法的,侮辱開國領袖,和侮辱國旗、國徽性質相同。畢福劍是公眾人物,是黨員,是曾經的軍人,遵守憲法是包括畢福劍、劉道友在內的所有公民應守的法律底線。姑且不說毛澤東主席是開國領袖,就是一個普通的過世老人,用那樣不堪入耳的語言謾罵,用來為洋人取樂,得到流氓擊節贊賞和哈哈大笑,是不是“高貴品質”和堅守了“道德底線”?
什么是隱私?隱私是一種與公共利益、群體利益無關,當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個人信息,(只能公開于有保密義務的人)當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個人私事,以及當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個人領域。畢福劍所在的飯桌是酒樓,不是他的私人領地,他面對的是外國人,他以侮辱毛主席為外國人取樂,有辱國格——與人民利益息息相關。他的行為觸犯了法律。請問人民日報,這是不是隱私?什么是告密?無中生有,或歪曲當事人本意誣告、陷害是告密。如果有人私下盜竊、殺人,公眾不知道,是否屬于隱私?揭露其罪行是否屬于告密?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 對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處理:(一)正在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公開畢福劍辱國視頻是履行法律賦予公民的義務,是正義之舉,愛國之舉。在劉道友或者人民日報眼里,包庇犯罪才是“高貴品質”和堅守了“道德底線”。
看來,意識形態陣地的失守,不僅是央視,也包括人民日報。
要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習總任重而道遠! 廣大人民群眾要崛起,支持習總反腐鋤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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