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成林已經出來快半年了,到今天才看到這個遲來的判決書。判決書最后連一個日期都沒有,不用想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這些司法者們開始一直都沒有下判決,等的就是今天的局面。行情好了,就可以肆無忌憚地發放出來。從另外一個角度,我似乎也看到了這些法官們的無奈。或者他們也是受情勢所迫,也不得不作出這樣的判決。本人是一審和二審直接的旁聽者,特別是二審的情形,讓人覺得還有一絲奢望。可惜,最終的結果還是一廂情愿。從這個最后的結果中,我終于知道了一個信息,中華民族已經可以直接送上斷頭臺,已經不需要遮遮掩掩了。我很可能就是第二個郭成林,不過下一次的判決結果,可能沒有這么幸運。而這個所謂的幸運只是茍且偷生的一種奢求,已經沒有了任何的價值。我不能要求郭成林同志繼續上訴,因為這樣對待郭成林同志來說,這是強加給別人意志。假如說這個只是他自己的事情,我們都可以做到心安理得。畢竟撿一條命回來,比什么都重要,畢竟郭成林同志家里上有老,下有小。但是,站在中華民族生死存亡的立場上,我不能不說,我把這次判決理解為對全體中國人民的判決,理解為對中華民族揮舞屠龍刀的公開宣示。所以,我還是要說,本人接受不了這樣的一個喪盡天良的判決,因為這意味著中華末日即將到來!)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書
(2011)深中法刑二終字第846號
原公訴機關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檢察院。
上訴人(原審被告人)郭成林,男,漢族,1979 年6 月2 任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大學文化,遼寧省沈陽市人,北京贊伯營銷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贊伯公司”)咨詢部策劃總監,住……,因本案于 2010 年10 月23 日被抓獲,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 月30 日被逮捕。2011 年10 月22 日被取保候審。
辯護人楊松、胡高敏,廣東融關律師事務所律師。
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審理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人郭成林犯損害商品聲譽罪一案,于2011 年7 月14 日作出(2011 )深南法刑初字第791 號刑事判決。宣判后,原審被告人郭成林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指派代理檢察員齊衛華出庭履行職務,被害單位南海油脂工業(赤灣)有限公司的訴訟代理人黎孟龍、黃訓,上訴人郭成林及其辯護人楊松、胡高敏到庭參加了訴訟。
原判認定:被告人郭成林案發時在贊伯公司任咨詢部策劃總監。2010 年8 月6 日,贊伯公司與魯花集團簽訂了《 營銷策劃咨詢協議》,約定由贊伯公司為魯花集團提供魯花堅果調和油營銷整合服務,服務費用人民幣180 萬元,具體內容包括對主要競爭品牌的優劣勢進行分析、撰寫四篇軟文等。贊伯公司指派被告人郭成林負責此項目。2010 年9 月15 日,被告人郭成林撰寫了標題為《金龍魚,一條禍國殃民的鱷魚!》的文章,稱“金龍魚,卑鄙的大品牌,禍國殃民,骯臟的產品,栽害著國人的身體;敢買金龍魚調和油吃除非想讓孫子成為侏儒或者得癌癥”等。并在天涯社區網論壇、搜狐網論壇等互聯網站上發表,引起廣泛關注。另查,根據原公訴機關出具的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于2006 年至2010 年期間所作的檢驗報告,南海油脂公司生產的金龍魚大豆油、二代食用調和油等產品經檢驗合格。
上述認定事實的依據有:書證、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質量檢驗報告。
原審認為,被告人郭成林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商品聲譽,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損害商品聲譽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之規定,判決:被告人郭成林犯損害商品聲譽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二審期間,上訴人郭成林及其辯護人提出,1 、涉案“金龍魚”產品屬轉基因食品,涉案“金龍魚”大豆油的檢測報告不能作為定案依據,本案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被害單位有合格的生產,故不能認定“金龍魚”名牌有良好的商品聲譽。2 、郭成林主觀上沒有犯罪故意,客觀上沒有“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原判適用法律錯誤,應認定上訴人郭成林無罪。
此外,二審期間,辯護人還當庭出示了部分書證用以支持其辯護觀點:1 、從網絡上下載的文章。2 、新華社國際先驅導報記者金威撰寫的文章。3 、王月丹撰寫的博文、葉增民論文、蔣高明論述。4 、北京大學經濟觀察中心特別研究員楊曉陸的文章。5 、陳一文的論述。
本院經二審審理查明,上訴人郭成林案發時在贊伯公司任咨詢部策劃總監。20 10 年8 月6 日,贊伯公司與魯花集團簽訂了《 營銷策劃咨詢協議》,約定由贊伯公司為魯花集團提供魯花堅果調和油營銷整合服務,服務費用人民幣180 萬元,具體內容包括對主要競爭品牌的優劣勢進行分析、撰寫四篇軟文等。贊伯公司指派上訴人郭成林負責此項目。2010 年9 月15 日,上訴人郭成林撰寫了標題為《金龍魚,一條禍國殃民的鱷魚!》的文章,稱“金龍魚,卑鄙的大品牌,禍國殃民,骯臟的產品,找害著國人的身體;敢買金龍魚調和油吃除非想讓子孫成為侏儒或者得癌癥”等。并在天涯社區網論壇、搜狐網論壇等互聯網站上發表,引起廣泛關注。另,根據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于2006 年至2010 年期間所作的檢驗報告,南海油脂公司生產的金龍魚大豆油、二代食用調和油等產品經檢驗合格。
認定上述事實的依據:
(一)書證
1 、接受刑事案件登記表。證明南海油脂工業(赤灣)有限公司于2010 年10 月8 日向深圳市公安局招商派出所報案的情況。
2 、報案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南海油脂公司營業執照。證實南海油脂公司工商注冊登記信息及受公司委托辦理報案登記的南海油脂公司員工李毅宗的個人身份情況。其中,南海油脂公司營業執照載明,該公司于1988 年1 月27 日成立,股東是嘉里糧油(中國)私人有限公司,經營范圍包括生產、加工、精煉及分裝各類植物油和各類動植物油脂產品等。
3、關于郭成林的抓獲經過說明、戶籍信息、移送案件通知書。證實郭成林于2010 年10 月23 日在北京首都機場被公安機關抓獲。
4、贊伯公司工商登記資料、勞動合同書。證實贊伯公司的工商登記及在本案案發前郭成林系贊伯公司員工,任職咨詢部門策劃總監。
5、山東魯花集團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記資料。證實魯花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
6、《 營銷策劃咨詢協議》。該協議由魯花集團與贊伯公司于2010 年8 月6 日簽訂,約定由贊伯公司為魯花集團提供魯花堅果調和油營銷整合服務,具體內容包括對主要競爭品牌優劣勢進行分析、撰寫四篇軟文等事項。
7、《 魯花食用油營銷策劃方案》。證實贊伯公司于2010 年9 月30 日制作的營銷策劃方案,系將金龍魚品牌作為魯花的最核心競爭對手進行分析。其中,提出“金龍魚品牌產品具強大的成本競爭優勢,魯花需要向金龍魚等企業購買大豆油原料,沒有成本優勢;魯花品牌診斷(特點):其中有非轉基因、非化學浸出等項;金龍魚品牌:90 %的轉基因產品,轉基因到底能夠造成什么危害,現在的人們還無法認知… … ,很多品牌的玉米油為了提高出油率,采用(化學)浸出法,容易導致鉛、汞和反式脂肪酸可能永久停留在人體,極具可能引發各種莫測的疾病,金龍魚及眾多品牌忘記社會責任等。
5 、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搜狐互聯網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北京西祠互動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海南天涯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網之易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關于《金龍魚,一條禍國殃民的鱷魚!》文章情況的證明材料。證實該文章在互聯網站上發表。
其中,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材料證明上述文章被大量,點擊。
北京搜狐互聯網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出具材料一證明上述文章有一定的跟帖量。
網之易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出具材料證明上述文章被大量點擊,有少量回帖。
網之易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提供的jiaodianyingxiao@ 1 26.com郵箱的相關數據:證實該用戶的真實姓名是郭成林.
北京西祠互動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出具材料證明上述文章被轉發。
海南天涯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所出具材料證實:
( 1 )《金龍魚,一條禍國殃民的鱷魚!》發帖人的注冊信息:會員昵稱m 加idia 油以a ;加地址1 23 . 1 16 . 113 . 37 ;主帖加地址22 1 . 219 . 112 . 126 ,注冊時間2010 年7 月9日。
( 2 )上列文章的在天涯論壇發表時的作者自署名為mimidia 由ua ,發表日期2010 年9 月15 日。
( 3 )《金龍魚,一條禍國殃民的鱷魚!》文章詳情。在該文中,有“金龍魚,卑鄙的大品牌,禍國殃民,找害著國人的身體”及“你還敢買金龍魚調和油嗎?你還敢吃嗎?除非你想讓你的子孫成為侏儒或者你自己想得癌癥!”等行文內容。
(二)證人證言
1 、證人韓江泉(贊伯公司員工)證言。證明贊伯公司經營項目包括營銷策劃,公司所接魯花公司的合同由郭成林的策劃部負責。
2 、證人宋露燕(贊伯公司員工)證言。證明其所在公司與魯花公司簽訂的營銷合同由郭成林負責,前期是訪談調研,了解銷售情況,后期是討論如何宣傳魯花的產品,提廣告語。公司就策劃營銷魯花食用油開過會,會上說市面上大部分調和油都含大豆油,是由轉基因的大豆制作,轉基因大豆制作的油是有爭議的
3 、證人孫曉雷(贊伯公司員工)證言。證明2010 年9 月,魯花公司找到贊伯公司做魯花堅果調和油的營銷策劃,接項目后,由郭成林為項目的策劃總監。先期調研后,曾對調研情況進行討論,主要是研究競爭品牌的優缺點及項目品牌的優劣。其中談到金龍魚等品牌的轉基因大豆會對人體有害,但具體有何害處誰都說不清楚。營銷策劃方案由楊旭林起草,郭成林完善。方案中提到金龍魚的缺點是轉基因食品,根據常識覺得對人體有害。
4 、證人楊旭林(贊伯公司員工)證言。證明事項與前列證言基本一致。另,證明策劃方案中關于金龍魚的部分由其起草,素材來源于網站和市場調研,對所提及的可能引發疾病的依據并不清楚。公司依合同撰寫了三篇軟文,但被郭成林否決了。郭成林在網上寫了一篇“金龍魚,一條禍國殃民的魚”的帖子,其在郭成林的QQ空間看到過。但其不清楚路總、李總是否看過該文。
5 、證人劉雙燕(贊伯公司員工)證言。證明事項與前列證言基本一致。另,證明曾聽公司的助理說過郭成林發了一篇“金龍魚,一條禍國殃民的鱷魚”的文章。其公司的軟文的發表不需要路長全審批。
6 、證人李國偉(贊伯公司總經理)證言。證明其公司與魯花公司簽訂的堅果調和油營銷策劃咨詢協議的費用是180 萬元,已收100 萬,該項目由郭成林負責。據魯花公司人員介紹,其公司的花生油是壓榨工藝,金龍魚占調和油市場份額最大,調和油以大豆油為基料,化學浸出,標簽上標注是轉基因的。
7 、證人路長全(贊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證言。證明在與魯花公司的交流中得知,金龍魚生產的是轉基因產品,采用化學浸出法提煉,殘留有致癌物質,摧毀國家的大豆產業鏈等問題。贊伯公司和魯花集團簽署《營銷策劃咨詢協議》 的費用人民幣180 萬元,已收到人民幣100萬元,該項目由郭成林負責,軟文由郭成林負責。在檢察機關的筆錄中,其表示不清楚《金龍魚― 一條禍國殃民的鱷魚》是誰寫的,也沒有看過此文。
8 、證人李恒嚴(魯花公司副總經理)、于子宇(魯花公司總經理)、宋曉靜(魯花公司市場部部長)證言。證明魯花集團與贊伯公司簽訂《營銷策劃咨詢協議》 ,費用人民幣180 萬元,已支付人民幣100 萬元。此外,均稱郭成林的帖子并非魯花公司授意而成,且郭成林發帖前也未與魯花公司或公司的人員有過任何溝通。
9 、證人李毅宗(南海油脂工業赤灣有限公司委托處理本案的員工)證言。證實其所在公司銷售的食用油有部分是轉基因產品。
(三)原審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郭成林供稱,其系贊伯公司項目策略總監,贊伯公司受魯花集團委托做市場營銷策劃項目,其是該項目負責人。2010 年9 月15 日,其通過辦公電腦在天涯社區網論壇、搜狐網論壇及其00 博客上發表了《金龍魚,一條禍國殃民的鱷魚!》 的文章。在天涯社區網發帖時用的是2010 年7 月臨時注冊的1D : mimidianhua, 注冊時只留了自己所用的郵箱:[email protected]。
此外,庭審期間,郭成林還供稱:其在接取項目后及與魯花公司交流過程中,對轉基因、化學浸出法有所了解,也因此得知金龍魚產品存在的問題,并對金龍魚的所作所為感到憤慨,于是在網上發帖予以揭露,其所寫的文章并非在他人授意下形成,與自己所在公司無關。但其對文章內容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并沒有經過詳細論證。
(四)鑒定結論
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于2006 年至2010 年期間出具的檢驗報告,證實南海油脂公司生產的金龍魚大豆油、二代食用調和油等產品經檢驗合格。
以上所列證據均于二審期間當庭宣讀、出示及由控辯雙方質證。本院確認上述證據為本案定案證據。
對于上訴人郭成林的辯護人所提交的證據材料,經查,一則、轉基因生物食品的生產、銷售及化學浸出法工藝的使用等事項均不為國家法律、法規所禁止,故,在法律的層面上,不具非難可能性。二則、現今對轉基因生物食品、化學浸出法的安全性問題存在爭議確系不爭的事實,但辯護人所提交的均是爭議中反方的意見,因而有欠全面性。另,提交的論文資料等反映的僅是個人對上述安全性問題所作的研究結果,只有科學探討層面上的意義,遠非科學定論,因而欠缺作為證據所應有的客觀性和確定性。綜上,對上訴人郭成林的辯護人所提交的證據材料不能予以采信。
本院認為,上訴人郭成林捏造虛偽事實并利用互聯網予以散布,公開損害他人商品聲譽,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損害商品聲譽罪。關于上訴人郭成林所提其無罪的上訴理由及辯護人相關辯護意見,經查,上訴人郭成林在沒有充分的科學論證和確定的科學結論為依托的情況下,態意將一個不具確定性、且尚存巨大爭議的問題變為具有確定性的客觀事實,并據此再刻意將貶損矛頭有選擇性地直指金龍魚品牌,其捏造事實的主觀心態和客觀行為特性應予確認。另,金龍魚品牌產品并非全為轉基因生物制品,且該品牌一直在我國境內合法生產,所生產油品亦經國家有權部門檢驗合格,而上訴人郭成林通過互聯網對外公開發文,對金龍魚產品均冠以“卑鄙的大品牌、禍國殃民、骯臟的產品”,其行文不僅有意扭曲金龍魚品牌的社會評價,且暗指金龍魚產品的生產廠家具有禍害社會、茶毒民眾的惡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損害了他人商品聲譽,故對其行為應以損害商品聲譽罪予以定罪處罰,上訴人郭成林的上訴理由及其辯護人的相關辯護意見據理不足本院不予采納。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及適用法律準確,量刑適當, 審判程序合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裁定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審 判 長 王育平
審 判 員 張 冰
代理審判員 黎 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 記 員 張新建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