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新聞觀認為,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
春晚后,某些人狂咬馮小剛,這也不算新聞,馮小剛反擊他們了,這才算是新聞。
馮小剛馬年的最大貢獻,不僅僅是提供了一臺相對于前些年以來有進步的春晚,更表現在讓某些人像發瘋一樣狂跳,同時,一針見血地指出他們“文化納粹”的實質。
不錯,在文革期間,的確存在文化專制主義,只許看八個樣板戲,而這八個樣板戲的前身(林海雪原、蘆蕩火種、自有后來人、奇襲、紅色娘子軍、白毛女等)或者被說成是“毒草”,演職員往往被安上各種罪名加以批判斗爭,但是,錯誤的是這種做法,與這些作品沒有多大關系。就算這些作品打上了文革的某些烙印,現代人看的時候更多的是一種對特定歷史時期的作品的回顧,應該相信民眾自有自己的辨別能力。
但是就是因為馮小剛在春晚中安排了三個“紅色經典”的節目,某些常常標榜自己崇尚自由的人竟然歇斯底里大發作,狂咬馮小剛。真的,這些人咬人已經不是什么新聞,這些年來。只要不是他們的自己人,或者即使是他們的自己人,但是被認為是叛徒的,誰沒有被他們咬過?比如韓寒、陳有西等。但是馮小剛反擊他們就是“新聞”了。
文化納粹――四個字就非常準確地高度概括了某些人的本質特征。
這些年來,一些流氓文學,垃圾文學充斥我們的銀幕、熒屏,他們熟視無睹;對游蕩于大街小巷的“黃色娘子軍”他們欣然接受,甚至主張賣淫嫖娼合法化;某些媒體整天翻開所謂明星的內褲找新聞,無聊的東西滿天飛。他們也覺得非常正常。雖然很多人對此嗤之以鼻,避之如瘟疫,但是既然有蒼蠅喜歡臭的東西,咱們自己不看就是了,犯不著從蒼蠅嘴里把糞便搶出來,他們愛咋咋的。政府沒有強力干預他們,其它不喜歡這些的民眾也沒有像他們那樣去粗暴干涉別人喜歡什么。而馮小剛僅僅是讓上三個節目而已,而且喜歡的觀眾大有人在,就讓某些人死了爹媽一樣,至于嗎?你可以自己不看,甚至可以因此上吊、服毒,但是有人喜歡這些節目,而且與政治無關,你管得著嗎?請某些人到你們奉若神明的美國去看看,會由于自己不喜歡而用各種惡毒的語言去攻擊其他人的愛好嗎?或者對滿足各種人愛好的導演惡毒詛咒嗎?
文革中只能看八個樣板戲是文化專制主義,現在某些人野蠻干涉別人看什么節目同樣是文化專制主義。
在某些人奉若神明的美國,有位名叫霍姆斯的大法官說:“只要你的議論或者意見沒有構成‘緊迫而現實的危險’,那就在言論的范疇里,你就可以自由表達。而一旦要付諸行動,你就必須遵守現有法律。”
中國的法律沒有禁止在節目中出現曾經被當成“樣板戲”的節目,因此“法不禁止即自由”。即使某些與權貴相互勾結的公知精英認為表演《紅色娘子軍》會鼓動打土豪,危及他們這些年來掠奪的財產,但也是未有發生的事情,也沒有構成“緊迫而現實的危險”。而他們卻對三個節目作出了如此過度的反應,說得不好聽就是歇斯底里大發作,不由得讓人們審視他們的言行。
這些人,平時“民主”的“山歌”唱得委婉動聽;“普世價值”的口號喊得響徹云霄;“憲政”的理論說得頭頭是道。但是三個節目就能夠讓他們如此瘋狂。假如中國真的按照他們的設計“憲政”了,誰能保證他們不是埃及的“塞西”和泰國的“素帖”之類的人物,假如選舉的結果符合他們要求,那么就是“正義”的;如果不符合他們的要求,就拋開曾經作為幌子的“民主”,也不再按照“一人一票”的民主程序了,而是或者在西方的默許下直接發動軍事政變,或者像素帖那樣踐踏其它泰國人的民主權利。
在這里,這些“文化納粹”仍然是在為人們充當反面教員。讓人們看清楚他們掛著“羊頭”賣的是什么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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