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紀70年代末開始,中國的意識形態(tài)領域可謂是狂飆驟起,各種光鮮迷人的思潮紛至沓來,在“民主憲政”、“歷史虛無主義”和“普世價值”思想的逐步滲透下,國內資改派、法學大佬、訟棍師爺?shù)葷h奸精英,為了實現(xiàn)其顛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理念,復辟資本主義制度的夢想,共同聯(lián)袂祭出了“民主”與“法治”兩桿大旗,與美國為首的西方資產階級遙相呼應。一時間,在中國96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刮起了一股狂熱追求“民主”和“法治”的“政治旋風”。從體制內到體制外;從新聞媒體到教育界;從士階層再到草根平民,無不像中邪著魔似的,紛紛卷入到這場由野心家、陰謀家精心布局的“政治風暴”之中。人們分不清東西南北,辨別不了良莠好壞,一廂情愿地愚蠢認為,只要有了“民主”、有了健全的“法律制度”這兩大法寶作武器,社會主義中國的一切將會變得更加的美好。
殊不知,近40年過去了,中國社會的“民主”氛圍、“法治”狀況、不但沒有像當初人們所期盼的那樣變得更加完善和美好,相反強奸民意、踐踏“民主”的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破壞法律法規(guī)的現(xiàn)象屢見不鮮,給中國的“民主”、“法治”建設蒙上了一層陰影。
面對如此詭異的政治生態(tài)環(huán)境,人們從迷茫中逐漸認識到所謂的“民主”、“法治”,不過是中國的官僚政客和親西方勢力共同導演的一起愚弄廣大民眾的政治丑劇,其真正目的是要復辟資本主義。
例如:從違憲行為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條明確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fā)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正是那些表面上極力鼓吹“依法治國”精神的官僚政客、法律精英出爾反爾帶頭破壞其推崇的“法治”精神,將“公有制為主體”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fā)展方式,強行改制為資本主義的“私有制”。如此卑劣、荒謬、不負責任的行為方式,不僅在政治上、道義上褻瀆了共產黨的光輝形象,而且在國人心目中所留下的糟糕印象就是:國家?guī)ь^不講誠信、法律精英人士帶頭破壞法律制度!中國古代的封建統(tǒng)治者為了讓人們相信法律,尚且知道采用“徙木立信”的獎勵方式來教化民眾開啟民智,而號稱代表“先進文化”思想的特色精英卻反其道而行之,為了一己私利,竟然公開帶頭詆毀法律,其造成的嚴重后果就是:民眾不再相信“依法治國”的理念。
有網友曾這樣評價過“楊佳事件”和“張海超開胸驗肺事件”:正是由于對中國的法律和執(zhí)法人員失去了信心,才導致了“楊佳”對社會的瘋狂報復;正是因為“張海超”所在公司的老板對法律的蔑視才上演出“張海超”被迫走上活體“開胸驗肺”的維權悲劇之路。在上述嚴酷的現(xiàn)實面前,人們不得不開始重新思考當初資改派提出“民主治國”,“法律治國”的真實動機與目的究竟用意何在?
一、 提出“民主治國”的政治訴求,其真正用意在于丑化毛澤東的領導,為顛覆社會主義制度作輿論上的準備。
人們不會忘記,20世紀70年代末,以×××和×××為代表的資改派打著“解放思想”的旗號,首先在意識形態(tài)領域,掀起了一場所謂“實踐是檢驗真理唯一標準”的大討論。這場“真理標準”的大討論,其真正的目的和用意就在于:徹底否定毛澤東思想的指導地位,否定毛時代共產黨人28年的創(chuàng)業(yè)史、奮斗史,進而為顛覆社會主義制度作理論上、思想上、政治上、輿論上的鋪墊和準備。
古人云,欲要亡其國,必先滅其史。資改派們深知,如果由臺面上的人親自出面明目張膽地詆毀毛澤東思想,丑化共產黨28年的創(chuàng)業(yè)史,勢必要冒很大的政治風險,遭到像黃克誠、錢學森等德高望重的革命家和科學泰斗的強烈反對;遭到忠于毛澤東思想、熱愛共產黨、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的廣大黨員、干部和知識分子的堅決抵制。于是,為了轉移國人的視線,降低政治風險所帶來的壓力,最好的辦法就是采取“指桑罵槐”的隱蔽方式,即由反動文人和右派政客粉墨登場,利用手中掌握的輿論工具,以“傷痕文學”作品的形式來揭批“大躍進”、“人民公社”的“愚昧”,控訴“文革”犯下的“滔天大罪”,含沙射影毛澤東領導下的28年“暗無天日”,無論是在黨內、還是在國家政治生活中,都缺乏有效的民主監(jiān)督機制,故促成了毛澤東個人“獨斷專行”的思想作風,聽不進“正確”的“意見”,對持不同政見的老革命、老干部進行殘酷地打擊迫害,嚴重地影響和破壞了黨的團結統(tǒng)一,破壞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則……云云。
俗話說:“謊言說上一千遍,謬誤也能變成‘真理’。”尤其是蘸著“權勢”的“墨水”,利用國家的宣傳機器而制造的謊言,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在廣大民眾尚未覺醒、毫無任何戒備意識的狀況下其欺騙性,往往要比一般謊言的威力大十倍、百倍、甚至是千倍。
飽受磨難的毛澤東、為人民利益奮斗了一生的毛澤東、把畢生精力無私地奉獻給他摯愛祖國的毛澤東、心中永遠只有人民,而唯獨沒有他自己的毛澤東!百年之后的命運,就如同“最后的晚餐”中的耶穌一樣,因為仁慈而遭到了門下“猶大”的暗算……。
隨著“變臉”活動由暗到明的進一步升級,體制內“猶大”和體制外的漢奸精英、法律黨人,三股政治勢力相互勾結,結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資改既得利益集團聯(lián)盟”。為了徹底否定毛澤東思想的指導地位,打擊毛派共產黨人對共產主義事業(yè)的信仰、追求,實現(xiàn)顛覆社會主義制度的罪惡目的,“資改聯(lián)盟”首先在政治上將“文革”定性為“動亂”進行全盤否定,凡是毛時代所做的一切都分別進行了所謂的“撥亂反正”和“全面清理”;其次,在經濟上為了迎合西方資產階級的利益需求,以改革的名譽拿公有制經濟開刀:一方面,以低于國有企業(yè)近8%左右的稅、費優(yōu)惠政策,吸引外國資本入主中國市場,借助外國資本的力量,擠壓國有企業(yè)的發(fā)展空間;另一方面,對國有企業(yè)實行“關停、并轉、兼并、破產”的打壓政策,降低國有企業(yè)的核心競爭力和市場份額,大力扶植私營經濟和外資經濟,讓私營經濟與外資經濟做大做強,從而取代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變社會主義公有制為資本主義私有制。
從此,一個原本以工人、農民、勞動模范、英雄人物、普通士兵、少數(shù)民族代表為主體架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資改聯(lián)盟”的謊言欺騙下被徹底地顛覆了。在黨和國家的核心層中,凡是忠于毛澤東思想的領導成員(如:陳永貴、吳桂賢等靠掙工分,拿紡織女工工資的工農副總理,一律排斥在外),紛紛被打回了“原形”。取而代之的卻是:寧要資本主義的“精英民主”,不要社會主義的“大眾民主”;寧要資產階級的獨裁專制,不要社會主義的全民專政,一心一意把中國帶上西方資本主義道路的特色精英。
二、“依法治國”成了某些官僚政客、漢奸精英、法律訟棍,強奸民意、欺騙玩弄人民情感的遮羞布。
眾所周知,法律是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集中體現(xiàn),法律的本質屬性就是階級性。世界上所有國家的法律都是為一定的統(tǒng)治階級的利益而服務的,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律是超階級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也明確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lián)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雖然憲法白紙黑字的表明,工人階級、農民階級是國家的統(tǒng)治階級,但為什么在現(xiàn)實生活中他們的利益常常得不到保護?相反還要接受“人民公仆”強加給他們的——“下崗、失地”的“特殊待遇”?面對侵犯自己利益的行為,無論是誰都會做出一些維護自己權益的訴求反應,如通過書信或直接上訪的形式來表達自己合理的訴求。然而,令人非常痛心和疑惑不解的是,不少受害人所反映的問題不但沒有得到當?shù)卣賳T的理解、同情或合理的解決,相反越級向上反映情況的人卻被以“破壞社會穩(wěn)定”的荒謬緣由為借口,莫名其妙地被強制送進了“瘋人院”和“黑監(jiān)獄”。
憲法第四十一條明確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對于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憲法第三十七條還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試問,以上這種隨意侵犯人權、破壞民主、踐踏法律尊嚴的行為!難道不是把“法律”當成是欺騙玩弄人民情感的政治游戲嗎?
再譬如,茅于軾、辛子陵、袁騰飛等漢奸賊子,瘋狂對毛澤東主席進行人身攻擊,丑化共產黨、污蔑社會主義制度的反革命行為,遭到來自全國五萬多各階層人士的集體公訴,按照“依法治國”的邏輯思維,茅、辛、袁等人的行為,已構成了危害國家安全、顛覆社會的反革命罪,但為什么特色當局卻對這種嚴重的犯罪行為,熟視無睹,不理不采,甚至還有人像對待祖宗一樣,把這些人渣保護起來。這難道就是官僚政客、法律精英所一貫標榜、鼓吹的“法律正義”嗎?
一樁樁、一件件,令人悲憤而痛心的血淚事實說明,自從社會主義公有制的經濟基礎被共產黨內的叛徒、漢奸精英瓦解之后,國家機器已經徹底地淪為只為少數(shù)官僚、特權階層而服務的專制工具。所以,人民對它的失望,也就不足為奇了。遺憾的是廣大左派人士,人民群眾醒悟得太晚!致使特色政客,得以輕而易舉地隨意欺騙人民的感情幾十年,把人民的信任當成隨意玩弄的政治游戲。
毛澤東時代的民主和法治,真正體現(xiàn)了人民當家作主的階級本質,較好地維護了廣大勞動人民的根本利益,這是任何“口吐蓮花”的官僚政客、漢奸精英、法律訟棍永遠都無法抹殺的。
歷史就像一面照妖鏡。凡人世間所發(fā)生過的一切善惡是非,總是能客觀地把它記錄和保存下來。當年,毛偉人高瞻遠矚,從鞏固社會主義千秋大業(yè)的角度,維護人民利益的需要,毅然決然地發(fā)動了史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其真正的目的與動機是為防止在中國出現(xiàn)赫魯曉夫式的野心家和陰謀家,把中國帶上一條和平演變的不歸之路。遺憾的是,中國的老革命、老將軍們目光短淺,缺乏像黃克誠、錢學森倆位真正的布爾什維克家的胸懷,放不下自己的個人恩怨,理解不了毛偉人的用心良苦,從而放松了革命的警惕性,讓黨內的“猶大”乘機鉆了空子,給中國的社會主義事業(yè)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20年后,王震將軍的一席話:“毛主席比我們早看了五十年”,既是一番內心的懺悔,也是一種遲到的覺醒。
當年,官僚政客、漢奸精英、法律訟棍為了詆毀毛澤東,強加給毛澤東的各種莫須有的罪名,如今正在被特色官僚們自己的所作所為,逐個地加以印證?;蛟S這就是佛學里所說的“因果報應輪回”;或許是天不藏奸的緣故吧!毛澤東這位學貫古今,充滿傳奇色彩的、具有東方神韻的、愛民如子的、敢于對任何強大的敵人都說“NO”的、頂天立地的民族英雄,雖曾一度因國人受“資改聯(lián)盟”的蒙蔽而遭誤解,但隨著歷史的巨變,人民已開始覺醒,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懷念毛澤東,越來越多的人開始信仰毛澤東思想,宣傳毛澤東思想。
筆者堅信,毛澤東熱不會過時,毛澤東思想就像雨后的彩虹,將在祖國的夜空中光芒萬丈;毛澤東的旗幟一定會重新在神州大地上高高飄揚!除非“資改既得利益集團”,把所有的左翼人士全部斬盡殺絕!否則,他們永遠也別指望人民會停止追隨毛澤東的足跡,把毛澤東的名字從內心深處抹去。生活在毛澤東時代的人,無疑是一種幸福的人生,雖然生活條件艱苦,物資供應較緊張,但人們的精神卻特別的充實。工人、農民不僅在政治上享有極高的政治地位,而且手里還能掌握著槍桿子,這和現(xiàn)實中個別城市到商店里買把生活用的菜刀,竟然需要出示身份證進行實名登記后方能購買相比,簡直是不可同日而語。黨風、政風、學風、民風,既淳樸又不失原則。人與人之間,和睦相處,互幫互助,誠信相待。社會公德良好,尊老愛幼。官員勤政,廉潔;工人愛廠如家;社員愛社如已,醫(yī)生救死扶傷;教師愛生如子;社會公平、正義;樹立正氣,打擊歪風邪氣。哪里有危險,干部、黨員就沖在最前面;哪里的工作最苦、最累、哪里就有黨員、干部的身影;工資調整時,由于名額有限,干部、黨員、總是主動帶頭放棄,把有限的名額讓給最困難的職工,一句話,干部、黨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成了人們心中學習的榜樣。筆者親眼所見,所在縣的縣長、書記及其他干部,經常獨自一人背上行李,到工廠、農村和工人、農民一起同吃、同住、同勞動,絲毫沒有任何的官架子,而表現(xiàn)出來的卻是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在生活作風方面,民眾對官員的監(jiān)督,是最為有效的,如發(fā)現(xiàn)哪個官員,生活作風方面有不良的表現(xiàn),只要一封實名制的檢舉信或闡明愿意承擔責任的大字報,有問題的官員馬上就會受到停職審查。在社會秩序方面,一個20多萬人口的縣,只有10多位公安民警,辦事認真負責,工作效率特別的高。人們撿到財物都一律交給警察,對他們特別的信任。街道、商場里碰到壞人或小偷,人們馬上主動上前協(xié)助當事人捉拿,然后一起扭送到公安機關交由警察處理。在福利方面,住房是免費的,教育是免費的,醫(yī)療是免費的。農村幾乎每個生產大隊都有“赤腳醫(yī)生”,鄉(xiāng)上有公社衛(wèi)生院。危重病人送到城里醫(yī)院后,如果家庭經濟困難,只需要回公社打個證明交給醫(yī)院,醫(yī)院就免收醫(yī)療費,基本沒有發(fā)生過醫(yī)院拒絕看病的現(xiàn)象。以上所說的這些現(xiàn)象,筆者相信,凡是生活在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七十年代的人,一定是記憶猶新的。
記得幾年前,筆者曾看到過這樣一篇文章。介紹政府一位高官當年在大學讀書時,因為患了傳染病,但學校的同學、老師、領導,并沒有歧視他,中止他的學業(yè),反而關懷鼓勵他要勇敢面對疾病。試想,要是當年沒有國家的醫(yī)療免費政策,像如今這樣的高昂的醫(yī)療費時代,那幾年下來,恐怕這位剛進大學不久的學子,或半途中止求學之路;或為治病,讓父母傾家蕩產。如果再調換一下時空的話,可能這位高官就沒有機會,風風光光地站在人民大會堂的講臺上。
什么是民主,什么是法治?我想只有真正體驗過那段生活的人才有資格去評頭論足。否則,就沒有任何的發(fā)言權!
綜上所述,一個國家、一個社會,“民主”、“法治”的好壞與否不是靠幾個文人、官員,寫上幾篇文章;說上幾句“冠冕堂皇”的官話粉飾一通,再貼上“民主”、“法治”的標簽就功德圓滿了;更不是靠少數(shù)別有用心的人搖唇鼓舌、就能欲蓋彌彰得了的。而真正的評判權力在于人民心中,只有人民認可,才具有最終的權威性和評判價值!當初“資改既得利益集團”,之所以貼上“民主”、“法治”的標簽,其真正的用意現(xiàn)已昭然若揭,那就是為了“變臉”的需要。
201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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