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是人民,也就是大多數人的,政府必須代表多數人利益,你精英指定的法律和多數人利益發生沖突的時候,必須按照多數人的意愿,多數人利益高于法律,可以推翻法律。如果說法最大,政府必須按照精英指定的法律,那法律和多數人利益沖突的時候,政府按照條文等于代表少數精英利益,這就是反多數人的,是反民主的。政府說沒有人民授權不能做,那法律和多數人利益發生沖突的時候,必須按照多數人利益,如果按照制定法律的那些精英和幕后老板利益辦事就是反人民的,所以說沒人民授權不可為,就等于限定了政府必須為多數人做事,這是最正確的;如果說“法律不授權就不能做”,那就等于說當法律和多數人利益沖突的時候,政府必須按照制定法律的少數精英和幕后老板的利益,這就等于讓政府可以為少數人服務。說必須法律授權,那就等于暗中可以為少數大老板服務。政府既然是代表公共利益的,那沒有人民授權就做,那就是反人民的。
有人說我這是法治:你那不是人治?你那所謂的法治是精英指定的條文,法官也是人,你所謂的法治不過是由少數法官和法律黨來判定對錯,同樣一條法律,精英和百姓理解不同,為什么按照少數法官判的就是法律,按照民意判就不是法律?你少數人制定的條文就是法律,民意就不是法律?都是人,按照精英的意思判決就是法治,按照民意判決就是人治?所謂“民意是人治”這句忽悠的本質是,他們認為少數精英的意思是法律,多數人的意思不是法律。法律高于一切都是胡扯,美國推翻英國的統治是“合法”的?法國大革命難道也是“合法”的?
當然,照法大于天的邏輯下去,最終可以推出的是“中國20世紀革命不合法”,這恐怕才是精英法律黨殫精竭慮、夜以繼日宣揚的定論。
在權貴資本當道的社會中,除了立法為精英所操縱,司法也為精英所操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關鍵是你要有錢到法律面前來。大老板有錢能請很多好律師,多數普通人呢?這等于大老板和他們雇傭的精英控制司法。如果必須法律授權,不用人民授權,那就等于說政府必須按照大老板的意思辦,人民和少數大資本家沖突的時候,政府站在少數人立場上。話說回來,雖然現在很多法律被精英們修改得面目全非,但憲法中還保留了基本的社會主義道統,這種道統為所有轉型接軌三十年中非法先富起來的人具有極大的威脅性。這些權貴集團在私有化的時候侵吞了很多國營企業,這些企業在憲法下是不合法的,必須推翻黨章和憲法,才能永葆這些財富據為己有。
而某人所講的“法律不授權就不能做”,所指恐怕是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等資產階級復辟制定的法律,而唯獨不涉及憲法,不涉及憲法里的社會主義道統和四項基本原則。
如果法律高于一切,那么共產黨當年就不能為窮人利益、推翻反動的國民黨法律?為啥你代表少數人利益的法律高于一切?誰代表多數人,誰就高,憑什么你的規則最高?
有人說,那黨如果不代表多數人,違法為少數人利益咋辦,難道不用法律了?當然要法律,但是法律必須代表多數人利益,法律不是神圣的,法律不能高于人民,當法律不符合多數人利益的時候,就可以推翻。黨如果不代表人民利益,我們可以通過民主來讓他代表多數人利益。任何國家憲法和法律不管怎么說,表面都會說代表人民,那么法律高于一切的說法本身是違反任何國家憲法的。
有人問,你就不要法律了?法律必須反應多數人的意志。精英制定的條文普通人不懂,必須有錢人雇傭好律師,普通人沒錢,這就等于為少數老板和其它精英服務的,他們的意志判決。如果法律多數人意志,那就應該廢除成文法,按照階級比例選擇比美國多很多的陪審團,絕大多數陪審團成員同意就可以定罪或者判為無罪。所以人民陪審團才能真正代表多數人。
總之,人民利益,也就是大多數人利益大于一切,政府無人民授權不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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