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中國人,都在說中文,卻越來越難溝通了。“解讀”一詞頗為神奇,莫非有誰在說“神話”?我無意于解讀“神話”,說幾句人話以鑒“神話”。
我一直感到困惑。說要“依法治國”,必然有誰不“依法治國”。其實,此誰是否“依法”并不重要,要點是此誰憑什么“治國”。關鍵的問題出來了,是誰同意此誰“治國”的?同意這個動作,就叫做立憲。憲未立,何來法?依法從何談起?再進一步,人民共和國怎能用一個“治”字?共和者,憲之謂也!有憲則無王法,何治之有!
共同信守之約為憲。憲,法之本也;法,憲之末也。依憲立法,依法行政。既然如此,何來“治國”?非要治國,則憲法無存矣!立憲的本意在于限政,限政的目的在于規范治權,規范治權的要意在于維護主權,立憲的根本原則在于維護人民民主。人民民主,就是人民立憲,就是人民立法。未落實人民主權,如何落實行政治權?本末倒置矣!
我國歷史久遠,一向是法制社會。今昔不同,以共和代替了君王。君王自然是依法治國,共和理應是依法行政。法制廢馳,必然是君王論死灰復燃了。憲不住法,則必然大小王爺橫行。憲說社會主義,法走資本主義,依憲還是依法?憲法不一,依憲則法廢,依法則憲亡。憲法皆不可依,則只能是君王政治!君王政治遠不如君主立憲,一退就是百年啊!
法未憲則難依。憲者,人民欣欣然也。法未憲,則人民未必欣欣然也。人民不喜歡的法律,例如對勞動者課以重稅的法律,往往就是違法憲法的行政權僭越主權的行為。劣法當道,叫人民如何依從?行政依循劣法,怎能讓人民欣欣然也?利益集團僭越人民主權,通過立法強推資本治權,或以“科學”名之。然而,共和之憲,只有一個名字,她的名字只能叫做人民。
中國人說中文,就應該一語道破。憲政,就是主權制約治權,就是人民限制行政。憲政的根本特征,就是人民立憲,就是人民立法。解讀“神話”,在朝則可笑,在野則可悲。朗朗乾坤,昭昭日月,到底是問蒼天,還是要問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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