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三十年前的改革開放以來,國外及國內非官方媒體一直在質疑中國的“合法性”。起先中國人的第一感受就是“窮”,俗話說“人窮志短”,所以那時人家說你沒有“合法性”,中國人就很容易相信。但后來日子慢慢好起來,言論也越來越自由,這些喋喋不休的質疑聲就顯得“吹毛求疵”了。三十年的質疑把耳朵磨出了繭子,已經沒有什么感覺了。但最近兩年世界上似乎風云突變,過去那些自稱“制度優越”而喜歡指手劃腳的國家鬧起了經濟危機,人們這才發現原來這幫人欠了一大堆債,債主們的心里突然打起鼓來:欠債人越來越老了,如果不賴債是不是能還得起。而原本認為制度很差的中國卻稀里糊涂地變成了第二大經濟體。但奇怪的是,既便是這樣,這些人質疑中國“合法性”的調子并沒有降低,盡管自己的問題怎么解決還不知道,人家反倒要給你支起招來了。
當然,本人也是“辯證唯物論者”,承認任何事物都不是完美的。既便中國毛病多,外國的毛病也不會少,既然都有毛病,究竟誰有“合法性”那還真不好說。這兩年可能是衣食無憂的原因,不知為何研究起與本職工作毫無干系的經濟問題來,最近“黨報”有人寫文章說改革到了“關鍵階段”,也有非官方身份的“精英”又恰在此時提出“政治體制改革”問題,雖然沒有人公開使用“合法性”這個字眼,但這個問題總是繞不過去的。現在社會的共識是中國收入差距過大,窮人多消費不起,所以過去一直靠出口,現在國際上鬧危機,于是只得靠內需,但收入差距大內需又起不來,自然想到要解決貧富懸殊問題。怎么解決呢?精英們說收入差距大是因為“國企壟斷”,而國企壟斷是因為政府支持,怎么能讓政府不支持呢?答案是“政治體制改革”,而現在一些精英造的輿論認為“小打小鬧”是不解決問題的,因為過去一直是“小打小鬧”,所以一直解決不了問題,因此就要大改,但凡要大改,肯定是你的“合法性”有了問題才要大改。你看,繞到最后還是躲不過“合法性”的問題。
長期以來一直有這么一種輿論,認為中國一直不是真正的“市場經濟”國家,也就是說沒有“合法性”,甚至有人從經濟的“合法性”還推論出政治的“合法性”。這個結論在國外以及很多非官方媒體被當作“普世價值”而廣泛傳播。但問題果真如此么?本人的研究卻得出了否定的答案。這樣看來,鋪天蓋地的輿論顛倒了“黑白”,這個問題還真要“說道說道”。
本人的研究是從思考七年前的那場“郎顧之爭”開始的,正如政法大學楊帆先生所說的那樣,“郎顧之爭”的實質,就是有人質疑中國的“合法性”,這些人指責壟斷國企和政府干預市場,認為私有化才是市場經濟的本質特征,理由是沒有“產權”就沒有“積極性”,而中國叫?!肮芾韺邮召弴泄伞?,就是反私有化,因而就是反對“市場經濟”,因而結論自然就是:中國沒有“合法性”。
這種所謂的“產權”邏輯很奇怪,老板有了“產權”就有“積極性”,那員工沒有“產權”就應該沒有“積極性”才對,只把“產權”分給老板,到底是提高“積極性”還是降低“積極性”呢?邏輯矛盾!其實說到底不就是經濟收入么?給老板高工資難道不一樣提高“積極性”?企業提高員工的“積極性”不也是漲工資么?說白了,還是嫌便宜占的還不夠罷了。楊帆先生將偷國有資產比作“包二奶”,而將私有化比作“二奶扶正”:“你包二奶我可以假裝看不見,但就是不能扶正!”這個比喻很妙,也十分的恰當。
有人可能會有疑問,既然你認為偷偷“包二奶”不好,卻又裝聾作啞,而人家要扶正你又不答應,這不是“口是心非”么?提這種問題的人,要么是真糊涂智商有點低,要么就是裝糊涂。不答應“二奶扶正”是因為它沒有道理,而“裝聾作啞”是因為還沒找到更好的辦法,只得先暫時“裝聾作啞”?!把b聾作啞”并不代表“包二奶”就“合法”。這個道理應該是很清除的,首先必須解決的是“合法性”問題,然后才能談方法或手段問題。限于篇幅,手段和方法問題只能以后再講,今天只講“合法性”問題。
去年《世紀大講堂》的一期節目請來了擁有牛津博士頭銜的北大著名經濟學教授張先生,他演講的中心思想就是試圖論述“市場邏輯”的“合法性”。其觀點的大意為:“市場邏輯”要滿足客戶需求才能交易,因此必定為社會創造價值,而“政府干預”、“國企壟斷”是強買強賣的“強盜邏輯”,它們雖然是“合法的強盜”,但是因為不創造價值,所以不具有“合法性”。
張先生觀點的偏頗之處,還不是犯了“公正客觀”學者所詬病的“意識形態化”錯誤,因為張先生用貶義詞把過去的計劃經濟做法比作“強盜”,而將自己主張的“市場邏輯”卻用中性詞敘述,有失學者應該秉承的公正和客觀。但這還只是一個很次要的問題,最主要的問題在于基本理論和概念的錯誤。
首先,“市場邏輯”的缺陷之一,是它與過去的計劃經濟犯了同樣的“理想化”錯誤。計劃經濟把管理者視為既“道德高尚”又“智力超群”,如果這是真的話,當然計劃經濟就很完美。但實際上管理者的道德并不像百姓想像的那樣高尚,而且智力也不超群,所以計劃經濟就很難搞。同樣的道理,“市場邏輯”同樣要看經營者的智力水平和道德水平。道德水平低,不但創造的價值少,還可能不創造價值,甚至把別人創造的價值據為己有,還要為自己立牌坊,對外宣稱是自己創造了價值,反而貶低創造價值的人是“笨蛋”。長期的觀察和研究發現,“市場邏輯”是“騙子”最好的生存土壤。如張先生所言,是有“合法的強盜”,但同樣有“合法的騙子”,而且“騙子”的數量比“強盜”好像還多很多,甚至可以說比比皆是。一次朋友一起吃飯有人說,現在的廣告絕大部分都是“騙子”,因為它只講優點而不講缺點。如果用這位朋友的標準來衡量,可不是“騙子”要比“強盜”還要多很多么?而且他們與張先生詬病的“強盜”一樣,都是“合法”的。上個月CCTV就播了一個法制節目,一個女人利用“閃婚”騙取大款的財務,最后律師說:“沒有辦法,這女人的行為不構成犯法”。很奇怪的是,與張先生有著同樣觀點的人總是看不慣中石油之類的“壟斷國企”,但對國際鐵礦石集團的壟斷卻視而不見,難道“壟斷”還有好壞之分?就好像生在“市場邏輯”國度里的壟斷者就天然具有“合法性”似的。
“市場邏輯”的真正病根兒還不是上面所說的邏輯混亂,而在于其本身就是“偽理論”。價值原本就是由勞動來衡量和創造的,一位姓馬的德國經濟學家早在百年前就告訴大家了。但不知從哪個朝代開始,有人發明了“新理論”,說“資本”也創造價值。理由據說是缺了“資本”就無法“創造價值”。不錯,人們天天都在使用“資本”,比如機器、廠房,但問題是“資本”就是勞動造出來的,還不是勞動創造的么?完全是多此一舉!一個既無思想也沒有智慧的東西怎么會創造價值呢?本人研究發現,“資本”創造價值的“奧秘”原來是有人用“金錢的力量”制訂了一個規章制度:強制規定“資本創造價值”。其實這與張先生詬病的“強盜邏輯”是一路貨,只不過形式不同罷了,它可能并不勞煩警察大人直接出面,而用“無形的手”來懲罰你:你不同意,你就可能“下崗”,或做不成生意掙不到錢。后來不知哪位高人又修改了規章制度,加進了“土地也創造價值”。其邏輯是同樣的荒謬,世界上還有許多東西,一旦缺少了它們同樣不能創造價值,比如陽光、空氣,為何不見他們說這些也創造價值呢?是因為人無法控制太陽和空氣,控制不住那就是大家擁有,如果規定它們創造價值,控制“資本”和“土地”的人分到的好處就減少了。這才是問題的要害!如果我們仔細觀察的話還會發現,“規章制度”大多都是在“大款”主導下制訂的,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主張“市場邏輯”的人還幾乎都是清一色的反“獨裁”者,如果“大款”既當裁判員來制定規則,又做運動員參與做買賣掙錢,與“獨裁”還有什么區別呢?
“資本”和“土地”根本不創造價值,但這些人制訂的“規章制度”卻很迷惑人:“不是我說了算,是市場說了算”,所以除了工資和原材料以外,剩下的都是它們創造的價值。按照“市場邏輯”的解釋,由于市場上的交易是“周瑜打黃蓋,一個愿打,一個愿挨”,因此是“公平”的,所以資本和土地所“創造”的價值就是“合理合法”的。
“市場邏輯”的詭辯之處是將“騙子”與“誠實勞動”捆綁在一起,你要說市場中有“騙子”,他就可以反說也有“誠實勞動”,拿“誠實勞動”的人做擋箭牌,掩護自己背地里做“騙子”。如果說得直白一些,就是“能賣出去的東西就是好東西”這樣的荒謬邏輯,這與“只要分數高就一定是人才”的邏輯如出一轍。選拔一個人才,除了“分數”,好歹也還要看看其他方面,而“市場邏輯”其他方面統統不看,只看你能不能“賣出去”。如果社會只認“市場”一個標準,那人們就必然挖空心思把東西“賣出去”,不管道德的還是不道德的,只要能鉆法律的空子,甚至既便違法,只要沒被抓住就是好樣的,就象前邊提到的騙婚女人那樣。當然,市場上的確有踏實工作而真正創造價值的人,但“市場邏輯”卻無法區別到底誰創造了價值,因為“騙子”和勞動者都被“市場的邏輯”認可了。市場既然無法區分“誠實勞動”和“騙子”,那么“市場邏輯”的“合法性”我不知道在哪里。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與“市場的邏輯”比較,計劃經濟的邏輯反倒具有“合法性”,而世界的精英們卻在大力宣傳“市場邏輯”。當然,推翻了“市場邏輯”的“合法性”,不是說就必須回到過去的計劃經濟,這種“非黑既白”的邏輯正是中國爭吵了幾十年也沒爭出個所以然來的重要原因。計劃經濟的理論具有“合法性”,但不意味著就可以立即實現,因為理論的實現是有條件限制的,條件不具備就只能采取“次優”的變通手段,比如“市場”就是一個“次優”的手段,它不過是由于人們的智慧不夠,出于無奈而采用的一個手段而已,不但上升不到理論的層次,甚至連“邏輯”都算不上。理論與方法的矛盾其實是十分常見的,我很納悶精英學者為什么都認識不到。我們隨便就可以從日常生活中舉出很多例子,本人的一個朋友移民國外,有一次回來對我說很看不慣聯防隊員的“痞里痞氣”,我說沒辦法,只有這樣的人才能管得住違法的人,你讓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紳士”來管,他管得了么?誰都知道文明人好,但在這個場合不中用,因此只有選個“次優”的“痞子”去管。但“痞子”畢竟是“痞子”,不可能成為“紳士”,不能因為我們啟用了“痞子”,“痞子”就變成了“紳士”,也不能因為倡導文明就不用“痞子”。這個道理并不難懂,我想以精英們的智力不應該不理解。要不要“紳士”是理念問題,而用不用“痞子”是方法問題,有了正確的理念,還必須有正確的方法,把“痞子”錯認為“紳士”,就顛倒了黑白,理念就錯了;而硬要用“紳士”管違法,就會越管越亂,方法就錯了。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的關系難道不是同樣的道理么?攻擊計劃經濟的“右派”往往就是搞不清“理念”與“方法”之間究竟是怎么個關系,當然“左派”有的人也是這樣。多年前本人去了北京某大型國企做技術咨詢,正趕上廠內舉辦職工歌詠比賽,黨委書記大概是為了政績要求所有人都必須參加,否則扣發獎金!這個事情如果右派來評論,就會指責這個活動就是個“錯誤”,而實際上歌詠比賽是個好事情,問題是書記的方法不對,不是因為職工不喜歡唱歌,而是覺得“扣發獎金”對他們不尊重。這是書記的方法不對,而不是歌詠比賽不對。說到改革其實道理是一樣的,計劃經濟的理論沒有錯,錯在中國目前不具備實行的條件,只能采取“次優”的市場手段。如果從理論上來說,不是計劃經濟“不合法”,反倒應該是市場經濟“不合法”。
現在有些人把“理論”和“方法”對立起來,只要沒有禁止“包二奶”,他就要“二奶扶正”。這就陷入一個荒唐的邏輯中,因為“正”的只能有一個,“二奶”如果扶正,“正房”就必然“非法”。而實際上“正房”才具有“合法性”,整個一個黑白顛倒!
其實“普世價值”發揚光大的國家,許多制度的“合法性”都是令人質疑的,絕不僅僅是經濟領域,比如國內有人總是“污蔑”中國的教育,我看西方的教育也不怎么樣,基本邏輯思維都有問題的人不也能拿牛津的博士么?怎么能證明他們的教育就比中國好呢?主張私有化的理論基礎,就是“市場邏輯”的“合法性”,既然“市場的邏輯”也不具備“合法性”,中國的“合法性”質疑也就是無稽之談了。正如楊帆先生說的,如果“二奶”扶正,無異于為婊子立牌坊。最后還是借用楊帆先生的話:“二奶”可以搞,但就是不應該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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