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初,魯迅先生開始為《申報》的文藝欄《自由談》上寫稿,這在先生的寫作史上具有重要的意義,正如先生在《偽自由書·前記》談到的,“這些短評,有的由于個人的感觸,有的則出于時事的刺戟,但意思都極平常,說話也往往晦澀,我知道《自由談》并非同人雜志,‘自由’更當然不過是一句反話,我決不想在這上面去馳騁的。”又在《花邊文學·序言》中言及,“我的常常寫些短評,確是從投稿于《申報》的《自由談》上開頭的;集一九三三年之所作,就有了《偽自由書》和《準風月談》兩本。”
先生說,本來是應人所請而開始的,“我的投稿,平均每月八九篇,但到五月初,竟接連的不能發表了,我想,這是因為其時諱言時事而我的文字卻常不免涉及時事的緣故。”(《偽自由書·前記》)這里說的五月初的轉折,實際上自從黎烈文接編《自由談》不久,特別是魯迅等人成為重要撰稿人后不久,對于它的攻擊和“謠琢”就已開始,編輯者承受了巨大的壓力,“這時正值禁談時事,而我的短評卻時有對于時局的憤言;也并非僅在壓迫《自由談》,這時的壓迫,凡非官辦的刊物,所受之度大概是一樣的。但這時候,最適宜的文章是鴛鴦蝴蝶的游泳和飛舞”。壓力之下,編輯于5月25日刊出啟事:“吁請海內文豪,從茲多談風月,少發牢騷,庶作者編者,兩蒙其休。若必論長議短,妄談大事,則塞之字簏既有所不忍,布之報端又有所不能。”(《偽自由書·后記》)——這就是“對子”形式的集子名《偽自由書》和《準風月談》的由來。
“而以前的五月十四日午后一時,還有了丁玲和潘梓年的失蹤的事,……謠言也因此非常多,傳說某某也將同遭暗算的也有,接到警告或恐嚇信的也有。”“然而六月十八日晨八時十五分,是中國民權保障同盟的副會長楊杏佛(銓)遭了暗殺。這總算拼了個‘你死我活’”,接下來則有人“還描出左翼作家的懦怯來”。(同上)
從6月起,先生不再使用何家干這個筆名,而用很多不同的筆名——這個不長的時期,是先生筆名出現最多的時期——繼續為《自由談》寫稿。第二年,也就是1934年,編輯黎烈文“被擠出”了,“我本也可以就此擱筆,但為了賭氣,卻還是改些作法,換些筆名,托人抄寫了去投稿,新任者不能細辨,依然常常登了出來。一面又擴大了范圍”,在其他報刊上“也間或寫幾篇同樣的文字”。到1935年,《自由談》被停刊。被停刊的還有一些先生投稿的報刊,“于是從今年起,我就不大做這樣的短文。”(《花邊文學·序言》)
先生說,“其實,以為‘多談風月’,就是‘莫談國事’的意思,是誤解的。‘漫談國事’倒不要緊,只是要‘漫’,發出去的箭石,不要正中了有些人物的鼻梁,因為這是他的武器,也是他的幌子。”(《準風月談·前記》)
關于“漫談”,早在1927年的下半年,先生就發表過意見。因為經歷過上半年的“恐怖”,先生說他進入到“沉默期”,對于時事的話題,“有時不敢說,有時不愿說,有時不肯說,有時以為無須說”,這篇文字所說,針對的是“發迂論”的《教育漫談》一文。“‘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即是‘知其不可為而為之’,一定要有這種人,世界才不寂寞。這一點,我是佩服的。……不知怎地佩服中總帶一些腹誹,還夾幾分傷慘。”“‘看條陳’和‘辦教育’,事同一例,都應該只照字面解,倘再有以上或更深的希望或要求,不是書呆子,就是不安分。”“倘遇漂亮一點的當局,恐怕連‘看漫談’也可以算作他的一種‘做’——其名曰‘留心教育’——但和‘教育’還是沒有關系的。”(《而已集·反“漫談”》)
以前我以為,排列與組合是中學數學的內容,與人文沒有什么關系的。現在,在這里所做的,說白了,就是排列與組合啊:排列與組合先生的幾段文字,就成了一篇新文字。
若問,這篇文字有什么意思呢?答:放到以前某個時候,還有點意思;現在,則沒什么意思,“過而存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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