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淡經濟學之(三十四)工資鐵律
張五常在《佃農理論》的“數學上的解”這一節里,引入一個競爭條件:“Wt=(1-r)q(h,t)”,而“這里W是佃農勞動t的市場工資率”,取決于佃農從事其他經濟活動的收入,是外部給定的一個常量:某種意義上來說,這不失為一種簡便的處理方法。但是,也有極大的隱患,因為這樣做不僅回避了很多重要問題,還可能陷入循環論證。
那么,我們不妨問,從事其他經濟活動的收入又是如何決定的呢?在《佃農理論》里,張五常并沒有解決這個問題。但是,在《從中國發展學得的工資定律》一文中,張五常說:“工業的發展帶動了農轉工的興起,但當達到了近于均衡點,工業的工資是由農民的收入決定的——工業工資不夠高,農民會選作陶淵明。也是這樣看,工業的工資會因農民的收入夠高而被保護著,遠勝什么最低工資或新勞動法等外來的蠢辦法的保護。”白紙黑字,張五常陷到循環論證里了。
照我這外行的看法,每個行業的工資率都是內生的,只是“當達到了近于均衡點”時,各行業的內生工資率趨于一致而已。一個最直觀的想法就是,工資率和佃農人數m有關,因為它反映了佃農的競爭程度;為簡單起見,我們假設W只和m有關系。那么,張五常在《佃農理論》里,用拉格朗日法求得的第一個必要條件就是錯誤的,他漏項了。進而,他的結論——“這就表明,在均衡狀態下,每單位耕地面積的地租等于土地的邊際產品,這一條件與定額地租合約下的條件是相一致的。”——也就是有問題的。
總之,張五常的上述結論,只在W是一個常量時才成立。那么,有無可能內生一個常量W呢?在某種意義上,還是有的,可惜的是,這不是張五常樂意看到的——從我一貫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的陰暗心理看,這正是張五常所要回避的。
還是在《從中國發展學得的工資定律》一文中,張五常說:“李嘉圖(一八一七)是第一個全面分析地租與工資分配的大師。……李氏對工資怎樣看呢?后人把Iron Law of Wages(工資鐵律)加在他的身上,他自己不一定同意。這鐵律說,工資是僅可滿足人類生存的要求的收入——不是生與死之間的界線,而是人類認為值得活下去的主觀收入水平。”在某種意義上,這個工資鐵律就內生了一個常量W,而且絕對符合地主最大化地租的要求。
但張五常認為,「工資鐵律」是怪誕不經的理論——是否因為馬克思使用過的關系?呵呵,又小人之心了。不過大家都知道的是,張五常是很反對最低工資的。這在我看來就很奇怪。顯然,最低工資不應低于“僅可滿足人類生存的要求的收入”,否則就很不人道。如果是反對最低工資低于“僅可滿足人類生存的要求的收入”,強烈要求提升最低工資,那不用說,是大大的好人。如果因為最低工資高于“僅可滿足人類生存的要求的收入”而反對,先不說是否那啥,起碼「工資鐵律」就沒啥怪誕不經的,倒簡直就是“鐵鐵絲”——「工資鐵律」的鐵桿粉絲——啊!
再接著前面說,因為我們假設W只和m有關系,而很直觀的是,人越多,競爭約激烈。那么在一定的技術條件下,W對m的導數不可能是大于零的。可以想象:m越大,W應該會越小,但人類生存又有個最低的要求;所以隨m的增加,W 只能是逐漸變小,最后接近于一條水平線。如果m過大的話,最低的W也不能保證,那就只能是戰爭——一部分人要死。所以,常量W就只能意味著「工資鐵律」,意味著馬爾薩斯的「人口論」:從而我們也就證明了,張五常骨子其實是「工資鐵律」和「人口論」的“鐵絲”。但是,他并不承認,反而認為「工資鐵律」和「人口論」怪誕不經。在“邊際產量下降定律”里我們也說過了:先把別人東西看得一錢不值,然后換個說法就據為己有,正在是張五常的拿手好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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