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侖巖:一名中國共產黨的老黨員、老軍人、老理論工作者,抱著憂黨憂國、對社會主義事業高度負責的拳拳之心,提出了“一個主題、十大問題”的思考。“一個主題”,是“從中國最廣大人民利益出發推進改革和發展”;“十大問題”,列為指導思想根基、事業前進方向、所有制和國企改革、收入分配縮差、自主對外開放、發展方式轉變、民主政治建設、精神文化建設、對外交往斗爭、反腐治吏整黨等十個方面重大問題,分別闡述。成稿后共五萬余字,以建議書呈交有關領導,并以“昆侖巖”筆名,在個人博客以及環球、天涯、新浪等網站相繼發表,受到網友讀者的廣泛支持和好評?,F分期在本站發表該系列文章,來自作者博客,文章均完成于十八大之前。)
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
共產黨是靠民主起家的,不能丟掉自己的優勢。民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根本的政治保證,專制是封建買辦官僚資本主義復辟的必然保護。權力必須在陽光下行使,按照人民民主的原則和規則運行,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權力得不到保障,亡黨亡國是必然的。
發表昆侖巖《事關中國前途命運的“十大問題”之七:民主政治建設》。
以加強和保證人民民主為核心 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國家政治體制
——事關中國前途命運的“十大問題”之七
昆侖巖
從最廣大人民利益出發,必須努力擴大、保護和完善人民民主,以加強和保證人民民主為核心,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國家政治體制,尊重民意,暢通言路,健全民主集中制,加強和完善法制,有效保護人民正當權利和維護民主秩序,而決不能限制、扼殺和削弱人民應有的民主權利。
民主不是萬能的,但沒有民主是萬萬不能的。民主不是西方國家的專利。共產黨是靠民主起家的,不能丟掉自己的優勢,甚至亡于喪失民主。1945年7月,毛澤東在回答黃炎培關于中共能否跳出 “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歷史周期率的問話時說:“我們已經找到了新路,能跳出這周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新中國成立后,我們確實看到了一個時期“社會主義國家人民地位高”的可喜面貌。然而,后來隨著“文革”這種“大民主”被徹底否定,“民主”也被認為是靠不住的,似乎毛澤東所講的“新路”不成功,根本之路要靠發展生產力,貧窮不是社會主義?,F在看來,窮當然是不行的,但富起來如果沒有民主則更可怕更危險。發展生產力是社會主義經濟的必由之路,而民主是社會主義政治的必由之路,兩者缺一不可,絕不能偏廢。民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根本的政治保證,專制是封建買辦官僚資本主義復辟的必然保護。社會主義民主不是少數人統治人民的假民主,而是最廣大人民當家作主的真民主。權力來自人民,來自人民的權力必須在陽光下行使,按照民主原則和規則運行,受社會公眾的監督。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權力得不到保障,亡黨亡國是必然的。健全的民主必須有健全的法制來保證,沒有秩序的民主會毀掉一個國家或社會。但法制是否公正健康,也要靠民主制度來監督。所以,民主與法制互為依存,必須同步向前推進。
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不是孤立的,而是集成人類社會先進政治文明成果、立足具體時代和本國實際、反映最廣大人民意愿而歷史形成和不斷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在毛澤東時代打下了很好的基礎,現在完善得不夠,某些方面還有所退步。我們應當根據中國國情,吸收借鑒世界各國建設現代民主政治的經驗教訓,傳承和發展我們黨建設人民民主政治的歷史經驗和制度成果,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體系。有些人總是企圖簡單照搬西方資本主義民主那一套,其實那條路是走不通的,人民群眾不會答應。社會主義民主只能根據人民的意愿,從本國實際出發,靠自己來建設,而且只要真想搞好,就一定能夠搞得比人家更好,因為人民群眾是民主的真正主體,只要相信群眾、依靠群眾,辦法總比困難多。過去共產黨就曾經搞得比國民黨好,得到了人民群眾的充分認可和廣泛擁護,怎么現在就不行呢? 始終緊緊地和中國最廣大人民站在一起,中國共產黨才會有推進民主建設的領導資格和無比力量。
完善黨內民主,是完善人民民主的前提和關鍵。但要防止走錯路。有人認為,馬恩是主張“三權分立”的,不是黨委說了算,而斯大林之后包括毛澤東以來把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集于一身,大權獨攬,毫無民主可言,所以造成“文革”這樣的嚴重后果;并由此提出,黨內民主要效仿西方囯家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三權分立”,在黨內也實行“三權分立”:黨代表大會行使決策權;黨委行使執行權;紀律檢查委員會行使監督權。黨的領導機構通過“三權分立”,互相制衡,防止黨的領袖或黨委書記個人獨斷。這種主張貌似有理,其實非常荒謬。首先必須澄清,雖然馬克思曾經肯定過資本主義議會制民主,包括其中內含的權力制約因素,并有意將其發展和運用于社會主義社會,但他所肯定的議會制民主與“三權分立”是兩個概念。因為馬克思是堅決認定人民主權的,特別是對人民立法權的高度肯定,而不是三權平等相互制衡,尤其不允許行政權對立法權實行強力制衡。如果將馬克思的話生吞活剝,企圖由此證明社會主義應實行西方“三權分立”制度,不是淺薄無知,就是有意混淆概念,為行“變天”之圖。其次,社會主義社會必然要求權力制衡隸屬于人民主權之下,正如在我國人大是最高權力機構,不僅掌握立法權,而且要管住行政權和司法權,如果行政機構和司法機構反過來制約人大,那就本末倒置,背離人民民主本質。同理,黨內也不能簡單分權制衡,黨的代表大會是黨的最高組織領導形式,這是黨員主權的體現,黨委和紀委都由黨的代表大會產生并向其負責,絕不能搞成“三駕馬車”平起平做、互相制衡的關系。如果想用這種辦法擺平黨內派別矛盾,勢必破壞黨的集中統一,讓黨喪失凝聚力戰斗力,世界上任何政黨也不能這樣做。第三,我們黨的各級組織,在領導制度上,從來都不允許領袖或書記個人說了算,而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集體領導制度,個人獨斷專行是違背黨的組織領導原則的。當然,不排除在“文革”時期,由于毛澤東的崇高威望產生了黨內一些同志對他“迷信”的狀況,但在組織程序上,中共中央指導開展文化大革命的通知是在1966年5月16日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多數贊同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是在1966年8月8日八屆十一中全全上通過的,這都從客觀上反映了當時我們黨的認識水平。什么時候也不能認為民主制度下就一定不會犯錯誤,更不能認為只要犯錯誤就一定是民主制度有問題。從實際情況看,完善黨內民主,一項基本任務就是要堅持和完善黨的各級組織的集體領導,切實加強黨內民主集中制,從根本上糾正和杜絕所謂書記是“一把手”的提法和實際工作中的“個人說了算”。黨的各級主要領導人不同于行政官員,他只是黨組織集體領導的召集人和指導者,在集體領導民主決策中只享有平等的一票,平時按照集體領導確定的方針原則和工作分工履行自己的職責,并向黨組織集體負責。任何個人超越組織之上、以個人權威代替集體領導的行為,都是違背黨的組織領導原則,違背黨內民主制度要求的。
建立健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體系,必須著眼解決突出問題,重點抓好重大制度機制的調整改革和建設完善。一是完善兩會職能的科學定位和實際作用發揮;二是真正實現官員民選;三是構建暢通民意、維護民主、按民主程序辦事的制度機制。
首先是完善兩會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人民民主專政國家政體,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政權組織形式,它摒棄反映資產階級利益矛盾的西方“三權分立、互相制衡”政治體制的弊端,由人民選舉代表集體決定國家立法,產生和監督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并對國家重大事務負有最后審議決定權,這是我國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政治協商制度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的最主要載體,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為組織形式,由我黨領導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和社會各界的代表,對國家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舉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兩會關系絕不能混同于西方參眾兩院,只有人大才是政權機關,而政協雖然建國之初代行過人大職能,但自人大生成后就不再是權力機構,僅作為中共聯系各民主黨派的統一戰線組織保留。兩會關系也不能簡單理解為執政與參政的關系,共產黨作為執政黨對人大和政協的工作都要實施領導(主要是工作方向性指導,而非包辦),而民主黨派作為參政黨在政協和人大都應發揮作用;人大行使國家主人權力的職責,絕不能排除參政黨代表參加,而政協承擔聯絡各黨派協商國是的職責,絕不能替代人大議政程序。
現在的問題:一是權力地位混同。一年一度的兩會幾乎同時召開、同等規格,給國內外一種類似參眾兩院、同為國家權力機構的印象,從而相對削弱了人大作為人民民主政權機關的最高權威性。二是職能行使失效。兩會同時段交叉運行,一個議而不決,一個決而不議;提意見的沒有票決權,有票決權的不提意見,這樣人大應有的民主議政決策權力并沒有真正發揮作用,而政協在人大表決前急促征求意見也只能保持一致,兩會都開成“學習討論研究貫徹中央精神”的會議,被國內外笑為“認認真真走形式”。三是代表構成不合理。本來人大代表應該在我國人民群體構成中具有廣泛代表性,而我國現在人大代表構成幾乎都以大官為主體,再加部分大款和大腕,還有個別陪襯代表(含大腕)往往高度集成,即集基層代表、英模代表、女代表于一身,可重復計算,以便騰出比例給大官。本來政府官員是被人大選舉和監督的,現在官員成為選自己的代表,集立法權、用人權、行政權、監督權于自身,而人民群眾看不到代表自己說話和投票的人,如何體現人民意愿? 連敘利亞這樣的國家,今年舉行以新憲法為框架的議會,都依據法令議會共設250個席位,其中工人和農民占127席,其他領域人士占123席。相比之下,我國人大代表結構如何真正體現民主?難怪人大一開就成為領導工作會議,批評意見少,歌頌表態多。各民主黨派本來也應該選出一定數量自己的人民代表,參加人大履行民主議政決策職責,但因為現在兩會同開、代表委員不交叉,在相當程度上也被削減了民主理政權力。這樣一來,就使得老一輩創造的很好的人民民主基本政治制度,并沒有真正發揮好應有的效用。
必須改革和完善兩會制度。改變兩會掛鉤同開、代表委員不交叉的做法,突出人大作為國家權力機構的無比權威性,每年獨立召開,加大代表民主議政、公開發表批評或意見建議的程序安排份量,增加專題集中審議(人大各專門委員會要分工先行調研論證并向大會報告)和決定各時期國家戰略性全局性重大事務的內容議程,立法規定凡屬事關國家戰略全局、基本制度體制和長遠核心利益的重大問題必須提交全國人大民主討論決策,從而能夠科學規范和全面履行人大應有的職責權力;政協會議作為聯絡各黨各界協商國是的統戰組織,通常在中共中央全會之前或之后根據議題需要擇期召開,必要時也可一年數次召開,真正起到誠心誠意聽取意見和溝通協商的作用。人大代表構成打破官員主體結構,規定人大代表與由其產生的行政、司法、檢察這三大機構官員不交叉,政府官員和司法、檢察機構官員不得作為本級人大代表候選人,人大代表如要參加政府官員和司法、檢察官員選舉,必須事先提請免去人大代表資格。人大代表構成必須充分體現面向全體人民的廣泛代表性,國內各階層、各黨派、各社會團體、各民族、各地區都應有相應比例的代表人數,特別是占人口大多數的基層一線勞動群眾應該有相當大比例的代表人數,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也應根據成員數量狀況確定一定的合理比例推選出自己的人民代表,平等地參加人大履行民主議政決策職責。政協委員可同時被選為人大代表,在不同性質的機構里發揮不同的職責作用。
其次,要真正實現官員民選。目前看我們理論上講得很好,但實際上黨政干部的選舉都是由內部操控的。老百姓和普通黨員干部在選舉中起不到實質性作用,甚至有的參加不到選舉,何況有很多領導干部的任用根本不經過選舉程序。沒有真正的民選,所有的承諾都靠不住。就象沒有官員財產公開制度,你不能不懷疑任何官員都是貪官一樣。官讓民選,官才會實心踏地為民服務;官讓官定,官只能眼睛向上,唯官是從。
應當從黨內民主選拔領導干部制度抓起,推動實現官員民選。鄧小平的歷史貢獻在于結束了領導人實際存在的終身制,今后應進一步探索,將實際存在的內部指定制改變為公開競選制。競選對象:一要公開財產和廉行,證明是好人;二要公布既有政績和測評群眾滿意度,證明有能力;三要在黨代會上演講答辯,說明怎么干;然后進行民主選舉,充分體現黨心民意。馬克思主義歷來認為,真正的領袖人物只能在斗爭中自然形成。在建設時期,要防止執政黨從高層領導衰敗,必須改革和完善各級領導者的民主選拔機制,讓真正的領袖人物在公開的群眾視野下公平競爭地產生。同樣,這個機制也要能夠對在位領導者實施監督,對不稱職者有權罷免。
第三,構建暢通民意、維護民主、按民主程序辦事的制度機制。真民主還是假民主,一個重要標準,就是看執掌權力的人是否真正尊重和聽取民意,重大問題決策是否依法遵循科學規范的民主決策程序。前蘇聯當初曾圍繞是否保存蘇維埃聯盟組織全民公投,結果大多數人反對解散聯盟,但戈爾巴喬夫無視全民公投結果,繞過蘇聯人大,私自與分裂分子簽約,然后秘密向美國里根總統匯報;回來后宣布解散蘇聯人大,并擅自簽發解體命令。今天在中國,為什么像全面推進國企私有化這樣事關國基的大事,不提交人大討論,倒是把世界銀行行長佐利克請到釣魚臺一起研究方案?!為什么不顧舉國反對之聲,繞過全國人大,就按外國老板及少數人意見,一意孤行出臺文件呢?佐利克事后披露:提交中國政府的改革建議書中,關于經濟私有化的話,是發展研究中心的人要求他一定要加上的【1】。這說明,真正最怕人民民主的人,正是“民主”調子唱得最動聽,而實際上專斷獨行、強奸民意,企圖化公權為私利,甚至出賣社會主義國家、走官僚買辦資本主義道路的人。有的人害怕“文革”,并不是真心想維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而是因為鐵了心賣國變天、走資本主義道路,其他什么都不怕,就怕人民起來革自己的命。
暢通民意、維護民主,要求黨和政府必須站在人民的立場上想問題辦事情,端正執政理念和從政行為,密切黨群、政群關系。我們黨和政府與群眾之間,過去是親密無間、肝膽相照,“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現在幾乎是敵視防范,民意不僅不暢通,而且是堅決封堵管壓,還成為考量地方官員平安政績的標志。每年一度各級開兩會期間封堵上訪,成為被全世界嘲笑的話柄,共產黨在歷史上什么時候這么狼狽!諸如今年什邡鉬銅事件之類,不該發生的事總是一再發生,這說明了什么?不要總是在群眾受挑動方面找原因,要首先反思政府的從政行為;不要總是在基層和下級政府身上找教訓,要首先反思中央政府治理矛盾問題的導向和機制;不要總是在嚴管維穩方面想點子找辦法,要從真正暢通民聲、尊重民意、為廣大人民群眾謀福祉上拿出根本之策。
中美協商讓陳光誠從美使館走出又送美上學之事也該反思,不要以為受到美國表揚就得分,其實,老百姓心里有明鏡,靠國外交易解決囯內矛盾并不光彩,靠嚴封死控創建和諧社會并不成功。自古道,防民之口勝于防川,川只可疏而不可堵也。民言暢通乃政通人和之道,何況共產黨執政為民?把治民的功夫用在治官上,把人治的權威讓位于法制,天下可治矣!
應當暢通民意表達受理渠道。執政為民必須及時了解民意、正視民訴,暢通民意渠道是社會進步的表現。現在主要需解決:一是變“表達無門”為“多路開門、上下貫通”。建立縱向各級政府直接面向基層、面向群眾、“上訪”與“下訪”相結合,橫向包括書信快遞、電話專線、網絡信箱、走訪調研、會議座談、媒體反映等多形式多渠道并通的群眾信息高速路系統,向社會公開渠道門戶,根本解決群眾有利益訴求不知“向誰表達”、“到哪里表達”的問題;二是變“表達無用”為“立案監辦、件件著落”。要像對待上級批件一樣重視群眾意見,建立民訴受理制度,務必有訴必理、有求必應,件件建立案檔、請閱批示、調查辦理、回應本人,并定期檢查受理結案情況,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和上級考核,根本扭轉民意表達往往“無人理會、久拖不決、石沉大海”的狀況。三是變“表達偏激”為“依法維權、溝通化解”。以合法的渠道及時溝通防止矛盾積壓激化,用法制的軌道規范和約束政府、民眾、媒體等各種權力主體的行為,嚴防和制止采用圍攻、打砸等不正當手段和形式維權,影響社會平安穩定;杜絕繞開法律和制度,隨意開口子、搞特殊,給群眾造成“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錯誤影響,破壞法規政策的統一性。
中國當下利益高度分化,沖突對立客觀存在,在這種情況下,媒體作用尤為重要。一定要加強黨管新聞、依法管控。近年新華社等中央媒體改制后,新聞輿論工作混亂,脫離黨中央直接領導和管控,由政府直管、向政府領導負責,這是非常危險的。堅持黨中央宣傳部門主管新聞,黨中央主要領導親自抓新聞,才能有效指導國家主要新聞媒體堅定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決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基本方針和基本政策,真正體現對最廣大人民利益高度負責、對國家核心利益和民族長遠利益高度負責的原則,實現社會主義新聞的人民性、真實性和進步性。黨管新聞必須納入法制軌道,決不能讓新聞媒體成為個人、金錢或某種勢力任意操控的工具。要堅持依法管控新聞,一方面依法保護新聞媒體如實報道和社會監督的權利不受侵犯和扭曲;另一方面依法要求媒體報道必須客觀、準確和妥當,只能站在建設性的立場去紓解矛盾、彌合對立、批評幫助、凝聚共識,絕不允許受某種利益驅使或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不顧實際地傳謠造假、煽風點火、誤導輿論,對社會起破壞作用。
建立和實行公開政務、依法聽證、政府提案、人大審議的民主決策制度機制。目前我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領導制度,主要是對各級黨組織和人大而言,政府的組織領導制度不是民主集中制,而是首長負責制,這就給重大問題"領導個人說了算"或"少數人決策"留下了制度殘缺和漏洞。人民政府為人民,依靠人民民主的智慧和力量管理人民自己的國家,決定自己的重大事務,這是人民民主政權的必然要求。目前政府決策前聽取群眾意見,通常被看作領導民主作風的一種表現,必須改變這種非正規隨意狀態,用統一規范的政府重大事務民主決策程序形成硬性制度性約束。一是要政府公開辦公、敞門決策,實行陽光政務。政府辦公會議作為政府決策重要制度和程序,需要配套建立會前由群眾參與、專家咨詢和組織協商相結合進行決策研究,會上邀請有關方面專家、領導或群眾代表參加集思廣益,這樣一種向公眾開放的政府民主決策機制。二是建立公民聽證制度。凡事關民生的政策條規決定措施出臺前,政府必須依法召開聽證會,會前發布決策事項有關信息,會上直接聽取各有關方面群眾代表的意見,并就不同意見進行交流溝通。與會群眾代表的構成必須有法律依據,經有關群眾民主推選產生,充分體現各方意見的代表性,并履行代表負責簽署意見手續,絕不允許政府自行選擇指定代表,搞假聽證走形式。三是建立政府提案、人大審議的決策機制。凡屬突破現有法律可依范圍的重大政策變動、改革舉措、法規制定和事關戰略全局、事關人民長遠根本利益的重大問題,不能由政府直接決策,也不能以黨代政決策,必須由政府在充分調研論證、公開政務、依法聽證的基礎上(通常經同級黨委常委會集體研究同意),形成決策提案,提交人大審議,經人大代表民主討論后投票作出最后決定。
法制是民主的保護神,人民法制以保護人民民主為天職。要加強法制保護民主的理念和功能,充分依靠法制體系,既保護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也保護社會的民主秩序。民主離不開法制,離開法制維系的民主不可能生存。普京曾說要發展“可控民主”。一個社會如果控不住黑社會,民主就會被黑社會所控;一個社會如果控不住金錢,民主就會被金錢所控;一個社會如果控不住權力,民主也會被權力所控。所以,法律制度必須進一步完善,能夠對所有可以操縱控制民主的對象及其行為實施有效的制約和監督,以保護人民真正的民主。在我國社會,不能允許有任何單位或個人超越法律約束之上,一切反對、破壞、扭曲、損害民主權利和民主秩序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注釋:
【1】指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與世界銀行行長佐利克勾結,背著中國人民研究中國私有化改革問題, 2012年2月27日世界銀行在北京召開記者招待會,公開了他們提交給中國政府的名為《2030年的中國:建設現代、和諧、有創造力的高收入社會》報告,其主要內容是改變中國憲法規定的經濟體制,重點在于鼓動政府對銀行及大型國企實行私有化。這個報告后,國務院不經人大討論和民眾反對,立即強制性啟動國企改制全面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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