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在與東莞黃流及掃黃有關的博文里看到的一個觀點。
我的第一感覺就是震驚!是哪個混蛋敢拿這個話題來開刷、辱罵習主席;
接著是憤怒,大V們發瘋了!難道全中國人民也麻木了?網絡監管部門也麻木了?那批御用文人干嘛去了?
然后感覺碰到了一個詭辯高手,明知鬼話連篇卻無力反駁;
最后似曾相識,1959年,劉少奇對時傳祥說:“你掏大糞是人民勤務員,我當主席也是人民勤務員,只是革命工作的分工不同”。
下面談談我的想法,可能不成熟,有些牽強附會,希望拋磚引玉,回擊大V、精英、公知們的瘋狂攻擊:
a)如果把大V的觀點稍加改造,“當主席和做小姐是一樣的,都是為人民服務”,怎么樣?眾所周知精英公知們對毛澤東及毛澤東思想是天然排斥的,不可能有為人民服務的情懷,那么該貼就成為了“當主席和做小姐是一樣的”,這就是大V精英公知們的潛臺詞,聯系精英公知們攻擊“歷任唱英雄贊歌的都是軍妓”,那么精英公知們的內心獨白已經昭然若揭了。這是多大的仇恨呀?已經處心積慮的開始罵人了,而且還是用非常下作的語言、非常下作的手段來罵人。
b)大V們的鬼魅伎倆,大V精英公知們有個共同的特點,一家之言、先入為主,譬如精英們認為抗美援朝是錯誤的,然后他們就大言不慚的以此為論據,去偷換命題,論證、演繹,最后啼笑皆非、荒誕不經、胡言亂語、錯誤百出。大V的“小姐是為人民服務”的論據能站得住腳嗎?顯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里的非法的,是受到法律等手段打擊的,那么大V做小姐也是為人民服務就是偽命題,因此大V“當主席和做小姐是一樣,都是為人民服務”是多么荒謬、它是一種詭辯術,是用鬼魅伎倆來抹黑、攻擊習主席的打黑掃黃決心和決策。
c)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里有明確的條文:國歌、國徽、國旗、......的尊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那么同樣主席、總理、.......的尊嚴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你可以對習近平的言行等提出善意的批評和建議,這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但沒有資格去侮辱主席、......等(譬如我會對溫家寶的“救美國就是救中國”提出不同觀點,但是我從來不敢罵總理,因為那是在辱罵國家)。當你在侮辱主席的時候,實際你是在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試想如果主席出國訪問,外國必須用最高的國家禮儀來接待,而一個小姐去那,誰來理你?主席、總理......這些職位就是國家的象征,體現了國家的尊嚴,中國在國際中的地位。國家尊嚴神圣不可侵犯,無論是誰都決不允許!這些都是憲政的最基本常識,可現在卻被大V們視為兒戲,而另一邊又人模狗樣在忽悠憲政,這是憲政的最大恥辱,憲政所托非人啊,憑著大V們如此惡心的表演,大V式的憲政一定會是窮途末路、越走越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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