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由本案事實認定不清,證據不足,有犯罪主體,沒有受害人,有刑法打擊的對象沒有刑法保護的對象,造成了13.5萬人的冤民和訪民,嚴重激化了社會矛盾,嚴重破壞了黨和政府的公信度,嚴重破壞了社會和諧和穩定。
一起轟動國內外的創世紀傳銷大案,2009年6月始,江蘇省鎮江市公安局在公安部經偵局和江蘇省公安廳的共同指揮和參與下,成立專案組,于2009年7月1日,密令鎮江公安采取先封后查再立案的倒序執法程序,強行搗毀世界通,轉走公司銀行賬戶上的9.9億資金,即代理商的投資款,分別在深圳、海口、長春等地抓捕施永兵犯罪嫌疑人7名,被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羈押。在立案調查期間,鎮江公安交送鎮江檢察院2次被退回,一年后移送鎮江京口區人民檢察院起訴。
于2010年7月29日在鎮江京口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以至鎮江公安出動大批警力對法庭內外前去旁聽的代理商采取了地毯式抓捕,大街小巷、車站堵截、搜身、恐嚇、扣押、監禁、遣返等封鎖手段。由于公訴機關提供被告人的犯罪證據不足,法庭無法判決,迫使京口區法院中止審理。
經過8個多個月的補充偵查,于2011年的3月29日再次開庭,宣布5位被告組織領導傳銷罪成立,被告不服當場提出上訴。
新華報業網訊 -揚子晚報,2011-03-30 公布,3月29日上午,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對施永兵等5人組織、領導“世界通”傳銷活動罪作出一審判決。
于新華網南京2011年6月9號電(記者 王駿勇)江蘇省鎮江市中級法院6月9日對廣受關注的“世界通”特大傳銷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施永兵等人的上訴,沒有公開開庭,維持一審判決。
以上是辦案機關和鎮江京口區法院的一審判決,及鎮江中級人民法院對5位被告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對于本案被告判決書中,關系重大的受害人沒有明確,代理商的投資損失沒有核實,對扣押公司銀行賬戶的9.9億資金來源沒有公示歸屬權,因此,代理商不服本案判決,堅決追償投資損失,于是向鎮江中級人民法院提供受害人資料,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鎮江中院的主審法官俞江紅拒絕立案,理由是代理商不是受害人,是參與者,他是按照他們的想法判案的!代理商質問主審法官俞江紅,誰是本案的受害人,他不做回答,也不給出據不立案的理由和書面答復。
既然說代理商是本案的參與者,代理商就是協同被告犯罪!作為公訴機關和法院的主審法官,于情于理都應該本著人民法官為人民的辦案原則,全心全意為老百姓負責的態度,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實事求是的查清代理商被參與者的根源和法律證據,為什么此案會涉案20多個省、13.5萬人、銷售軟件480萬張,產生9.9億資金的巨大案值?被告是通過什么組織、采取什么途徑傳播的?是什么吸引了社會各界人士的眼球?是誰把代理商引上參與犯罪的深淵?
如果因本案涉案廣、人員多、案值大,沒有受害人訴求,辦案機關查案難度大,無法核實受害人的資料和真相,公訴機關和法院作出此裁決,也可混沌過關。可是案件的發展事態恰恰相反,代理商不服本案判決,全國各地自發100多名代理商多次來到最高法信訪、下跪、喊冤、反應情況,可是不是推諉就是扯皮,甚至連一張接訪表都討不到,更不要談法官出來接待和安撫了。
因為接訪人員深知代理商是受害者,無法面對代理商,更無法解釋這種錯綜復雜的連環案,代理商能拿出幾十條的理由和證據證明自己是受害者,然而他們拿不出一條理由來推翻,就連辦案機關也無法自圓其說,他們也只能把矛盾上推或下轉,無奈的說出這是公安部的硬性打擊,他們是給公安部擦屁股的托詞。
最讓代理商氣憤的是,兩次到鎮江中院去立案,遞送受害人資料,揭發案件的真相,提起民事訴訟,按常理這應該是鎮江中院的主審法官求之不得的人證和物證,可是,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違背憲法、人權、道德、的丑惡現象發生了,代理商的合法訴訟權益被主審法官俞江紅剝奪了,一竿子把13.5萬代理商打死,不但遭到了不立案拒絕,還給13.5萬代理商扣上一頂參與非法傳銷的帽子,顯而易見鎮江公安轉走的9.9億資金,不問來源和去向,當做公檢法的戰利品了!參與者的意圖就是代理商的投資血汗錢打水漂了!
我們代理商雖然和主審法官沒有親情和利益關系,但是我們同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下保護的合法公民,作為一個審理重大要案的權威主審法官,怎么能對走上門來的受害人拒之法庭門外,又怎能對受害人提供的事實和證據不理、不睬、不調查!既然是人民的法官,怎么能對飽受折磨和煎熬并承受重大經濟損失的代理商一點同情心都沒有,不但不以事實為依據核實案件的真相,反而采取嫉惡如仇的手段一杠子把13.5萬代理商打死!
代理商和世界通公司是簽訂合約的,也是受合同法保護的,公司合不合法那是國家辦證機關發的有效證照,代理商更是相信黨、相信國家、相信政府招商、相信法律論證、相信黨報、電視、網絡、雜志等全國百十家主流媒體深度報道和鼓動才毫無疑慮投資的,怎可知創業不成血本無歸,不但搭進了身家性命不說,同時也被怨民了!被訪民了!被參與者了!一輩子積攢的養老錢和醫療費被侵吞了!
那么這些招商的政府、媒體、法律專家是否也是本案的參與者那?是否在引導代理商犯罪那?為什么在本案中只字不提,難道主流媒體、法學專家、權威人士為非法傳銷公司大勢宣傳和論證,為傳銷組織拋磚引玉、鋪路搭橋,引誘13.5萬代理商往火坑里跳,就不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嗎?
我們老百姓不明白,一個13.5萬人的群體性大案終結了,扣押的9.9億資金為什么要充公?那是被告的私有財產嗎?那么,公安打擊傳銷,不但沒有保護受害者的損失,反而給老百姓帶來了深重的災難,引發了上千的訪民,13.5萬人的怨民,給社會造成及其惡劣的影響,代理商無數次的大批進京到最高法及有關部門上訪、喊冤、訴求、有目共睹,可是沒有引起國家有關職能部門的重視,也沒有任何一家主流媒體關注和報道,符合常規嗎?
作為世界通公司的代理商,也是本案犯罪侵害的重大關系人和證人,即犯罪行為人實施的犯罪對象,同時也是刑法所保護被犯罪行為所侵害的社會關系,我們代理商對整個案件的審判過程應該有知情權!對于我們的投資損失也應有申訴權和追討權! 對于鎮江中院的主審法官枉法裁判,故意避重就輕,混淆是非,嚴重掩蓋案件的事實真相和證據更應有抗訴權和控告權!
代理商不清楚響應國家號召、相信政府招商、相信媒體宣傳、相信法律論證有什么錯?為什么要把代理商和被告犯罪捆綁在一起?為什么要把代理商推向公安打擊的對立面?
一起謎中謎、案中案、理不通、法難容,涉案20多個省、13.5萬人,案值9.9億資金的高審大案,沒有受害人的重大漏洞,在鎮江公安的野蠻打擊下,2年的法律辦案在鎮江中院二審沒有公開開庭的宣判下,悄悄的結案了,國內曾為世界通鳴鑼開道的上百家媒體無一報道,難道不奇怪嗎?
老百姓不知道什么樣的大案要案才能引起國家有關部委的重視?什么樣的大事大非才能引起媒體的關注和報道?
老百姓的基本訴求是生存,討要自己的投資血汗錢也是合理合法的,國家號召的老百姓積極響應,國家打擊的老百姓堅決支持!國家不認同世界通公司,它的軟件也不允許作為高科技產品在市場上推廣使用,老百姓無可奈何,也無從考證,只是希望辦案機關把扣押的9.9億資金,代理商的投資款,實事求是,調查核實,公平公正的歸還代理商,這樣合理合法的訴求對于一個為人民服的政府、人民的法院、人民的法官、人民的檢察官、人民的公安、人民的公仆、很難嗎?
透視吳英案,揭示世界通案,可以清楚的看出,黑惡勢力背后的強大保護傘,形成的利益鏈條,充滿誘惑、骯臟的權錢交易,辦案的手段及其相同, 封鎖媒體,欲蓋彌彰,故意掩蓋事實真相,掐頭去尾省略辦案過程,上下串通,互相推諉扯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即不公開也不透明,根本看不到人民法官為人民,更看不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辦案過程!最突出的就是老百姓有難、有冤無處講理和申訴,讓官僚們表現的淋漓盡致!
為此,借兩會的春風和全國政法宣傳工作會議的召開,以及國家政法委2位書記的講話和要求,印證一下,人民群眾對政法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及訴求權,在地方公檢法的執行和落實效果。是否能真正的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社會公平正義!是否能緊密結合“忠誠、為民、公正、廉潔”!是否政法隊伍在人民群眾心目中有可親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是否能真正的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是否能真正為老百姓排憂解難,解決好人民群眾的公共安全和權益保障!是否能讓人民群眾真正的安全、安心、安寧!
敬請黨中央國務院各位領導、政法委書記關注世界通特大傳銷案,為民做主,為民伸冤!對此案中的貪贓枉法,釣魚執法、既得利益集團、及執法犯法、知法懂法的一切與本案有關的非法辦案人員的不作為行為,進行立案審查,嚴懲不待,清除司法腐敗隊伍里的禍國殃民的垃圾!以維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該抓的抓,該判的判,該罰的罰,該退的退!給我們代理商一個公平公正的說法,彰顯法律的一言九鼎!考量法官的良心、道德和專業水準!詮釋國家最高職能部門政法委的威嚴!經得起歷史的驗證!我們全國13.5萬代理商將拭目以待!
2012 03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