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運動的本意,用現在的說法,其實是一次政治改革。之所以失敗,主要是被野心家陰謀家等利用,攪和成動亂。我國的政治體制總體上沒有問題,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制度,本意設計既顯示了無產階級領導清明、高效優勢,又吸收了資本主義議會民主制分權制衡的長處,不足主要在民主選舉、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缺失,制約優越性發揮,從而導致官僚腐敗突出。毛澤東和黨中央及時發現了這一問題,所以發動“文革”。
難道當時毛澤東和黨中央真想“文革”內斗不止和空洞說教嗎?不可能。如果真是這樣,毛澤東在黨內最不民主,黨中央也不可能沒有激烈反對而貿然作出“文革”決定。事實上醞釀和開始時,并沒有多少反對意見,包括打倒的黨和國家領導人。“文革”時有個典型的理論依據提法是:改革不適應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上層建筑。上層建筑是什么?就是政治體制及與之配套的政治思想觀念。毛澤東深邃地發現了政治體制的弊端和人們政治思想觀念的落后,認為當時的黨和國家機關與舊社會著不多,已經有相當多的領導干部脫變為資產階級分子;社會上尤其是領導干部和舊知識分子中,資產階級和封建主義思想嚴重。所以他把這場運動定為“一個階級推翻另一個階級的政治大革命”。有些貫徹的人錯誤理解了這種無產階級專政下的“革命”,把它當作戰爭年代那樣的“暴力的行動”,特別是野心家作為清除升官道路障礙和泄私憤加以利用,導致斗爭擴大化。如果真的是像有些人說的那樣為了權力斗爭,中央那幾個不同政見者,憑毛澤東的威信和權力,開個會也就解決了,而且事實上在“文革”不久就讓他們“靠邊站”,何必還要持久十年,由別人來結束運動呢?可見不是。而是毛澤東認為全國上下領導干部脫變嚴重,形成了以中央“資產階級司令部”為首的新生資產階級領導體系,資產階級思想等舊思想觀念在全國人民特別是領導干部和舊知識分子中根深蒂固,需要用一個較長的時間全面系統地清除。從當時實際情況來看,由于政治體制缺乏民主監督和權力制約,領導干部中貪圖享受和官僚作風普遍增長,腐敗現象增多,其中有一些領導干部認為干部群眾中的資產階級利己主義思想一時無法克服,主張根據這個狀況,推行部分私有化,與毛澤東要求領導干部艱苦奮斗,與人民群眾打成一片,以及認為通過教育樹立人們的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思想,公有制社會主義可行的觀點產生分歧。因為當時這樣的人特別是領導干部有相當一部分,毛澤東由此認為整個黨和國家機關“基本不在無產階級手中”,于是決定“革命”。由于運動被一部分人歪曲,加之干部群眾思想不統一,于是出現失控,全國“懷疑一切,全面內戰”和普遍奪權。同時,也有一些屬于改革范疇得到落實,如取消軍銜和領導干部特殊待遇,實行領導干部參加勞動和普通工農兵群眾參與國家和企業管理,設立“四大”監督領導機關和干部,在很大程度上制止了領導干部中的官僚主義和腐敗現象。但是,這兩件事都是得罪領導干部的,加之實施中有過火現象,所以保持困難,加上林彪事件發生,各種派系長期存在,導致內斗和爭論不斷。我認為,毛澤東的愿望是好的,關鍵是實施中沒有貫徹“要文斗,不要武斗”等方針政策,錯誤地用了令人難以接受的過火的革命手段,如果用真正意義上的溫和理性手段——政治體制改革,改掉產生官僚腐敗的機制,同時對少數問題干部不讓群眾批斗等,而由組織冷處理,可能就會是另一個預期效果。當時也涉及了領導體制改革,但實踐中沒有真正建立起中央部署中設想的“巴黎公社”那樣的民選領導機關,而是重組了事與愿違具有戰時特點的“革命委員會”。雖然狠狠動了政治體制弊病的刀,基本建立了允許人民群眾罷工、游行、示威和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及工農商學兵代表在黨代會和人大會占多數等民主監督機制,而沒有真正實行官有民選和落實決策民主化。
所有當時領導干部中的問題,其實是政治體制缺陷所致,“文革”后改掉“革命委員會”,恢復原機構,基本沿襲至今,雖然克服了“文革”中事與愿違的更大問題,但還是沒有根本解決產生官僚腐敗的弊端,在市場經濟下由于領導干部拜金主義滋長和商人拉攏腐蝕,得到突出暴露。我國政治體制問題主要在體制具體運行環節,根本缺陷是建國以來長期存在的領導干部事實上由少數甚至個別領導任免現象。任職上的上下級人身依附關系,決定人大這一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無法行使最高權力和對各國家機關的監督,各國家機關之間也無法形成本應有的權力相互監督制約和救濟關系,黨組織的民主集中制也無法到位。這是產生黨和國家機關及領導干部官僚作風和腐敗現象的根源。領導干部沒有人民來真正優選,決策過程不民主,官方沒有人民群眾監督,是必然要產生這些問題的。馬列主義在設計社會主義時,都是以國家機關成員民選為前提的。可惜已有社會主義國家建立在封建半封建社會基礎之上,領導干部受封建思想影響,沒有認真和很好落實,甚至有的把黨和國家最高領導視作類似于封建社會的皇上,個人崇拜或搞終身制和世襲制。民主選舉、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在毛澤東時代特別可行,也同樣必要。因為,在公有制條件下,除去打倒了的被當時剝奪選舉權的剝削階級外,從生產資料所有制意義上講,人民群眾都成了無產階級,基本沒有貧富差距,即使普選,也不可能出現被富裕的資產階級甚至財團把持的情況,能夠全面選出代表人民的領導干部,再在這個影響下,推行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對領導干部和機關的監督制約機制就會形成。當然,由于國家大、民族多、地區差別大,為了便于操作,最好在省以上間接差額選舉,地市以下競爭普選,并對地方主要領導實行選舉后批準和調任,以防止獨立和派系。如果領導真正由民選了,個人地位由人民決定,個人政見尊重人民群眾意見,個人之間權力斗爭也就淡化了,機關之間和組織對個人的監督也得到加強,官僚主義和腐敗現象就會遏制。公有制和計劃經濟條件下,決策和人財物支配權都掌握在領導干部手中,只有良好的監督制約,他們才不敢懈怠和腐敗,從而確保干部群眾生產勞動積極性。當時,毛澤東也發現了這個問題,可惜只是增加領導干部和人民代表中工農群眾比例,實行“四大”民主,有一定作用,但難以根本解決問題,反而出現有些領導干部因文化低參政難、人民代表陪著舉手搞形式和社會混亂的負面問題。改革開放后,實際上推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反而難了,因為私有成份較多的市場經濟產生了大量資產階級和腐敗分子,貿然這樣政治體制改革,極易演變為資產階級民主,搞不好像蘇聯那樣復辟資本主義。這是我國喊了多年,遲遲不敢改革的原因,所以要慎重推進。有人會有疑問,蘇聯戈爾巴喬夫不是也在公有制條件下政治體制改革而沒有改成功嗎?非也,毛澤東時代與戈爾巴喬夫時代是不一樣的,蘇聯經過前幾任領導全盤否定斯大林的改革,干部群眾中社會主義信念動搖,資產階級思想和干部腐敗已經很嚴重,而且戈爾巴喬夫的改革是全盤否定社會主義政治體制,照搬西方資本主義多黨民主政治體制,所以必然走向分裂、復辟。而毛澤東時代如政治體制改革,在保持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制度不變、對公有制毫不動搖的基礎上,實行領導干部民選、決策民主化和人民監督領導及領導機關,絕對不會走向分裂、復辟,必然真正鞏固人民民主專政,也保衛和發展了社會主義。有人說毛澤東這樣可能選不上主席,其實他當時大膽一點無關大局,有少數人可能會不選他,但估計全國人民大多數還會選他的。至少人民群眾中,他的威信還是高的。沒有那樣的威信,恐怕他也不敢發動“文革”。事實上“文革”中的個人崇拜,也不是主要靠人為宣傳出來的,老百姓生活畢竟比舊社會大為改善,沒有剝削壓迫。通過選舉,反到能從競爭者和投反對票者那里反思自己,進一步提高他的領導能力。如果到后來年老選不上,也是好事,讓年富力強的人接班,少了選接班人難的苦惱,而且他也作過一定時候退二線當名譽主席的打算。
因此,如果“文革”不亂,而是真正實行政治體制改革,現在的中國也許就成了既政治清明又經濟發達的真正社會主義樣板了,至少比“文革”后期和現在的朝鮮不知要強多少。全世界都來學習,社會主義也就沒有低潮和大面積復辟了。我認為,社會主義的挫折,根本原因就是上層建筑落后于經濟基礎。沒有一個社會主義國家達到馬克思要求的那樣政治高度民主,這是共產主義運動的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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