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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人:王慶華,男,漢族,56歲,原籍宜陽縣人,現住洛陽市西工區,身份證號:410327195812290134。原系河南省復林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藺其磊,北京市瑞凱律師事務所律師.
請求事項:1,請求依法對我2010年4月28日報案被搶劫的刑事案件進行立案處理;
2,請求追究對我近四年的報案不予處理的警察的法律責任;
3,請求追究搶劫犯周現偉\李海軍、明書強的法律責任,并追回我被搶的奧迪轎車一輛(車戶口是河南社會經緯調研通訊社、牌號豫CR3339),以及我車內的75000元現金、1萬元丹尼斯購物卡、5000元加油卡、4張銀行卡(內存30多萬元,價值12000元的手提電腦、5000元的GPS衛星定位監測儀(監測礦山邊界用的儀器)、行車證、駕駛證、手包和背包,還有票據、宜陽縣人民政府向河南省國土資源廳上報的文件資料等物品合計70余萬元。
事實和理由:
2010年4月27日,我和宜陽縣國土資源局的領導到鄭州辦事,當天我們入住龍門大酒店1407、1410、1411三個房間。當晚8點多,自稱是汝州市公安局的警察周現偉帶著李海軍、明書強等三人闖進我住的1407房間,先是用手槍頂著我腰部,在限制我的自由后,即強行對我搜身,并搜出了三個房卡。他們在三個房間四處亂翻,并砸壞了燈具,不讓我開燈。他們把我洗劫一空后,又用槍逼我寫一張欠他們500萬元現金的欠條,見我不答應,也不寫,兇殘的周現偉就抓著我的衣領把我往墻上撞,并用手槍頂住我的頭說:“你想和我們警察斗沒你好果子吃!今天不聽話就整死你……”他們反復折騰我兩個多小時,我被打得口吐白沫暈倒在地。他們弄清我原本就有高血壓和心臟病,這才停止毆打和侮辱我。
見我死活不愿意按他們的威協寫欠條,周現偉就指示李海軍將我的汽車鑰匙搜出來后直接交給周現偉。周現偉繼續用槍頂著我的腦袋,威脅說:“你今天如果不給我寫欠條,我就把你車開到汝州去,一到汝州你就更沒有自由了。現在,你再準備500萬元可以了事,如果你敢報警的話,我叫道上的人(黑社會)把你滅了!”
就這樣,這伙假冒警察的黑惡團伙,公然搶走了我的奧迪車(車戶口是河南社會經緯調研通訊社、牌號豫CR3339),連同我車內有75000元現金、1萬元丹尼斯購物卡、5000元加油卡、4張銀行卡(內存30多萬元,以及價值12000元的手提電腦、5000元的GPS衛星定位監測儀(監測礦山邊界用的儀器)、行車證、駕駛證、手包和背包,還有票據、宜陽縣人民政府向河南省國土資源廳上報的文件資料等物品全部洗劫一空,共搶走我的財物70余萬元。
2010年 4月28日上午,在醫院接受簡單治療的我急忙趕到鄭州金水分局刑警隊報案。一位值班警官詢問了相關情況后,讓我寫個詳細材料到八中隊去報案。又說:你過了五一節再來我們這里也行.5月4日上午,我和同事張保民又一次趕到鄭州市金水分局刑警大隊正式報案,張毅凡大隊長看過材料,詢問了一些細節后,就轉交給裴警官辦。裴警官開始按照程序和汝州市公安局的人打電話聯系搶劫財物的事情,但到了2010年5月15日,我們又找到裴警官時他卻說:“汝州公安局的程隊長早與我溝通過了,他說你們這是經濟糾紛,讓我們鄭州公安機關就不要管,還讓你趕緊去汝州公安局找他領回東西……”警察態度的轉變使我不得不多次投訴但無果,2010年5月28日上午,裴警官電話威協我說:告訴你告到哪都沒有用,廳長、局長、這些人不懂辦案,也不會去給你辦案,什么法不法的,掐死你像掐死個螞蟻。他們還是得批到我這里來辦理。領導們只會聽我的匯報,不會聽你的,你也見不著他們。
實際上,周現偉、明書強他們本身就以開公司為名,非法持有槍支、非法倒賣儲存數十噸爆炸物品(炸藥、雷管、導火索)、搶劫他人巨額財產,他們有保護傘, 是典型的黑惡勢力!他們明知惡行已經暴露,就以到汝州公安局溫泉中隊程建國隊長那里報假案為由,實質上是想得到對方的庇護,企圖掩蓋他們搶劫我巨額財物的惡行,并阻止我在鄭州的控告。
這伙有恃無恐的犯罪團伙又通過非法手段在案發地200公里之外的汝州市公安局以所謂“偽造公文罪”立案,又將我非法刑拘,并非法關押三個多月,期間汝州的警察對我進行酷刑折磨,多次詢問的卻是讓我同意周現偉、明書強在我的宜陽縣二道河礦入股的事,最后確實沒有任何犯罪事實才以取保候審之名放我出來。
如今,我的案情在鄭州市各級政法公安機關報案申訴近四年了,至今無人理睬,那些持槍公然搶劫的黑惡分子仍然逍遙法外,2013年7月10日下午3點45分汝州市公安局自稱是刑警隊長的人給我打電話還威脅我說礦山的事,電話是13721887268,特別是,劫匪搶劫我的奧迪汽車被抓我的公安民警長期占用,至今沒有結果。
據我所知,搶劫我的黑惡勢力明書強、周現偉花錢買通了河南省直政法機關一位副處級干部,對方以其特殊手段,用關系網絡遮蓋了他們的犯罪事實,近四年時間過去了,我的那宗性質惡劣的持槍搶劫案及我被汝州警察非法關押的案情一直無人理睬,令那些作惡的黑惡分子及他們的保護傘至今逍遙法外。
我的案件也不算太復雜為啥這么難?我所反映句句屬實,我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有錄音或證人作證,如果有不實之言,我愿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請河南省公安廳、鄭州市公安局領導重視我的反應,能對我的案子依法立案,并盡快將周現偉等黑惡分子繩之以法,追回我被搶劫的財產,依法實現我的訴求,維護我的合法權益和法律的尊嚴!
此致
反映人:王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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