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竹筠即“江姐”,是2009年為推動群眾性愛國主義教育活動深入開展,迎接新中國成立60周年,經中央批準,中央宣傳部、中央組織部、中央統(tǒng)戰(zhàn)部、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黨史研究室、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lián)、解放軍總政治部等11個部門聯(lián)合組織評選出的“100位為新中國成立作出突出貢獻的英雄模范人物”之一,她名列第35位。
然而,就是這位由中央11個部門評選出的百位英模人物之一,在全國幾乎是家喻戶曉的英雄模范人物,最近在《炎黃春秋》2014年第11期刊登的一篇題為《地下黨“不能承認黨員身份”的紀律》(作者孫丹年)的文章中,卻被肆意抹黑。該文說:江竹筠被捕后“承認中共黨員身份”,違犯了當時中共地下黨一條不成文的紀律——黨員被捕后不能承認自己的中共黨員身份。而“承認黨員身份”“屬于變節(jié)行為,至少是違紀,嚴重的甚至可以上升為背叛”。
看過這篇文章的人就知道,這篇文章既不認真考證歷史,又不講起碼的邏輯思維,隨心所欲、膽大妄為地肆意抹黑革命先烈和英模人物,完全是一篇信口開河、胡說八道、邏輯混亂、錯誤百出的下三爛文章。
別的錯誤暫且不說,單說這篇文章最主要的兩個論點都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
首先,該文說“當時中共地下黨有一條不成文的紀律——黨員被捕后不能承認自己的中共黨員身份”,這一說法毫無史料根據(jù),完全是作者不顧歷史事實、不講邏輯思維的主觀臆斷。
其次,江竹筠是由于叛徒的出賣而被捕的,她被捕時敵人已經知道了她中共黨員的身份,在這種情況下,江竹筠否認自己中共黨員的身份已毫無必要。
請看歷史事實:
據(jù)《川東地下黨的斗爭》、《重慶地下黨組織被破壞經過》、《1948年萬縣地下黨的被破壞和江竹筠等被捕的經過》等史料記述:1947年10月,根據(jù)中共上海局的指示,成立了中共川東臨時工作委員會,王璞任書記,涂孝文任副書記,彭詠梧(江竹筠的丈夫)、肖澤寬、劉國定為委員。臨委認為彭詠梧是下川東云陽人,既有對敵斗爭經驗,又對下川東情況比較熟悉,便派彭詠梧去下川東領導武裝斗爭,兼任黨的下川東地委副書記和川東游擊縱隊政委。同時派他的愛人江竹筠和辦《挺進報》的吳子見作他的助手。之后,在彭詠梧的指揮下,舉行了奉(節(jié))、大(寧)、巫(溪)武裝起義,成立了川東民主聯(lián)軍下川東縱隊。后起義失敗,彭詠梧于1948年1月6日在戰(zhàn)斗中犧牲。敵人砍下彭詠梧的頭顱,掛到竹園坪城樓上示眾。彭詠梧犧牲后,黨組織決定把江竹筠留在城市工作,但是她拒絕了組織的照顧,變賣了家產、送走了孩子,又回到丈夫戰(zhàn)斗過的地方繼續(xù)戰(zhàn)斗。
1948年4月,國民黨保密局重慶站先后抓捕了中共地下黨重慶市委(受中共川東臨時工作委員會領導)書記劉國定和重慶市委副書記冉益智,這兩人被捕即叛變并出賣了許多同志。其中,冉益智一人就出賣了62個同志,被國民黨軍統(tǒng)任命為中校專員。6月中旬,在冉益智的親自帶領和指認下,敵人又在萬縣抓捕了中共川東臨委副書記兼下川東地委書記涂孝文。
涂孝文被捕后,國民黨軍統(tǒng)特務在萬縣富貴巷四號中統(tǒng)萬縣區(qū)特委會對他進行突擊審訊。敵人一用刑,涂孝文便把萬縣地區(qū)黨的組織情況從地委到縣(工)委全部出賣了。被涂孝文出賣的有:中共下川東地委委員、開縣工委書記楊虞裳,地委委員、忠(縣)豐(都)石(枉)南岸工委書記唐虛谷,上級派來川東工作的江竹筠,萬縣縣委書記雷震,萬縣縣委副書記李青林,開縣工委組織委員榮世正等二十多人。涂孝文還向敵人告密:江竹筠就是下川東地委副書記兼川東游擊縱隊政委彭詠梧的妻子,江竹筠現(xiàn)改名江志偉,在萬縣地方法院作雇員來掩護,等等。
根據(jù)涂孝文叛變后的交待,楊虞裳、唐虛谷、江竹筠、雷震、李青林、劉德彬、黃玉清、陳繼賢、李承林、唐慕陶、黃紹輝、榮世正、張靜芳、顏昌豪、冉思源、陶敬之等16名中共黨員被捕。與叛徒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被涂孝文出賣的這16名共產黨員全部為鐵骨錚錚的黨的好兒女,他(她)們全都經受住了多次過堂和種種毒刑的考驗和非人的折磨,沒有一人屈服,在以后的渣滓洞大屠殺中,除劉德彬沖出圍墻脫險外,其余15人全都英勇就義。
以上就是江竹筠烈士被捕時的歷史背景和經過。事實說明,江竹筠被捕時敵人已經知道了她中共黨員的身份。在這種情況下,江竹筠否認自己中共黨員的身份還有必要嗎?
事實上,解放前在國民黨統(tǒng)治區(qū)從事地下工作的中共黨員,有許多人在被叛徒出賣、敵人已經知道他們中共黨員身份的情況下,被捕后都毫不否認自己共產黨員的身份,大義凜然地與敵人作斗爭。惲代英烈士就是其中的一位。
惲代英也是2009年評選出的“100位為新中國成立作出突出貢獻的英雄模范人物”之一。他是中國共產黨青年運動早期領導人之一,是中共五屆、六屆中央委員。1929年初,惲代英任黨中央宣傳部秘書長,負責編輯黨刊《紅旗》。后因對李立三的“左”傾盲動錯誤進行批評和抵制,遭到李立三的打擊,先后調任滬中區(qū)、滬東區(qū)行動委員會書記。1930年5月6日下午,惲代英在楊樹浦老怡和紗廠門前等人聯(lián)系工作時不幸被捕。為了掩護自己的身份,他化名叫王作霖。敵人將他押至巡捕房,巡捕三番五次的毒打,他堅不吐實。次日,惲代英被上海公安局引渡,并以共產黨嫌疑關押在龍華國民黨警備司令部看守所內。他仍然堅持假口供,敵人無可奈何,6月初只好將他轉押到漕河涇監(jiān)獄,不久,以“工人擅自開會有罪”判了他5年徒刑。后又先后轉到蘇州監(jiān)獄和南京中央軍人監(jiān)獄關押。
惲代英被捕后,黨組織設法營救,1931年就在他即將被提前釋放時,被叛徒顧順章出賣。蔣介石急令軍法司司長王震南到獄中核對。4月28日,王震南拿著惲代英在黃埔軍校的照片來到監(jiān)獄。惲代英知道自己的身份已經暴露,輕蔑而自豪地說:“我就是惲代英!”王震南勸降失敗,下令將惲代英加上鐐銬,關進單人牢房。蔣介石聞訊后,親手下令:“立即就地處決!”4月29日中午,惲代英在獄中刑場英勇就義,壯烈犧牲。
如果說當年在地下斗爭復雜嚴酷的環(huán)境中,為了保護自己和組織的安全,被捕后不承認自己共產黨員的身份是對敵斗爭的一種策略的話,那么在因叛徒出賣而被捕、敵人已經知道自己中共黨員身份的情況下,再否認自己共產黨員的身份,不僅毫無必要而且是無益的。中共黨員為之奮斗的事業(yè)是光榮而偉大的,并不是什么見不得人的事,明明是因叛徒出賣敵人已經知道自己中共黨員的身份,如果在這種情況下還死不承認自己是共產黨員,其結果只能是有害于黨的形象和事業(yè)。
由此可見,這篇文章肆意抹黑的不僅僅是江竹筠一個人,而是在抹黑解放前被敵人逮捕和殺害的成千上萬的革命先烈。這種行為能不令人厭惡和憎恨嗎?!
問題是標榜自已“事實求是”、“以史為鑒”的《炎黃春秋》,為什么還要刊登這種完全就是信口開河、胡說八道的文章呢?翻翻這些年一期期的《炎黃春秋》雜志,大家自然就會從中找到答案,這就是:《炎黃春秋》的辦刊宗旨根本不是象它自已所說的“事實求是,秉筆直書,以史為鑒,與時俱進”,而是“以說史為名,反毛反共,編造史實,屢放黑箭”。《炎黃春秋》這本雜志有一個不成文的用稿原則——“兩個凡是”:凡是談“共產黨的錯誤”和“毛澤東的罪過”的文章就用,凡是贊美西方資本主義制度、資產階級民主和共產黨內所謂“民主派”的文章就登,至于是不是符合事實則完全是次要的。搞到現(xiàn)在,居然連完全不顧歷史事實、信口開河、胡說八道,抹黑江姐等英雄模范人物和革命烈士,這樣下三爛的文章都登。這不僅再一次證明了《炎黃春秋》“兩個凡是”的用稿原則,而且也說明《炎黃春秋》已經是饑不擇食、窮兇極惡、徹底墮落、日暮窮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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