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女童遭碾壓路人漠視的道德深層分析
2011年10月13日晚,廣東佛山市兩歲女童悅悅先后被兩輛汽車碾過。而悅悅在被第一輛汽車撞倒后的一段時間內,先后有18名路人經過,卻都視而不見,未施以援手。這幾天,國內外報紙上、電視上、網絡上各種評論鋪天蓋地,大家都對路人的冷漠表達了譴責。同時也對國人的道德淪喪進行了探討和反思。今天,當我再次在網絡上看到小悅悅在地上無助地扭動掙扎時,當我驚聞小悅悅已離開這個她無法理解的世界時,內心深處似乎受到了強烈的撞擊,使我忍不住把一些激動的言辭傾瀉出來。
在人類經過千百萬年進化而形成的人類悟性中,“由人及我,推己及人”的移情能力應算是最重要的特性之一。因為如果沒有這種能力,就無法具備起碼的為人之道,也無法維系最起碼的人際聯系。無論何時何地,人類生活都是在共同體中進行的,無論人們彼此是否相識,作為人類共同體的成員彼此間的伙伴關系是客觀存在的,這種關系要求每個成員都不能對其他成員的命運漠不關心,要求在必要時給予力所能及的幫助。每個人都可能遇上一些突發事件,這種時刻不容人計較利弊得失而只能憑借對同類的基本關注來行動。每個人都可能陷入不可預料的危境,在這種情況下,人有權得到同類不計功利的援助。這是進化中達成人類共保的默契,他使每個人在困境中不致于孤立無援,情感上不致于無家可歸,它維系著人類必要的感情聯系和相應的人類公德。據此來看,當2008年汶川大地震,2010年日本大地震等人類遭受痛苦和災難時,人們的內心會自然生出一種去幫助他人的心理并付諸行動就很好地體現了這一公德的普世原則,它是會超越個人恩怨、社會矛盾與國家利益的。
而目前我國民眾的道德素質整體下滑到如此令人恐怖的現狀,實在讓人觸目驚心。原因到底在哪里呢?筆者認為,主導我們社會秩序的管理者責不可推。我們知道,一個人良好的道德行為必須在適宜的社會環境中才有可能形成,同時良好的法律秩序的教化和約束作用也是必不可少的,二者緊密結合才會使社會公民有理性的公共道德意識和行為。而在目前來看,這兩點顯得很有欠缺。當前在“唯經濟至上”的理念指引下,人們對于金錢的熱衷已趨于瘋狂,絕大多數人有了一種膚淺的認識:財富是獲取人生普遍幸福的途徑,有錢就有了一切。于是人們不再追求理想,而是追求看得見、摸得著的財富金錢。這種對物質的過多需求肯定會使人們在精神豐富的方面受到影響,會使人放棄對人類道德永恒的追求,人不再有神圣感、價值感。有的只是利欲滿足的快感,這會助長人的邪惡情緒,使人降為一種動物性的生存方式,內心僅有的一點良知在殘酷的現實面前節節敗退。再加上維護社會基本秩序的強力準則——法律被人治所踐踏,出現人權大于法權,錢權大于治權。缺少了法律應有的公正公平原則。人們故意去觸碰法律的禁區,在撈得好處后采用各種不可告人的手段去全身而退。“能撈就撈,撈到就跑”,“只要能獲利,一切都可棄”的機會主義、賭博心態四處泛濫。整個社會就出現了民眾良知泯滅、道德淪喪等精神層面崩潰的現象。
導致民眾道德素質下滑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維護社會秩序的精英人群的道德指向。在當前,由于原先占據人們大腦的某些理論和信仰的逐漸淡化,使得作為民眾精神導引的精英人群們陷入了信仰的危機,他們不再是真理的化身,也無法確定自己是否能夠用那些空洞的口號去主宰他人的命運。于是今天談這個理論,明天宣傳那個觀點,無法作出對社會的未來方向有前瞻性的指導。政策也就經常轉向,甚至出現前后矛盾的決策,鬧出一些國際笑話。在這種情況下,純粹的暴力壓制和道德欺騙就成了維護秩序的必要手段。而失去了精神信仰的民眾看不到前進的出路和方向,身不由己地被時代洪流所夾雜的各種污濁裹挾著向前。人們就只剩下了原始的沖動與追求,人性的各種弱點就像潘多拉的盒子被打開一樣肆意泛濫于各個階層。從政府官員、法官、教師到普通民眾,似乎都忘記了對自己的要求和自律,在社會上近乎癲狂地表演著一幕又一幕讓人瞠目結舌的丑劇,社會的道德準則一再被破壞與踐踏。人似乎變成了另外一個自己不認識的“人”。堅持精神滿足和追求美好品德的堤壩崩潰了。
由此看來,佛山女童悅悅的悲慘遭遇是不能只停留在對那些冷漠路人所代表的國民層面進行批評的了。我們要真正認識到:當整個社會出現了這種普遍狀況時,社會公共道德的重建與維護的責任絕不只是在普通民眾的身上。從某種意義上說,那些路人,還有廣大的民眾也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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