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話薄案
劉按:薄案為公共事件,自然是可受公評之事。作為一個律師,也作為一個學者,鄙人從專業和常識的角度對該案說上幾句閑話。既無造謠生事之居心,也無危害社會之能力。忙于搜捕網絡謠言傳播者的警察探員們,您忙您的,我這兒您就不用來了,也沒茶水可招待您。鄙人不是薄的支持者,也不是其反對者。就事論事而已。
1. 就criminal conviction (犯罪指控之判定)而言,證據論證力之標準 (定罪之標準) 是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不讓人產生合理之懷疑)。覌薄案之審判,公訴方真是浪費公幣,對不起納稅人為其支付的工資。公訴人完全沒有提供達到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標準的證據。當然,天國不須遵循資本主義的法律標準,天國有天國自己的標準。天國的公幣天國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2. 薄、谷為夫妻。按法律的基本精神,在 criminal case (犯罪案例)中,薄有權利拒絕谷就薄、谷之間的對話和通信 (communication)作證 (testimony)。此即所謂 spousal privilege (夫妻關系必要之保護)。如果法庭允許薄行使該拒絕權,則谷的所有證詞均不可為法庭釆用。在薄案中,沒有谷之證詞,公訴人之陳述立刻變得象不入流的偵探小說。怎么給薄定罪?話又說回來,這里是天國。天國有天國的規矩,沒開化的資本主義的法律體系,天國怎能采納?
3. 王立軍駕車送谷去殺人,事后又與谷合謀隱瞞殺人之實。王應為谷殺人之共犯嫌疑人。王居然沒有被以殺人共犯審判。這是為什么呢?鄙人看不懂,想不通??磥肀扇藨凰突胤▽W院重新讀過?;蛘邍獾姆▽W院水平太差,培養的學生不能看懂天國的司法實踐,也未可知。
4. 對公訴方最有殺傷力的的證據是王、谷之戀情(或王對谷之暗戀)。這么重要的事實,公訴方為什么不知道?王跪在谷面前自扇八個耳光,白扇了?公訴方真對不起王的手和臉。嘴巴不能白抽,對不對?暗戀和抽嘴巴,給理解王的證詞以及王叛逃前后之行為提供了一套全新的法律注釋,甚至對谷、王共謀殺人之可能性也提供理解角度。公訴人居然忽視了這樣重要的事實,是故意的嗎?單憑公訴方這一致命錯誤,法庭應當庭駁回、dismiss 公訴方對薄的指控。因為這種致命的錯誤讓整個讓據鏈的可信度蕩然無存。
5. 作為被告的薄在法庭表現大體不錯。冷靜卻不失敏捷之才思,不怒而生讓人敬畏之威嚴。沒有氣急敗壞如江青,更無封嘴自閉如張春橋。以鄙人之見,薄言談舉止甚為得體。更讓人吃驚者,薄不是律師,但深具律師之直感,發言、質詢、陳述與訓練有素之律師多有契合,輔以政客之素營,該場審判實在只是薄之表現舞臺。公訴人則顯得愚蠢不堪,平庸而無法律素養,照本宣科,比木偶好不了多少。
6. 作為一個失勢、失事前高官,薄的表現也令人佩服。部屬不但反叛,而且對自己的妻子有非分之心;妻子不但是殺人犯,居然作證陷丈夫于危險;政治前程讓部屬和妻子毀于一旦;各種勢力見獵心喜,弱肉竟遭強食;數百日的身心折磨;如此等等,居然沒有消磨其斗志和尊嚴,非常人所能做到也。
7. 王立軍,圣人所謂小人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最為難養。對下施淫威,對上裝奴才。嘩眾以取寵,搖尾而乞憐。不知忠誠信義為何物。試想,對栽培提拔自己的長官之妻能動淫心的人,對自己的祖國為什么不能背叛?薄應自責用人之不察也。
8. 薄妻是個精神、神經都很奇特的人。以律師之身,竟起殺人之念,匪夷所思。 行為舉止全不檢點。為公訴方作不利于自己丈夫的證言時,侃侃而談,有一個瞬間高興得象中了樂透彩,笑得狗竇大開。此人心智均不與常人同。薄知人不明,竟然讓此人對自己的同僚和部屬上下其手,好端端一個前程斷送了。薄無論如何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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