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治國。這決定了立法精神、條文內容、執法效果。誰來治國,不僅決定著依法治國的階級本質,而且也是實現依法治國的前提。
那么究竟應該由誰來治理國家呢?按照我們的政權性質,治理國家的人是以工農兵為主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建立,就是為了保證其治理國家的主人地位。
當今中國,一旦工農兵國家主人地位的喪失,換之以官、商、資組成的剝削階級擁有主人地位,出現的局面必然是有權有錢就能擺平一切,不受法律約束,逃避法律制裁。無權無錢便無處伸冤、打不起官司,并且四處面臨被罰款、繳費所謂的嚴格執法。
所以實現依法治國,必須先明確和解決誰做國家主人的問題。否則要么實現不了,要么實現的是其他階級性質的依法治國。工農兵擁有國家主人地位的必要途徑便是通過公有制經濟、集體經濟占有國家生產資料,而并不在于享有多高的收入和怎樣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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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昆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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