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兩年前翻閱過一本名為《夾邊溝紀事》的書,作者楊顯惠。該書內容屬于“傷痕文學”一類,記敘的是五十年代末饑荒年份里一群“右派”的饑餓遭遇,不過其情節比大家一般所見更加“典型”、離奇而已。反正我作為一個親身經歷過那段歷史全過程的老人,讀來感覺是聞所未聞的。
我沒能完全讀下來,但記住了如下一個片段:這群被下放到甘肅某荒郊野外的勞改農場的右派知識分子經受了聞所未聞的饑餓折磨,其中一個典型事例是:一個上海“右派”饑餓致死,被大家埋到野外,不巧他的妻子來此地探親,聞訊后悲痛之余執意要親眼見見不幸的丈夫,大家拗不過,只好配合掘墳。但是另一些人堅決不同意,原來他們因為饑餓難耐早已將那死亡不久的尸體吃掉了!最后的結局是,沒人能夠阻止妻子的決心,新墓打開,真相大白。妻子后來撿了丈夫的遺骨踏上歸途。這樣的內容情節設計天然地具有了“感染”力,至于真實性,只能靠讀者自行判斷了。
人的經歷各不相同,我沒經歷過的事不能證明人家也沒有經歷過,作者據實寫出自己的經歷或經過采訪、研究寫出他人的經歷,應該都不違反國家法律。紀實類作品是這樣,但是對于小說而言,則作者創作的空間更大些,文學性也更強,小說家可以對事實做比較自由的“調度”、提煉、重組。紀實作品的魅力在于真實,有實實在在的事實作為依托,而小說的感染力在于它的文學手法,所以小說作者在內容的真實性方面享有較大自由。(嚴格地說,即便是小說,如果編得太離奇巧合,脫離了人們的普遍感受,也會失去讀者的。)
也許由于我自身涉足過報告文學寫作,所以提到文學作品,我習慣于辨別清楚作品的具體類別:小說?還是散文?報告文學(紀實文學)?等等。但對于這一本,很難!記得那書在手上時,我找了個遍也沒找到該作品的類別屬性。網搜作者,單位是天津作協,作者的成果欄目里列出十部,都被列為“作品”。作者獲過兩個獎:一是短篇小說獎,一是年度小說家獎,但作者自己沒有說過《夾邊溝紀事》屬于小說。究竟屬于什么類別?成了一個謎。作者顯然在刻意模糊此文的類屬。看來造謠可以不斷翻新花樣,以紀實文學的口吻展現戲劇巧合,安全地游走于小說的自由度和紀事文學的影響力之間。人們不得不承認這是中國文學公知的重大發明了吧?
這部“作品”瀏覽過后早成過眼煙云,淡忘殆盡了,今忽然看到網絡里有人炒作此事,它那影響力、感染力,被吹得十分邪乎。這勾起我一辯究竟的熱情,于是寫了此文。
建國后的那幾年饑荒和餓死人都是事實,但對此抱有某種奇特“熱情”的人對餓死的人數開展了一場競相拔高的“比賽”(其中楊繼繩的“墓碑”影響較大)。近年來有人對此事開展專題研究辨別是非,收獲不小。比如山東大學博導孫經先教授的研究(見孫經先《楊繼繩是怎樣走向“餓死3600萬”重大謬誤的?》、《致楊繼繩先生的公開信》)。網絡所見,楊繼繩對孫經先挑戰的“強硬”回應竟是:“不予回應”!
是時候讓這一場潑污與辯白之爭有個結論了,黨的宣傳部門對此負有責任,因為不排除有更多的人在采用各種騙術欺騙著善良的讀者。
佗佗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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