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學術研究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問題
何其多
( 云南財經大學 昆明 650221 15912104828 [email protected] )
[摘 要] 學術腐敗是經濟腐敗向學術界的滲透,導致學術腐敗的主要原因在于職稱評定制度、出版制度、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中存在的問題以及缺乏行之有效的學術水平認定制度。本文對導致中國學術腐敗的學術體制中存在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問題進行了分析,旨在揭示學術腐敗的根源,為進一步探討治理學術腐敗的對策作一個鋪墊。
[關鍵概念] 學術腐敗 人事制度 分配制度
中圖分類號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THE PROBLEMS IN OUR CURRENT INSTITUTIONS OF PERSONNEL MATTERS AND DISTRIBUTION OF ACADEMIC STUDY
He qiduo
( Yunn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Kunming 650221 15912104828 [email protected] )
[ABSTRACT] Academic corruption is that the academic circles is infiltrated by the economic corruption. The causes are the problems of professional title institutions, publishing institutions, personnel matters institutions and distribution institutions, and the lack of effective institutions of academic level identification. This article analyzes on the institutional problems that cause academic corruption in the personnel matters institutions and distribution institutions of the academic system. It aims to expose the causes of academic corruption, and then found an base to research the countermeasures of the academic corruption.
[KEY CONCEPTS] Academic corruption Institutions of personnel matters Distribution institutions
一、引言
中國自1978年以來的改革實踐一方面極大地解放和發展了生產力,但是,在另一方面,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改革成本也隨之增加。這種改革成本主要是制度成本(包括制度設計成本、制度移植成本和制度實施成本等)、制度空缺成本、制度失效成本和權力租金。所謂制度空缺成本,是指在制度變遷過程中,由于制度創新不能有效地替代原有制度而導致制度空缺,致使逐利的機會主義者獲得了侵占公有資產和公共資源、甚至控制行政權力和公共權力為私人謀取利益的投機機會,從而給經濟體系造成的損失。而制度失效成本則是指,在一個社會的制度變遷過程中,由于移植其它被確立為榜樣社會的那些被認為是好的制度時移入制度的社會制度環境對被移植制度產生排異反應,導致被移植制度不能正常發揮作用而對國民經濟和社會造成的損失。經濟腐敗、司法腐敗、新聞腐敗、醫療腐敗、教育腐敗和學術腐敗等腐敗現象實際上都是制度空缺成本和制度失效成本的一種表現。
顯然,從制度層面看,導致學術腐敗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安排方面存在著一系列深層問題,這些制度問題主要是:職稱評定制度、出版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學術水平認定制度。本文的論述是建立在對中國高校、非高校學術研究機構和出版機構的學術研究制度、出版制度等制度問題的實際觀察的基礎上的。根據筆者的觀察和研究,上述制度缺陷正是導致學術腐敗的根本原因。因此,如何對中國當前日益盛行的學術腐敗現象進行揭露和批判,并進一步提出應對學術腐敗問題的對策、尤其是如何進行行之有效的制度創新對于中國學術事業的發展和社會的和諧與健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學術研究中的人事制度及其所導致的學術腐敗
(一)、目前,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雖然推行了聘任制度,但這種制度在提高人才利用效率方面幾乎起不到任何作用、甚至起反作用。由于“領導”是層層任命的,而一般研究人員或教師是由“領導”聘任的。并且,在“領導”是否聘任和如何聘任研究人員或教師方面沒有一個切實可行的客觀標準或規則。因此,具有聘任權力的管理者(領導)可能會濫用權力排擠有才華又不與其同流合污的研究人員或教師而聘任缺乏才能但具有順從性的研究人員或教師。這樣,“劣勝優汰”就成為包括學術界在內的全社會的一條潛規則。在這一潛規則下,越是沒有能力的下級領導越可能愿意或被迫與上級領導建立親合關系,從而形成越沒有能力的下級領導越容易得到上級領導的提拔的結果;同樣,越是沒有能力的普通員工越可能愿意或被迫與領導建立起親合關系,從而形成越沒有能力的員工越容易得到領導的聘用或提拔的結果。相反,由于才能出眾者一般都企圖以自己的能力獲得生存權和正當性利益而特立獨行或游離于權術和關系圈之外并對玩弄權術的政客表現出不滿和鄙視,從而形成越有才能者越可能被排擠、甚至無法正常地獲得聘用職位的現象。而從制度環境方面看,高校和科研院所依然是一個“端鐵飯碗”的地方,無法形成有效的人才流動機制。這種“鐵飯碗”用工制度直接造成了大量無才無德者在高校和科研院所這一學術圈中濫竽充數甚至充當學閥和學霸對教育資源和學術資源進行濫用的現象普遍存在。而高校對職稱、文憑和論文發表數量標準等方面的制度缺陷又把本來不具備基本研究能力的人們推到了研究崗位甚至領導研究人員的崗位(如學術帶頭人、院長或系主任等)。而從科研考核制度方面看顧,科研考核則形成制造學術垃圾的激勵。加之學術權力的取得與學術垃圾制造能力的正相關性又進一步對學術投機分子形成制造學術垃圾的激勵機制,而學術權力又能夠實際地進行私有化學術資源的犯罪活動。因此,現行的公開人事制度不可避免地與學術腐敗形成互為因果的惡性循環關系。可見,高校和科研院所現存的人事制度是導致高校和科研院所學術腐敗的一個基本的制度根源。
(二)、高校和科研院所為“包裝”單位的學術身份而要求其教師或研究人員提高學歷、學位和職稱的政策對高校和科研院所人事制度改革形成了相當大的誤導:一方面,教師學歷、學位和職稱并不能真正反映教師的教學水平、研究能力和理論應用能力,甚至形成了嚴重的因過度追求形式上的高文憑(文憑主義)而不注重實際文化修養的“有文憑沒有文化”的現象。而高校和科研院所提出的這種要求極易促使高校和科研院所形式主義地追逐教師和研究人員的外在的文憑包裝和學術包裝,而教師和科研人員應當具備的實際教學水平及其科研能力和水平則被棄置不管。這實際上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學術研究也起到了一種鼓勵片面追求個人外存形式包裝的形式主義作風。并且,這種既不能不拘一格地唯才是用又過分追求外在形式的制度極大地鼓勵了買賣文章、買賣文憑和買賣職稱現象的形成和泛濫,從而使那些唯己利是圖地不斷利用現行人事制度中的這種缺陷丟下工作去包裝自己的人總能夠獲得比那些腳踏實地地投身于教學和研究工作的真才實學者更多的利益,從而形成學術研究和利益分配完全被顛倒的結果。而將通過文憑包裝、職稱包裝和學術包裝后的老師或科研人員往往被這種人事制度推到具有學術水平象征意義的校長、院長、學術帶頭人等位置上,但缺乏真才實學又被置于如此重要的學術地位的學術投機分子為完成科研考核目標并顯示其“超人的學術水平”就只有通過學術地位和學術權力搞課題由其行政權力下沒有學術地位者完成、雇傭學術槍手、買辦學術刊物甚至直接剽竊他人的學術成果等方式來維持其學術權威和學術地位。因此,高校和科研院所形式主義地追逐高學位和高職稱的結果不僅導致了分配不公,而且形成了對教師和科研人員建立功業和真實業績貢獻的行為形成強力打擊,而對學術造腐敗為反而形成極大的激勵。
(三)、在用人制度上,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中層管理者(院長、所長等“中層干部”)的提拔過分強調了“科研成果”(發表的“論文”、“編寫”的教材或出版的“專著”)數量和職稱,高學位(博士)和高職稱(教授)也成為中層或高層管理者任用的重要條件,而不論其是否符合擔任管理者的其它條件(如政治素質、管理能力和個人品質等)。這種干部任用制度不僅將那些適合做學問并有可能在學術上取得成就者吸引到了可能并不合適的管理崗位從事管理工作,而這些本來只是管理崗位而不是學術研究崗位又被要求必須有大量學術研究成果,這就必然導致其既做不好管理工作也做不好研究工作的結果。為了獲得比研究工作更有利可圖的管理工作,教師、研究人員、管理人員甚至后勤人員都爭相去搞學位、職稱和論文(這些都可以買到或變相買到)。那些雖然有能力做研究的人由于時間基本上被管理事務所占用而無法進行從事研究工作,而為維持其地位就只能利用下屬或學生制造“學術成果”甚至剽竊他人成果或走學術買辦之路。那些不具有研究能力而通過各種關系、買辦、剽竊等方式獲得了管理職位者維持其“理論地位”的學術歪門邪道則會比本來具有研究能力而人事管理工作者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因此,現行人事制度實質性地對人們追求華而不實的學位、職稱和論文數量、甚至大肆制造學術垃圾的行為形成了激勵(職稱評定又以論文和著作數量為標準),這實際上直接導致了學術腐敗現象的形成。
三、學術研究分配制度的缺陷及其與學術腐敗的關系
以論文發表數量和著作數量作為分配的一個重要依據是目前中國高校和科研院所分配制度中存在有一個普遍現象。從表面上看,這似乎是一種合理的分配規則。但是,這種分配制度實際上存在著相當嚴重的問題。目前,絕大多數高校和科研院所都是按發表論文數量(篇數和字數)或出版的教材或著作數量(本數和字數)進行獎金分配的,其結果是,為獲得更高的收入,研究人員或教師將會利用一切有利條件盡可能多地發表論文。從“成本—收益”分析中得出的結論是,抄襲和制造劣質論文的成本要遠比自己撰寫、精心研究形成的學術成果成本低,其結果必然導致抄襲論文和劣質論文甚至學術垃圾的泛濫。而具有學術資源或行政資源配置權的學術官僚將會盡可能地利用納稅人通過繳稅形成的財政資金(教育資源和學術資源的主要來源)或賣文憑的收費(函授文憑、研究生文憑等)買辦論文、著作(如用公款支付論文發表費用和著作出版費用等)和論文發表權(給學術刊物巨額“贊助費”等)來為自己賺錢(以論文篇數和著作字數計算的獎勵)。學術官僚的論文或著作發表或出版的成本都是公款承擔,而收益則是屬于其個人的私人收益(名利、權力和騙取的“自我成就感”和“學術地位”)。因此,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的兼具行政官員和學術官員雙重身份者對付費發表論文和出版學術著作會表現出非常積極的態度,并標榜其行為是在“為社會做貢獻”(實際上是對學術資源的浪費)。但是,學術官僚的科研成本是公款支付而收益則屬于個人的事實實際上就是將公共資源變為私人利益的貪污行為。并且,通過這一途徑獲得了一定的“學術地位”和社會名聲的學術腐敗分子將會利用其發表學術論文或出版著作來提高身價。學術腐敗分子獲得了一定名聲之后就四處游學、講座、辦班和拉課題,從中賺取破壞正常的學術秩序和分配秩序的名利。可見,以論文發表數量作為分配依據的后果實際上不是激勵了學術研究的發展,而是激勵了教師和學術研究者濫造論文和濫發表論文;不是促進學術進步,而是導致了學術腐敗。
四、主要結論
學術腐敗既是一種道德墮落現象,同時也是一種學術商品化現象。因此,學術腐敗一方面與資本主義唯利是圖的生產方式相聯系,另一方面也是社會道德的價值取向以及學術研究者個人的道德素質和學術操守墮落的直接結果。從制度層面上看,導致學術腐敗的根本原因在于學術制度的固有缺陷。觀察從事學術研究的主要機構(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現存制度不難發現,導致學術腐敗的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職稱評定制度中的學術研究成果數量標準、不健全的投票規則、不規范的評審程序和非客觀性的評審方法,出版制度中缺乏有效的經費支持、出版權的壟斷性和逐利性、高校和科研院所人事制度中的“鐵飯碗”制度、管理者任用標準以及人事管理對研究人員和教師過分追求學術外在包裝(學位、職稱、著作數量和論文數量等)而不講真才實學和實際貢獻的價值取向和不存在一整套科學合理的學術水平認定制度和學術評價標準,為學術機會主義者盜取名譽、權力和金錢利益提供了機會,分配制度中以學術成果數量論獎的分配規則成為學術腐敗形成的一個重要根源。這些制度不但已經成為中國學術腐敗的根本原因,而且嚴重阻礙了中國社會的發展和思想進步。因此,改革目前導致學術腐敗的學術制度已經成為中國學術研究中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
主要參考文獻
[1].何其多:《一次制度性尋租嘗試?》,《經濟學消息報》,成都, 2002年4月5日 。
[2].何其多:《高校教師的個人素質與歷史使命》,《當代云南教育論文大系》,昆明,2002年版。
[3].何其多:《教育商品化問題-一種經濟學觀點》,《北京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北京,2004年第10期。
[4].何其多:《論學術腐敗的社會性質》,《經濟研究導刊》,2011年第10期。
[5].何其多:《論學術腐敗的經濟性質》,內部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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