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善行無轍跡;善言無瑕謫(zhé);善數不用籌策;善閉無關楗而不可開,善結無繩約而不可解。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是謂襲明。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師;不善人者,善人之資。不貴其師,不愛其資,雖智大迷,是謂要妙。(帛書甲本:善行者無轍跡,善言者無瑕謫,善數者不以籌策。善閉者無關籥而不可啟也,善結者無纆約而不可解也。是以圣人恒善救人而無棄人,物無棄財,是謂神明。故:善人,善人之師。不善人,善人之資。不貴其師,不愛其資,唯知乎大瞇!是謂眇要)
【譯文】善于行走的不留痕跡;善于言談的沒有多余的話(無話柄);善于計算的不用籌策之類的計算工具;善于關門的不用上門閂而不能打開,善于捆綁的不用繩索而不能解開。故得道的人(恒)常善于(做到)人盡其才,所以沒有被遺棄的人;(恒)常善于(做到)物盡其用,所以沒有被遺棄的物。這叫做順應常道的“襲明”。 所以善于用人用物之人,是不善于用人用物之人的老師;不善于用人用物之人,是善于用人用物之人發揮“用人用物之長”的資本。“不善于用人用物之人”不尊重“善于用人用物之人”(師),“善于用人用物之人”不愛惜“不善于用人用物之人”(資),雖然自以為聰明實際上是大迷糊蛋,這是“守道”的“精要”。
【釋文·附說】“善行無轍跡;善言無瑕謫(zhé);善數不用籌策;善閉無關楗而不可開,善結無繩約而不可解。”《說文》謫:罰也。瑕:玉小赤也;玉之病也。瑕謫:玉疵。無瑕謫:喻“無話柄”。關楗:指門閂。約:纏束也。《康熙字典》籌,籌算也?!秲x禮·鄕射禮》箭籌八十?!对]》籌,算也?!墩f文》“策,馬箠也。又計謀曰籌策者,策猶籌。籌猶筭,筭所以計曆數。謀而得之,猶用筭而得之也。故曰筭,曰籌,曰策,一也。張良借箸爲籌。”
王弼解釋說:“順自然而行,不造不施,故物得致,而無轍跡也。順物之性,不別不析,故無瑕謫可得其門也。因物之數,不假形也。因物自然,不設不施,故不用關楗、繩約,而不可開解也。此五者,皆言不造不施,因物之性,不以形制物也。”初看王弼解釋得不錯,再看解釋得不怎么樣,細看就不是原文的意思了。“順物之性,不別不析”就是錯誤的注解。老子在第五十八章中曰:“其政悶悶,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劌,直而不肆,光而不耀。”(注:悶悶就是不辨別的樣子,這里指因不辨而公正;察察:斤斤察察,明察秋毫,這里指因明察而親疏有別。句意是:執政不分親疏,人民才淳樸;執政親疏有別,人民才會刁乖。所以二者不能分開才能達到既公正又明察。故方而不割。)王弼之解已把奇正割裂開了。
《孫子兵法·虛實第六》曰:“故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微乎微乎,至于無形;神乎神乎,至于無聲,故能為敵之司命。進而不可御者,沖其虛也;退而不可追者,速而不可及也。故我欲戰,敵雖高壘深溝,不得不與我戰者,攻其所必救也;我不欲戰,雖畫地而守之,敵不得與我戰者,乖其所之也(注:這不是‘善閉無關楗而不可開’嗎?)。故形人而我無形,則我專而敵分。我專為一,敵分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則我眾敵寡,能以眾擊寡者,則吾之所與戰者約矣(注:這不是‘善結無繩約而不可解’嗎?)。…故形兵之極,至于無形。無形則深間不能窺,智者不能謀(注:這不是‘善行無轍跡’嗎?)。因形而措勝于眾,眾不能知。人皆知我所以勝之形,而莫知吾所以制勝之形。故其戰勝不復,而應形于無窮。夫兵形象水,水之行避高而趨下,兵之形避實而擊虛;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敵而制勝(這才是“順物之性”,卻不是“不別不析”)。故兵無常勢,水無常形。”孫子這段話說的就是本章這五句話。另外第六十九章“行無行;攘無臂;扔無敵;執無兵。”也是這個“五善”的道理。下面說說“善言”。
“善言”就是“善于言談”,何謂“善于言談”就是“說話從來不給別人留話柄”,怎樣才能不留話柄呢?常言道:“話多有失”,話要說到“恰到好處”才自然,多一句則留話柄,少一句則不達意,這就是說:能“希言自然” 才叫“善言”(見二十三章譯),我們平常說的“這人很能說”“滔滔不絕” 這不叫“善言”。也有把“善言”解為“行不言之教”的,“不言而善應”,“不言之教”就是:善于應變之教。陳鼓應先生注釋為:“不言:不發號施令,不用政令。[言]指政教號令。[不言之教]意指非形式條規的督教,而為潛移默化的引導”。陳解差之甚遠,誤人不淺。范應元解釋為:“行不言之教者,配天也。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圣人則循理而利物,無有不當,斯不言之教也。”范解不得“言之宗物之君”,流于附會。此五善:“善行、善言、善數、善閉、善結”者,承襲了“道”的“虛明”智慧才達到了“善行無轍跡” 等的結果。五句話講了五個方面,然其道一也。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是謂襲明。”《說文》“救,止也。”止者止于至善之地也。“救”有兩層涵義:一、拯救;二、使用。老子之“救”融貫了“拯救、使用”兩個意思。很難譯出原意,只有說說了:一、“救人于水火”;表面看這種行為是“一時三刻”就完成了的“善舉”,實際上也完成了對“被救人”的使用。為了生計,“被救人”會通過勞動或產品對社會作貢獻(公),社會則回報給他應得的報酬以供生活(私),形成了自然的“使用”。就相當于“救人的人”為社會做了雙份的貢獻(含自已的勞動),從這個角度說:就是“無為而無不為”。“公與私”的關系就是“重為輕根,靜為躁君”的關系,“公”就是“重和靜”,只有“大公”才是“守中”之道。“救人于水火”是符合“公”(“守道”)的行為,所以“圣人常善救人”,所以“救人于水火”之“舉”,“善莫大焉”,佛說:“勝造七級佛徒”。二、“人盡其才”;“生才貴適用慎乎多苛求”,《曾胡兵法·用人第二》曰:“人才有轉移之道,有培養之方,有考察之法。人才以陶冶而成,不可眼孔太高,動謂無人可用。”兵法講用人當然是指將才,大將領兵就是為了保國救民。所以“用人”的背后也有“救”的涵義?,F在經濟危機,大學生就業難,國家各級政府都出臺了優先優惠安置大學生就業的政策,就是“圣人”之道啊,同樣融貫了“拯救、使用”兩個意思,“使用”了大學生“拯救”了社會(減少了社會不安定因素)。襲明:指順應恒常的道;襲:承襲。明:指知道恒常之“道”;“知常曰明”“不自見故明”“自知者明”(系老子原話)。故譯為:故得道的人(恒)常善于(做到)人盡其才,所以沒有被遺棄的人;(恒)常善于(做到)物盡其用,所以沒有被遺棄的物。這叫做順應常道的“襲明”。
“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師;不善人者,善人之資。不貴其師,不愛其資,雖智大迷,是謂要妙。”這里的“善”指的是前面的“常善救人、常善救物”。《說文》資:財也,財者貸也。師:二千五百人為師;眾也,京師者大眾之稱,眾則必有主之者(師長、于軍隊曰帥),周禮師氏注曰:師教人以道之稱也。善人者與不善人者是一對對待關系,和陰陽、有無的對待關系一樣,“大制不割”。
本章前面說的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規律。接下來說的是:圣人效法天地之道,因循自然,人盡其才,物盡其用,能承襲“道”的“虛明”智慧才叫“襲明”;后面的“善人者”就是“襲明”的人(師),“不善人者”就是沒有“襲明”的人(資)。“師”與“資”的關系就是“陰與陽”“有與無”的關系,“貴其師愛其資”就是“一陰一陽之謂道”“有無相生”。“不貴其師”就是“輕上”,“輕上生罪”,“不愛其資”就是“悔下”,“悔下無親”(見《素書》),這樣解就是兵法。“善人者”就是盡得“用人用物經營之道”的人。
寫于 2009年3月16日定稿于2013年12月1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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