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已經可以不必隱晦,所謂民營化就是私有化,當初把私有企業換名為民營企業的經濟學家,如張維迎就不再隱晦了,日前他公開宣稱:“中國未來幾年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國企私有化”。似乎現在到了時不我待的關鍵年份,務必大張旗鼓、雷厲風行地全面推進國企私有化的時候了。
然而,推進私有化進程,是需要前提條件的。近些年來,推進的力度不可說不大,地方上的國有企業已所剩無幾,但央企民營化的進程卻仍處于小打小鬧、小調小整的階段。究其原因,就是實行私有化的前提條件尚不具備,無法有效推進。有人以為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只要社會生產關系都是私有制了,上層建筑必然要隨之改變。這是搬用了毛澤東的哲學觀點。但在中國的現有體制下,全面實行私有化卻是一個無法完成的任務,起碼要創造以下三個前提條件,才能完成這一生產關系的劇烈變革,進而實現政體改革的終極目標。否則,一切努力都是徒勞。
一、修改國家憲法
現行憲法是這樣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就是這個“公有制為主體”的“基本經濟制度”,要命得很呦。
盡管30年來,國企在國家扶持發展私企的策略中,一直在退,在工業總產值中的比重,從1984年國企占近70%,到2005年減少至僅占33.3%,正好三分之一,在國民經濟中已不占據主體地位。官方的權威觀點是國企的適量減少,不影響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只要國企控制國民經濟命脈,就可以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增強我國的經濟實力、國防實力和民族凝聚力,起到關鍵性作用,而這個關鍵就是控制力。然而,在此后的2005-09的這四年中,工業中的國有經濟比重,每年下降1.5-1.7個百分點。如果這一趨勢繼續下去,國有經濟的徹底消亡,僅需要過16年左右的時間。但是,時間不等人,16年之后再進行政體改革,太漫長了。況且,有這么個憲法在那兒橫著,再往下減,就真的疑似犯有顛覆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的滔天大罪了。所以,只有把憲法中有關公有制的條款修改掉了,才能名正言順地徹底剿滅國企。否則,不管什么政令,什么條例,什么部門,什么人物,只要沖擊了國家根本大法,就是顛覆國家政權,如此犯法,是會一定要抓人的。即使暫時未抓,早晚不等。
二、改變中共綱領
即使中國現在就搞一人一票,在相當長的一個歷史時期內,也還不會出現一個可與中共抗衡的政黨,中共被它黨擊潰的機率近似于0。甚至反而弄巧成拙,主張唱紅打黑、民生公平、縮差共富的政治家,被民眾推上權力巔峰,也說不定。只有寄希望于中共自身的改變。
要全盤實行私有制,僅靠徹底否定文革、三面紅旗,遠遠不夠。仰或繼而否掉反右、三五反、公私合營、抗美援朝、國際反修、四清,也還是不夠。
中共執政的所謂合法性,在于推翻地主資本家,把生產資料平均分給農民,簡單地說,就是“打土豪,分田地”。無論如何地改革開放,如何地發展私營經濟,實際從根兒上講,中共的基本綱領,對私有制還是持有實質性的長遠性的否定態度。如果只看到當下在多數的文藝作品中,地主是好地主,資本家是好資本家,皇帝是好皇帝,官員是好官員,國軍是抗日的好隊伍,為地主資本家平反昭雪已經做的很不錯了,就認為給他們正式平反,所差的僅是一紙公文,就大錯特錯了。只要中共“推翻私有制”、“最終實現共產主義”這個綱領不作改變,全盤私有化,只是一個春秋大夢而已。甚至,到了一個特定的歷史時刻,比如,屆時中國的軍事實力足以擊潰任何國家,突然宣布二次土改,全盤轉型為公有制,也不是不可能的,而且容易的很,只要清算富人們的原罪就可以了,這里說的還是上面所講的中共執政的合法性之所在。
三、全民公決
日前就有學者斷言,中國的改革動力已經喪失殆盡,也有高層人士對民眾喊話,呼吁人們覺醒。民眾真的都睡著了嗎?好像不是。當下中國最能反映民意不是報刊,不是兩會,而是網絡。網絡每日海量的跟貼,表明相當數量的民眾,只是對參與改革持有一種冷默,而且微詞頻出。他們會以自身在改革中的境遇確定自己的立場,而不會再去緊跟高端報告、政壇明星、緊跟知識精英、主流媒體。“人言不足恤”,經濟學家們已經不再、也無可能借力于底層民眾曾在改革初期出現的積極性和創造力,不再搞自下而上的改革,而是提出了越過底層民眾的“頂層設計”建議。但正如國統局長馬建堂所言,目前金融、財政、國企等推出的不同頂層設計方案,實驗第一年成績并不好。這是因為那些個“頂層”的高度,不僅無論如何也超越不過國家憲法和中共綱領,還需要具備廣泛的民意基礎。
就改革獲利而言,中國民眾大體可分為受益者、非受益者、受害者這三類人群:
一是受益者。其中,財富精英,財富積累速度超過任何國家和任何信史,他們很多人都有他國護照,其家人或與其一樣,或早已身在他國。只有他們能在私有化中買得起國企,但也很可能將其資產轉移境外,稍有風吹草動,立馬跑路。官場精英,這個官場包括所有吃皇糧的人群,很多官員的子女如果世襲不到公務員,就一定要安排到安排在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政治經濟地位高高在上。知識精英;樂于為私有制代言,可以得到為公有制代言所得不到的實實在在的好處。而且,私有制環境里,知識精英的地位,要比在公有制環境里要高得多。當然也有力挺公有制的,但稀缺的很,日子過的也不甚得意。這類人群,總體上是樂于私有化的,在以往的國企私有化改制中,不少官員、律師、法官、評估拍賣業人士,等等,都受益匪淺。何樂而不為呢?但如果改到他們頭上,比如改掉養老、醫療、住房等諸多方面的特殊待遇,就絕對行不通了,成為最難逾越甚至無法逾越的路障。
二是非受益者。這類人群,包括城市的小商小販、打工者和農村的種田人、進城農民工,占據總人口的絕大多數,他們的生活水平確實比以前提高了,但談不上富起來了,巨大的貧富差距,使他們的心理無法找到平衡,住房、醫療、幼教、上學、養老、物價等諸多的不平等,天天都在肆虐困擾著他們,他們知道當今社會靠個人奮斗變成富人的機會已經不復存在,所以他們不很認可自己是改革的真正受益者。他們誰也買不起國有企業,聯手去買也買不起。對私有化,他們沒有利益驅動,也就沒有明朗態度。他們更關心的是“共同富裕”的一張路線圖或一份時間表。如果下步改革能改到他們能買得起房,看得起病,上得起學,養得起老,買得起東西,他們也會支持這樣的深化改革的。
三是受害者。改革中最大的受害者當屬國企(包括大集體企業)職工。他們由國家的領導階級、當年改革的積極參與者,一夜之間淪落到被國家所廉價買斷身份的失業者,心存巨大的被欺騙、被拋棄的失落糾結。這是一個至少有6000萬人,加之其家屬,應是不會少于1.5億享有公民權利的龐大群體。他們可能就是私有化的最強烈反對者,但絕對數量還不是很多,多到可以左右民意的程度。
如果發動一次是否實行私有化的全民公決,而公決的結果又是多數人贊成私有化,那么,人大修改憲法、中共改變綱領,則勢在必行。一勞永逸地解除掉私有化的主要障礙。當然,倘若非要置一切而不顧,立即義無反顧地強勢推進全盤私有化,也并非不可以,但隨之而來的極有可能就是一場歷史性的空前劇烈的社會動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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