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在近代,無論是社會主義,還是資本主義,都是崇尚的。社會主義就不要說了,資產階級革命先行者孫中山也提出“天下為公”的著名論點。可見“公”是個好東西,有著廣泛的含義。它之所以被世人都崇尚,我想有以下幾點因素。
首先,“公”是指眾人。對于資本主義來說,“公”是對對應于家屬式封建國家統治者和少數封建地主階級的眾多資產階級。與封建社會相比,它確實進步了,因為最高統治者已經不是皇帝一家人,而是眾多資產階級推舉的代表,其它資產階級也已經不像地主階級那樣,只是封建最高統治者的家丁,而是已經具有選擇統治者權力和自身權利有保障的統治階級,具有了一定的人民性。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天下為公”,實質上就是整個國家要為資產階級服務。他們也把這個“公”稱為“民”,所以才有“民主”的說法。當然,孫中山的“公”可能指的更廣泛,特別到后期提出“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公”就包含了工農大眾,所以堅定繼承者這一政策的國民黨左派宋慶齡等投向了主張社會主義的共產黨。那么,對于社會主義來說,從“公”服務對象屬性上來說,主要是指工農等勞動大眾。它比資本主義進步的是,“公”的范圍更廣泛,國家統治者應有工農勞動大眾等人民來選擇,人民具有選擇國家統治者權力和自身權利的保障。因此,社會主義的“公”,不能脫離工農勞動大眾這個主體。
其次,“公”是指人民共有權利。有人說,公有制就是官有制。因為國有和集體所有制,生產資料都是國家和集體的,集體所有制中土地等也受國家控制。這可能是出于對少數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專權和腐敗的不滿而這樣認為的。實際上,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也應該是人民雇傭來代表他們管理生產資料使用和勞動報酬分配的。生產資料和勞動價值擁有權的主人是勞動人民群眾,而不是官。實行公有制的目的是為了消滅剝削和便于社會化大生產。實際操作中,消滅剝削不僅僅在初次分配的防止剝削剩余勞動價值上,還包括利潤留成和上繳國家或集體后,防止企業領導和國家工作人員貪污和揮霍浪費。所以還必須有民主選官和民主管理來保障。按照馬克思的設想,社會主義國家的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都有人民選擇產生,受人民監督。企業領導和管理者,也要由全體職工來選擇,并接受職工監督。毛澤東提出“鞍鋼憲法”,要求干部參加勞動,工人參加管理;管理者和工人在生產實踐和技術革命中相結合。這樣,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以及企業領導就歸位到雇傭的應有位置,也就是通常稱的“公仆”。公有制是建立在這樣的基礎上的。有些人反對社會主義政治和經濟制度,是對此的誤解。其實不是制度有問題,而是落實沒有到位。這是社會主義國家長期來的突出問題。我認為,也是傳統社會主義遇到挫折的原因。產生這些問題,有歷史的根源:領導干部和人民群眾民主意識沒有與制度一起同步到位;實際操作缺乏經驗,很多想法較好,但缺乏具體有效辦法;地區經濟、民族和文化差異等帶來一時全面落實困難等。需要一個過程。只有人民大眾消滅剝削和具有管理經濟的權利得到保障,公有制才是真正的社會主義公有制。
再次,“公”是指眾人間的互助合作。社會主義提倡人與人之間要互相愛護,互相關心,互相幫助。公有制就是勞動者合作的生產經營形式。互助合作,還要求不能弱肉強食、損人利己,而是關愛弱者。所以,嚴厲打擊侵害人民權益的犯罪活動;對于喪失勞動能力的老弱病殘強調國家或集體供養,并要求平時在社會上要關懷老弱病殘。在思想基礎上,提倡個人利益服從組織利益,眼前利益服從長遠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的集體主義精神,甚至倡導無私奉獻、大公無私,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現代資本主義,其實也在強調團隊精神、博愛、人道,發展福利和慈善事業,以緩解階級矛盾。因此,互助合作,是人類文明和發展的趨勢。社會主義是比資本主義更先進的社會,而且經濟基礎是以集體方式獲利,因此理所當然比資本主義更強調互助合作。
“公”,不是人為強制所為的狀態,它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這是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科學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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