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龔選舞,1946年畢業于中央政校(國立政治大學前身)法政系,后在《中央日報》任職三十余年
布眼線搶看處決現場
本來,漢奸案依法雖然只消二審即行定讞,但中間經過好些機關,理當不難打聽。可中國的司法機關傳統上又習于保密,一個記者如果不曾在暗中進行的過程,好好布上一兩個棋子,就不免漏掉新聞。
我自贛返京后,汪偽組織部長及浙江省長梅思平伏法未久,下一個被判死刑而未執行的是偽宣傳部長及安徽省長林柏生。這兩人權位相伴,罪行相當,以判決及行刑日期推算,梅是5月9日刑死,9月14日受刑,而林既在5月31日判刑,執行日期大約也該在10月上旬。
盡管我在短短時間里,也曾分別在法部、高院布置了線索,但經過考慮,仍認為行刑場所的老虎橋監獄最為重要。幸運的是,當我專程訪問老虎橋監獄孔典獄長之際,無意間也結識了一旁的孔大少爺,而且在參觀獄中設備的行程之中,更與這位孔門“祥”字輩的大少談得非常投機。說來,這位孔祥什么的(恕我忘了最后一字)人也真是有趣,他在獄中迄今未補上一官半職,僅以老父典獄之故,竟以戎裝佩槍,出入牢門,逍遙無禁。
一開始,我看破了他愛虛榮、好交游的根性,此后不是邀他小飲,便是請他觀劇,一個勁地討他歡心,這類費用無法報支,但為了不漏重大新聞,只好忍痛自掏腰包了。所幸這位大少很是通氣,在酒酣耳熱之余,他乃悄悄告訴我:“老弟,老虎橋的事包在小兄弟身上,今后,只要接到我的電話,說是邀你一談,你,就得立即動身了。”
從小怕看官府殺人
說來也真是好笑,從小,我和大哥選棣、三弟選仕,被人稱作“四五六,一道快”的兄弟行,經常周游市上,愛看稀奇,特別是官府殺人一類的要緊事,更是不肯放過。
記得那時,兼掌司法的縣太爺輩殺人,講究的是刑事報復主義,旨在以眾示威,警示以懼。因此大堂上的勾名擲筆,褫衣上綁,以至于此后軍樂隊的厲聲開道,行刑隊的擺隊游街,無不在營造懾人心弦的恐怖氣氛,這樣,群眾自然大感緊張刺激。
同時,受刑人在長路迢迢游行的種種表現,一樣能震懾人心。事實上,不論他是在喝下那碗送死黃湯,之后的逞強狂叫,或是嚇得手麻足軟,被人架押而行,讓人看來,都會再生一層恐懼。
回憶中,堂上宣判,游行示眾的場面,我們看得好多好多,但臨到刑場,卻都卻步不前。一次,縣太爺把一個謀殺親夫的“淫婦”判了凌遲大刑,定期在衙門口執行。那天,全城人山人海,我們兄弟雖亦前往一睹此稀世奇觀,但是仍遠遠躲在人堆之后,驚心動魄聆聽前排人眾的一刀一吼!
僅看了這些刑前慘狀,漸漸地,我也就因行刑地殘酷,而滋生了對死刑的反對心理。因此,及長學完法律,悄悄打了退堂鼓,改行轉業。誰知一踏入報社,仍逃不脫跑法律路線,而且為了怕漏新聞丟人,還千方百計布置線索,就怕不能親見這一直怕看得殺人場面。
就在我心理忐忑不安之際,10月8日中午,正當我在隔壁餐廳舉起箸子時,孔大少要我趕往一晤的電話打了過來。這下,我顧不了吃飯,便拉了攝影記者胡胖哥,乘車直奔老虎橋而去。
死前手抄汪精衛詩
一到獄門,孔大少早已等在那里。不久幾位采訪同業也相繼趕來,大伙兒被邀進典獄長辦公室,那位肥頭大耳、相貌堂堂地的獄長還堆著笑臉,戲謂我們這些記者鼻子真靈??椎洫z長先招呼我們坐下,然后與幾位攝影記者約法三章,請他們搶鏡頭也要顧及安全,不要在刑場奔跑,尤不與受刑人擠得太近。
約是下午二時半左右,高檢處檢察官陳繩祖隨帶行刑命令,隨同書記官及一班法警趕到監獄,先在行刑場之旁布置好臨時法庭,然后叫兩名看守去提林柏生到現場。林柏生雖已淪為死囚,但身為汪精衛的親信,官做大了,居然還留下那么一點官威,常當面對看守的啰嗦加以申斥。這天他死期將臨,看守門生怕他一旦知曉真情,急切中可能發生意外,因此一打開牢門,便偏說是他兒子來探監,要他出門相會。林聞言很是高興,先穿一套中式綢緞杉長褲,再著灰襪黑鞋,最后更戴上那神氣的墨框眼鏡,手拿著一本西文書籍,和寫給兒子的兩紙條幅,喜滋滋隨著看守出門。
正當他剛走近“忠”監大門,迎面卻閃起陣陣晶亮鎂光。誰都明白在這種場合遇上一群攝影記者準沒好事,林是聰明人,出身文化新聞界,在強烈鎂光中略略怔了一下,便明白大事不好。自此,雖說一路上步履如常,但原來白凈的臉上,卻也不免天上一層淡淡的灰白。
到庭后,高坐臺上的陳檢察官告以奉命前來執行,問他可有什么話說。林略一沉吟,向檢察官提出兩個抗議:“請庭上放心,我今天不想多說什么,既然這是為了國家的事,對個人的生死,我也不必再抱什么樣的遺憾。不過,對一個臨死的人,你們還騙說是我兒子來訪,實在是有點殘酷。再說我事先不曾接到確定判決,蘧付執行,似乎法律手續上也有些欠缺。”話一說完,他要求寫幾個字,經準許后,即趨公案之前,相當安詳地在從牢內西文書空白的扉頁上,寫下一段文字:余妻徐瑩及諸兒留念:春來春去有定時,花開花落無盡期,人生代謝亦如此,殺身成仁何所辭。柏生,十月八日下午二時五十分。
接著他又在西文書封面里頁寫上了“革命救國、科學救國”八個大字。
當日,我和在場同業都抄錄此詩,并予刊露。最初,大家以為是他即席賦出的絕命詩,繼而一查,方知他是摘自汪精衛《雙照樓集.飛花》一詩中的結尾一首。
寫到此地,我不由得要插上一段閑話,有些中國人喜歡拉幫結派,慣于把幫派利益置于國家利益之上,并把幫派首腦尊為主子“圣上”。就以國民黨的汪精衛為例,其門下的二號人物陳公博,在汪叛國之先,也對其曉以大義,勸汪懸崖勒馬。但汪決然遠走河內,陳卻不過二十年主從厚交,仍追隨汪去做十惡不赦壞事。最后陳系獄待死,仍在絕命長詩中寫下了“恃此肝膽烈,愿為朋友死......友誼泰山垂,性命鴻毛比......”一類詞句。至于其他原非汪所直系人物,如周佛海、梅思平輩,也多在臨死之前,還在一口汪先生如何,一口汪先生怎樣絮絮不休。
這天,林柏生的表現,也沒有脫出此種窠臼——這種因私害公的派系愚忠,不知何時才能根絕!
殘酷場面親筆直書
回過頭來,再繼續敘述林某就刑經過。記得林某在書寫遺書時依然還相當鎮定,手腳也不見顫抖,書畢,他抬頭再向監刑官進言:“人死了,一了百了。聽說上次思平先生受刑之后,你們還叫仵作(指驗尸者)任意撕毀衣服檢驗,辱其遺體,這不免有點過分,希望這次不要故伎重演。”話一說完,他便自己取下眼鏡,交給了監刑官,然后徐步走向刑場,走不上兩步,便回頭問上一句:“今天是哪位兄弟執行?下手時,請爽快一些。”說完,便繼續她不走向墻角。
本來,我們看見跟在林某后面的,是高院法警時那名神氣活現的警長??墒?,說時遲那時快,剎那間,警長后邊閃出一名壯漢,只見他舉起手槍便向林的后腦開了一槍,林先是應聲倒地,然后一躍翻身,仰臥草地。此時,他前額遂意血流如注,但胸部依然急促起伏,不曾斷氣。警長見狀,再命助手補上一槍,林方才死去。
事后,那名警長上前向記者們打招呼,說實地行刑助手是個不曾補上名額的伙計,敬請大家發新聞時,還是指出是他自己手下。這是早年獄吏捕快留下的陋習,可見人人都想留名。
(據《龔選舞回憶錄—一九四九國府垮臺前夕》龔選舞、文)
林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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