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參考消息》轉載英國《金融時報》網站1月13日報道:“2014年獲得英國投資移民簽證的中國公民人數翻了一番,如今去國外定居的該國富人越來越多了。”
“其它投資移民熱門目的地的國家——如美國、澳大利亞和葡萄牙——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過去幾年里試圖在國外獲得居留權或公民資格的中國富人數量出現激增。”“美國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在截至2014年9月的一年里,共有近1.1萬人獲得EB-5投資者簽證,其中中國大陸的申請人占了85%以上。”
為什么近兩年移民國外的中國富人會出現激增?英國《金融時報》的這篇文章指出:“中共兩年前大張旗鼓地開展反腐運動,這也促使很多富人下定決心移民,因為中國的經商環境往往存在大片的法律灰色地帶,向官員行賄經常是獲得成功的前提條件。”
十八大后,黨中央大力開展反腐敗斗爭,得到全國廣大人民群眾的熱情支持和擁護。可是在國內大力開展反腐敗斗爭的情況下,中國移民國外的富人卻反而出現激增,這不禁使我感到納悶:按理說,大力開展反腐敗斗爭,將大大改善國內的經商環境,這對正經八百搞實業、做生意的商人來說也是一件大好事,中國的富人應該高興才是,可為什么開展反腐敗卻“促使很多富人下定決心移民”呢?
我想來想去,終于找到了答案。為什么國內反腐敗移民國外的富人卻反而激增?這只有一種解釋,這就是:這些“下定決心移民”國外的富人根本不是什么正經八百搞實業、做生意的商人,而是地地道道的奸商。這些富人都是靠著這些年向官員行賄,與官員結成利益共同體才富起來的,其中有的人就是貪官的親屬。如今國內反腐敗,他們之所以“下定決心移民”國外,不外乎出于兩個考慮:
一是國內開展反腐敗,官員不敢受賄了,這對于不懂正經的經商之道,而擅長于靠歪門邪道賺錢的奸商來說,絕不是好事,隨著國內反腐敗斗爭的深入和經商環境的改善,今后他們再想渾水摸魚,靠歪門邪道賺錢就難了,因此,他們就“下定決心移民”了。
二是國內開展反腐敗,對于這些年靠著向官員行賄、與官員結成利益共同體而富起來的富人以及貪官的親屬來說,也都面臨著與腐敗官員一起被查處的危險。一旦被查處,他們不僅會身敗名裂,而且這些年非法集聚的家財也會一下子失去,所以,還是“三十六計,走為上”。
再深入地想一想,又不禁使人對“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先富幫后富,最后實現共同富裕”的“總設計”更加產生懷疑。現在看來,不僅“先富幫后富”是根本無法實現的天方夜譚,而且先富起來的這部分人也大都是靠歪門邪道致富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三十多年的實踐已經充分證明,所謂“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然后先富幫后富,最后實現共同富裕”的“總設計”或許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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