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總理在會見中外記者時說:“在我擔任總理期間,確實謠諑不斷,我雖然不為所動,但是心里也不免感到有些痛苦。這種痛苦不是信而見疑、忠而被謗的痛苦,而是我獨立的人格不為人們所理解,我對社會感到有點憂慮。我將堅持人言不足恤的勇氣,義無反顧地繼續奮斗。”
聽了這段話非常震驚。什么人敢于給國家總理造謠?而且是“謠諑不斷”?而且有關部門無所做為,聽之任之,簡直是給法制社會抹黑,有損法制建設的聲譽。做為一個普通公民,對待謠言完全可以持“人言不足恤”的態度不予理睬,但溫總理代表的是國家形象,代表的是政府形象,有人長期針對政府主要負責人制造謠言,這是不能等閑視之的。溫總理日理萬機,公務繁忙,可以聘請律師起訴,檢察機關也可以提起公訴。這是法制健全的國家應該采取的措施。這不是溫總理個人的事,而是關乎國家法制建設的一件大事。此事若不澄清,會讓人誤以為我們的法制不健全,會讓一些別有用心的人認為國家機器是可以藐視的,對國家形象不利。
魯迅先生說過:搗鬼有術,也有效,但以此成大事者,古來未有。魯迅先生還說過:謾罵和恐嚇決不是戰斗。凡是敢于進行人身攻擊,進行人格侮辱的行為,都應該受到追究,受到制裁。以現在的科技水平,有關部門可以很方便地鎖定謠言制造者。即使是通過網絡傳播謠言,也可以通過高科技手段確定是從哪個省市、哪個居民小區、幾棟幾單元、甚至哪臺電腦發出的謠言。確定嫌疑人之后,將其起訴到法院,開庭審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該逮捕的逮捕,該判刑的判刑,還溫總理一個清白,給全體人民一個明白。我們不能讓英雄流血又流淚,我們也不能讓溫總理這樣忠于職守的好干部流汗又流淚。
如果,經法院審理的結果,有些并不是“謠諑”而是批評,而是分歧意見,那就要充分發揚民主,實行“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的辦法,話明氣散,批評者和被批評者“相逢一笑泯恩仇”,消除隔閡,消除誤解,解除總理心中的痛苦,放下包袱,輕裝前進。有利國家,有利人民。民主法制,公平正義,創造條件讓群眾批評和監督政府,法制社會,法治社會,理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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