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看著實在費勁。讀來既無趣味,又無哲理,文采又差,套句文明詞兒——簡直是不忍卒讀,可能是上帝的手筆嗎?
看不下去也要看,為了尋求真理,我只能耐著性子。可今天看著看著怎么也看不下去了,頭大如斗,忍不住得說說這事。
沒看過{圣經}的朋友沒有感性認識,可能以為我在胡說八道。這樣吧,我摘抄兩段大家自己看看,別人說的再好也得自己品評是吧。正好我上一篇讀經感受‘上帝的戒律’說到各種條例沒有展開,總覺得意猶未盡,正好借此少補,也是一舉兩得的美事。
耶和華曉諭摩西如何獻祭,說到每天例常的祭,安息日獻的祭,月初獻的祭,除酵節獻的祭,七七節獻的祭,新年獻的祭,贖罪日獻的祭,住棚節獻的祭。我現在原文照抄‘住棚節獻的祭’一節,大家自己看:
“七月十五日,你們當有圣會,什么勞碌的工都不可作,要向耶和華守節七日。又要將公牛犢十三只,公綿羊兩只,一歲的公羊羔十四只,都要沒有殘疾的,用火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燔祭。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面,為那十三只公牛,每只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那兩只公綿羊,每只要獻伊法十分之二;為那十四只羊羔,每只要獻伊法十分之一;并獻一只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并同獻的奠祭以外。
第二日要獻公牛犢十二只,公綿羊兩只,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十四只,并為公牛、公綿羊和羊羔,按數照例,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又要獻一只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并同獻的奠祭以外。
第三日要獻公牛犢十一只,公綿羊兩只,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十四只,并為公牛、公綿羊和羊羔,按數照例,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又要獻一只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并同獻的奠祭以外。
第四日要獻公牛犢十只,公綿羊兩只,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十四只,并為公牛、公綿羊和羊羔,按數照例,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又要獻一只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并同獻的奠祭以外。
第五日要獻公牛犢九只,公綿羊兩只,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十四只,并為公牛、公綿羊和羊羔,按數照例,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又要獻一只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并同獻的奠祭以外。
第六日要獻公牛犢八只,公綿羊兩只,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十四只,并為公牛、公綿羊和羊羔,按數照例,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又要獻一只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并同獻的奠祭以外。
第七日要獻公牛犢七只,公綿羊兩只,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十四只,并為公牛、公綿羊和羊羔,按數照例,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又要獻一只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并同獻的奠祭以外。
第八日你們當有嚴肅會,什么勞碌的工都不可作。只要將公牛犢一只,公綿羊一只,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七只,作火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燔祭;并為公牛、公綿羊和羊羔,按數照例,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又要獻一只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并同獻的奠祭以外。
這些祭要在你們的節期獻給耶和華,都在所許的愿并甘心所獻的以外,作為你們的燔祭、素祭、奠祭和平安祭。
于是摩西照耶和華所吩咐他的一切話,告訴以色列人。——{圣經}157頁
說句題外話:上帝怎么如此貪婪?還那么啰嗦,絮絮叨叨像個長舌婦,誰受得了啊!這怎么可能是上帝說的話呢?我都懷疑編寫{圣經}的主兒乃是春秋筆法的高手,微言大義的典范,打著紅旗反紅旗的暗戰,對上帝明頌暗貶。如果真是上帝寫的,我就沒的說了。
再看緊接著的一節——許愿的條例:
摩西曉諭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領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人若向耶和華許愿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女子年幼還在父家的時候,若向耶和華許愿要約束自己,她父親也聽見她所許的愿,并約束自己的話,卻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許的愿,并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但她父親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她所許的愿和約束自己的話,就不得為定。耶和華也必赦免她,因為她父親不應承。她若出了嫁,有愿在身,或是口中出了約束自己的冒失話,她丈夫聽見的日子,卻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許的愿,并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但她丈夫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就算廢了她所許的愿和她出口約束自己的冒失話,就不得為定。耶和華也必赦免她。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所許的愿,就是她約束自己的話,都要為定。她若在丈夫家里許了愿,或起了誓約束自己,丈夫聽見卻向她默默不言,也沒有不應承,她所許的愿并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丈夫聽見的日子,若把這兩樣全廢了,婦人口中所許的愿,或是約束自己的話,就不得為定。因她丈夫把這兩樣廢了,耶和華也必赦免她。凡她所許的愿和刻苦約束自己所起的誓,她丈夫可以堅定,也可以廢去。倘若她丈夫天天向她默默不言,就算是堅定她所許的愿和約束自己的話,因丈夫聽見的日子向她默默不言,就使這兩樣堅定;但她丈夫聽見以后,若使這兩樣全廢了,就要擔當婦人的罪孽。”
這是丈夫待妻子,父親待女兒,女兒年幼還在父家,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條例。
我真暈了,您呢?
{圣經}——“神圣的經典”,一看書名就那么神圣,吸引人去親近。如果換個名兒呢,比如說叫{莎草紙},還那么神圣、吸引人嗎?起碼在中國人來說就不屑一顧了。別說,原書名的本意就是{莎草紙},不過是翻譯到中國來的時候借用了中國人對‘圣經’的崇拜而已。中國人的‘圣經’原指‘圣教’——即儒教十三經,古代書面語常用‘圣經’一詞,不過是被借走了而已。正如‘上帝’一詞,我國商朝之前就用,周以后一般稱為‘天’,皇上不就是‘天子’嗎?上帝一詞多么響亮,使人油然而生敬仰之情。如果只叫‘耶和華’,那效果可差老鼻子了,您說是吧。
‘圣經’、‘上帝’,本來是我中華民族的專利,如今倒成了基督教的體征。都說‘偷來的鑼鼓敲不得’,人家還敲得震天響哪!
不管借的還是偷的,內容倒是獨特非常,可我今天暈頭昏腦的怎么也看不下去了。算了,看點簡單的,翻翻里邊的詩篇吧,詩歌詩詞應該是很美的。哎呀,大謬不然,{圣經}里的詩篇怎么都一個模樣呀,耶和華這,耶和華那,耶和華喜,耶和華怒,全是耶和華。求告,禱告,稱頌,感恩,全是圍繞著耶和華,沒別的。千篇一律不怕人反胃嗎?
何處傳來如仙美樂:“裊晴絲吹來閑庭院,搖漾春如線······ ”。哦,太美了!想這春光無限,我也該出去走走了,豈能‘似這般都付與斷井頹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賞心樂事誰家院·······卻原來姹紫嫣紅開遍,朝飛暮卷,云霞翠軒,雨絲風片,煙波畫船,錦屏人忒看的這韶光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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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利永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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