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花細雨”網友3月6日發帖《一胎化的爭論目前沒有任何的實際意義》,里面評價了我的一些觀點。照理說我該盡快回應,確實是由于當初沒有看到,今天才留意到,非常抱歉。再加上最近有點忙,一些原來構思的帖子也拖了很長時間。就以此貼作為一個遲到的回復。
按照“荷花細雨”網友的意思,一胎化政策產生于“十一屆全會之前的一九七八年春季”和“從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開始”,并不矛盾(當然,這是其他人的原創觀點,“荷花細雨”網友只是表態贊同)。我就不明白了,這怎么可能不矛盾?1978年春季跟1979年1月1日,這是同一個時間嗎?這還需要復雜的分析去判斷嗎?
“荷花細雨”網友聲稱“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制定、通過、產生、頒布到開始實施、施行和執行,必須都要預留出一定的時間,以利于對人們在心理上對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心理上的適應,這是基本的的社會政治常識。我國的第一部《刑法》就是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經第五屆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七月六日頒布,自一九八0年一月一日起開始生效施行。”。不客氣的說,這是一個非常蹩腳的比喻!簡單一句話,第一部刑法頒布到正式施行這段時間,也就是1979年7月6日--1980年1月1日這段時間,這部刑法,盡管已經人大通過、正式頒布,但是它是沒有法律效力!任何司法機關是不能直接用它的條文來判案子的!同樣的道理,目前我們的刑事訴訟法剛剛經過修改,于2012年3月14日通過,要到2013年1月1日起才正式施行,也就是說2012年3月14日--2013年1月1日之間,關于刑事訴訟依然是由修改前的“老刑訴”來規范!
回到“一胎化”這個問題上,真正由中央出面,制訂有關政策施行,是1979年年中的事情(既不是1978年春季,也不是1979年1月1日)。在這之前,當然不排除有各種各樣圍繞一胎化的宣傳,但在1979年年中的正式措施出臺前,即便有人要生二胎,國家層面上是根本就沒有相應措施來約束的!你能說這段時間里國家在搞“一胎化”嗎?說白了,在你所謂的“預留一定時間、讓人們適應”的這段日子里面,并不存在一個“一胎化政策”。你能說我們現在沒有預留時間讓人們了解、適應新刑訴?你能說我們現在就在施行新刑訴?
非常簡單的道理。
問題不在于是1978年還是1979年(在我看來本來就沒意義),而在于,有個為一胎化高唱贊歌的人,居然連一胎化什么時候開始的都不知道,而且還自相矛盾,他的這種贊美可笑不?這才是我之前幾次發帖駁斥其相應觀點的原因。
我曾經多次引用以色列灌溉技術的例子,力圖證明:我們的灌溉水平存在巨大提升空間,水資源的不足并不是人多,而是利用率太低。“荷花細雨”網友看上去有不同意見,不知道從哪里引用了一些以色列的史實,似乎想告訴我:“我們的農業技術起步與以色列不在一個起跑線上,以色列靠著霸權、武力占有了很多水源”。
我回應如下:
第一,以色列農業灌溉最出彩的,是他的“滴灌”技術。這個既不是美國援助的,也不是他從阿拉伯國家那里搶來的。是以色列花了數十年時間的研究、探索才得到的。
第二,以色列能夠全國推廣滴灌,一個根本性的基礎,在于他的集體農莊制度。滴灌要推廣,必須要是大面積、成片的農田,在一畝三分地上永遠也沒辦法實施(除非是科研機構的試驗田,不計成本)。以色列人均耕地遠遠少于我們,如果像我們一樣搞“包產到戶”,人均只有幾分地,再過一千年也別想搞出滴灌!這個農莊制度,不是他從阿拉伯人那里搶來的。
第三,以色列對外(特別是對中東國家)的霸權、蠻橫,這我不否認,我絕不會為此唱贊歌。但這并不能掩蓋他在節水方面的艱苦探索和巨大成就。這根本是兩回事情。他搶了再多的水源,目前看以色列的人均占有淡水依然是極度缺水國家。
第四,以色列節水比我們強,跟什么“不在同一個起跑線”沒關系。以色列對雨水的利用率可以達到98%,我們哪怕達到他十分之一的水平,僅僅利用的雨水就能夠滿足全國的供應水需要!你跟人家起步再不一樣,搞到現在還不如人家的一成,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吧?
第四,我們今天農業灌溉效率的低下,跟“國際環境和我們自身能力之間的矛盾”沒關系。誰都知道“滴灌”效率最高,但在中國目前這種土地承包制度下沒有可能大規模應用。三十年前解散人民公社,就注定是這個結果。
第五,“荷花細雨”網友說“干旱至極的云南”,我想問問,您是否知道,云南的水資源儲量屬于全國最豐富的地區之一?您是否知道,即便是連續幾年降雨稀少,云南的降水量還是要超過以色列?天不下雨屬于天災,那么這里面有沒有人禍?下雨就要澇,不下雨就要旱,搞了六十年還在望天收。一言蔽之,單打獨斗的小農是根本不可能抵御自然災害的。歷史證明了五千年,現在無非是歷史的重演。
“荷花細雨”網友指責我“在分析和認識問題的能力這個方面,你仍然是一個低能兒。不僅認識能力不怎么樣,你還是一個缺教養少涵養,無知少識可還特別是一個自以為是的人,因此才要對所有與你的觀點不同的見解,統統都要批駁一番,批駁不倒,于是就人身攻擊。”。
關于“低能兒”。我最起碼知道,1978年春季跟1979年1月1日根本不可能是同一個時間;我還知道,把以色列節水的成就說成是強搶的結果,實在太無恥。
關于“人身攻擊”。我知道在你的字典里面“低能兒、缺教養少涵養”都不是人身攻擊,因為人是沒辦法一邊說這種話,一邊反而去指責他人的。
“荷花細雨”網友,我給你說兩點:第一,就你表現出來的東西,既不能證明一胎化的施行時間,又不能說清楚以色列的節水奧秘,更別提想為一胎化辯護了。 第二,對自己的國民搞強制計生,讓超生孕婦的待遇甚至不如十惡不赦的女罪犯,干出這種事情的是畜生,辯護這種事情的是混蛋。
看看,我又在人身攻擊了!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