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告密可能是極惡劣的行為。但正因其極惡劣同時也就可能非常可貴。這話似乎矛盾,既然惡劣,怎么可能同時可貴?不矛盾,取決于立場和標準罷了。
譬如抗戰時期的漢奸向鬼子告國軍的密,在飽受戰爭摧殘的中國人看來是非常惡劣了,但在鬼子一方看來卻十分可貴。譬如歐美人看見鄰家父母慘無人道地虐待了孩子向警方報警。這事在孩子看來非常正義,而在施虐者看來卻他媽的多管閑事兒。
同樣地,在中國的官場,常有貪贓枉法不可一世的領導。領導私底下吃拿卡要貪污受賄浪費公款旅游公車私用。若有正義感的屬下舉報了這狗官,又算什么行為呢?
幾乎沒有官員敢于公然受賄,其“收”的場合必然是小圈子私密的,你舉報了人家的秘密,不也是一種告密嗎?但時下有正義感的中國人必定支持這種告。
在中國,酒桌飯局就是小社會,是社交場合,各色人等都有,各種價值觀的都有,根本不是“私人場合”。如果你公然罵了對方的崇敬,人家為什么不能把你捅出去?
所以,一口咬定“私人場合”是“為同類諱”,仿佛只要咬定“私人場合”就可以肆無忌憚為所欲為聲色犬馬了。豈不知貪官污吏的私人會所也是“私人場合”?
一則“私人場合”不是法外之地,二則就算“私人之地”就可以一陰一陽二皮臉嗎?濟南書記王敏的二皮臉不正被媒體痛扁嗎?三則,牽涉很多人的酒桌飯局也不是“私人場合”而是公開場合,至少也是半公開場合。
如果真是絕對的“私人場合”,現場只有“畢福劍的同志”,視頻也只能是“己方同志”所拍。傳到網上是為了擴大影響,“弘揚正義”。這么一來,又怎么算告密呢?只能算玩大發了,一不小心把畢福劍玩爆了,玩兒成兩面三刀的小丑了。
到目前為止,各方仍未確認視頻的上傳者,或許是“比畢福劍更加非共反毛的”也未可知。既然未可知,就談不上告密。倘或不是同志,又變成“揭秘”了。
揭秘也罷,告密也罷,維秘也罷,便秘也罷,都無關事件性質。性質取決于事件本身。如果畢福劍正確,人人可以弘揚。如果畢福劍本身猥瑣,人人可以喊打。
同樣是抗戰時期,為了打鬼子各地都有給共軍和國軍站崗放哨通風報信的群眾,甚至還有我方打入鬼子內部的特務間諜,難道這種人可恥嗎?
不要胡扯什么告密和“私人場合”,還是用事件本身正義與否來判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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